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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交易規則開戶

發布時間: 2021-05-10 23:02:57

①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0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參照A股辦理。

(2)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為一交易單位,簡稱「一手」(一手=10張),實行整手倍數交易。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3)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行T+1交收,投資者與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辦理交割手續。

② 可轉債交易新規定

一、基礎的交易規則
1、操作方面和股票相同,點擊「買入」或「賣出」,輸入代碼、數量、價格,下單即可。
2、最小買賣單位是10張(深市叫10張,滬市稱1手)
3、T+0交易(當日買入當日可賣出),不用交印花稅,交易手續費和券商溝通,一般都比股票交易便宜得多。
4、沒有漲跌幅限制(但滬市有停牌制度,深市原本沒有,現在增設)
二、停牌規則
滬市:
(1)首次漲跌±20%,臨時停牌30分鍾,如果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則14:57復牌;
(2)單次漲跌±30%,停牌到14:57;
(3)臨停期間,無法進行委託(委託了直接廢單)。
深市:
原來深市無漲跌幅停牌限制,最近變更為如下規則,
(1)交易價格漲跌±20%,停牌30分鍾;
(2)交易價格漲跌±30%,停牌30分鍾;
(3)盤中臨停期間,可以委託,也可以撤銷委託;
(4)臨停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先撮合一次復牌集合競價,借著直接進入收盤集合競價。
這里需要特別舉一個例子,不然小夥伴們還不是很清楚,那就是如果某個深市可轉債上市首日開盤價130元,那麼就停牌到10:00復牌,復牌後,只要價格不跌到80元,那麼當天無論怎麼漲都不會在此觸發臨停。
三、競價規則
滬市:
(1)集合競價階段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2)連續競價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連續競價規則解讀一下:
其實就是需同時滿足兩個范圍:1、最高買入價的90%與最低賣出價的110%;2、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70%與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
(3)滬市無尾盤集合競價。
深市:
(1)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2)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解讀一下:
簡而言之,深市可轉債競價規則只分為兩種情況:1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競價范圍為100±30%,即70~130;2、除第一種情況外,其他所有情況的有效競價范圍均為最近成交價的10%。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超過有效競價范圍的委託,滬市直接廢單,深市保留委託單,直至價格觸發後才釋放出來等待成交。
相比之下,我認為深市的可轉債新規比較有彈性,因為根據滬市的臨停規定,一旦觸及臨停,特別是±30%時,全天基本上喪失了流動性,與幾年前的股市熔斷一樣,這更加助漲助跌。

③ 可轉債的交易許可權在哪裡開通

你好,可轉債的交易新規於10月26日開始實施,新規內容如下:

1、普通投資者在2020年10月26日起,參與可轉債申購、交易的,應當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風險揭示書並開通許可權。
2、專業投資者無需開通許可權,可直接辦理
3、2020年10月26日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普通投資者,不能買入或申購可轉債,但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或賣出。
4、轉債許可權開通的適當性要求:
(1)保守型投資者不可開通可轉債交易許可權
(2)謹慎型投資者只能臨櫃開通轉債許可權
(3)穩健性、積極型、激進型的投資者既可以網上開通許可權,也可以臨櫃開通
5、操作路徑:交易軟體→我的→網廳→許可權管理→可轉債
6、交易日8:55~16:55申請將實時開通許可權,其他時間申請的,提交成功後將在下一交易日開通許可權,開通成功後將有證券公司的簡訊通知。
轉債交易基本規則及開通流程等問題不清楚的還可以問我哦。

④ 可轉債如何開戶

投資者申購、交易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只須憑本人深、滬證券帳戶即可辦理,無需另外開戶。

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

1、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

可轉債的發行面值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張)。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

2、除了直接申購外,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

3、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

(4)可轉債交易規則開戶擴展閱讀:

一、交易方式:

可轉換債券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市場披露和交易時間參照a股處理。可轉換債券應當在轉換期結束前10個交易日終止交易,交易所應當在終止交易前一周發出通知。可以轉託管,參照股份規則。

二、交易費用:

1、深市:投資者應向經紀人支付傭金,標准為交易總額的2‰,傭金低於5元的,按5元支付。

2、滬市: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買賣可轉換債券,在上海收費1元,在其他地方收費3元。交易完成後,在結算時,投資者應支付經紀傭金,標准為交易總額的2‰,傭金低於5元,按5元計算。

三、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1、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要承擔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的風險。當股票價格跌破轉換價格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換為債券投資者。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普遍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規定發行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後以一定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制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最後,風險來了。

⑤ 可轉債交易規則新規

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不能申購或買入,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滬深交易所將實施《關於做好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不能申購或者買入可轉換債券,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為了不影響投資者的正常投資,各投資者應趕緊在理解相關風險的基礎上,及時簽署風險揭示書。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必須在本周內簽署風險揭示書,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進行可轉債將受到影響。

(5)可轉債交易規則開戶擴展閱讀

證監會10月23日就《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針對近期出現的個別可轉債被過分炒作、大漲大跌的現象,《管理辦法》著重解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適應、交易制度缺乏制衡、發行人與投資者權責不對等、

日常監測不完備、受託管理制度缺失等問題,通過完善交易轉讓、投資者適當性、信息披露、可轉債持有人權益保護、贖回與回售條款等各項制度,防範交易風險,加強投資者保護。

滬深交易所同時發聲,表示將可轉債交易情況納入重點監控,實施監管和自律措施。與此同時,券商已經紛紛向投資者發出通知,要求10月26日前參與可轉債申購、交易前,應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否則無法參與交易。市場認為,瘋狂的可轉債,或將就此消停熄火。

⑥ 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規則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0交易。

(2)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為一交易單位,簡稱「一手」(一手=10張),實行整手倍數交易。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3)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行T+1交收,投資者與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辦理交割手續。
關於可轉債的詳細交易規則,可以通過「廣發證券易淘金APP」學習可轉債精品課程。

⑦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可轉債一般有以下三種交易方式:

1、可轉債買賣(二級市場交易) :可轉債上市後支持像股票一樣在二級市場買賣,價格受二級市場上買賣供求的影響產生波動。

2、可轉債持有至到期 :可轉債可以持有至到期,到期後將兌付本金和利息。

3、可轉債轉股 :可轉債可以在轉股期限內轉成股票,股票到賬後可在二級市場交易。轉換的股數=認購金額/轉股價格。

(7)可轉債交易規則開戶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