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開戶傭金 » 商丘民權縣開戶傭金
擴展閱讀
渭南市天然氣開戶手續 2021-12-16 12:20:24
井岡山期貨開戶 2021-12-16 12:02:48

商丘民權縣開戶傭金

發布時間: 2021-04-16 06:47:30

㈠ 從民權自駕開車到北京需要多少費用

全程700km需要7小時。

㈡ 商丘市民權縣野崗鄉岳庄村!!!這里沒有公路沒有垃圾桶沒有好的環境到處都是垃圾雜草為什麼要交衛生費

環境不好,可以聯系城管大隊,不曉得你們村有沒有。
沒聽說過衛生費,不過大家可以好好溝通。
和大家一起監督費用支出,以保證可以用到位。
好的環境是需要大家維護的,如果大家都不願意的話,垃圾處理好也很難。
你說的這些硬體設施也是需要資金的,未必是有貓膩,可能就是太窮了。
沒有資金這些垃圾也處理不起來。現在重要的是搞清楚這些費用的去處是否明確,在選擇是否交錢。

㈢ 為什麼河南省的初高中要收延時服務費

最近在網上看到這樣的話題:小學不是屬於義務教育嗎?為什麼小學開展四點半課堂(課後延時服務,也稱校內託管),還是要收取一定費用呢?有網友提出這樣的質疑:這不是就和義務教育相背了嗎?

課後延時服務不是無償的,但也不能贏利,這是有明確規定的。課後延時服務的主要費用就是給教師適當的補助和補貼,學校不能從中贏利。

教育部下發的《關於做好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便是旨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也能幫助家長們解決接送孩子問題的舉措,利用學校自身優勢來開展課後服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利民惠民的舉措。

可以說,這完全從家長的角度去解決一些實際存在的問題,按理來說,這應該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家長不用請假去接孩子,不用去報各種昂貴的託管班,在學校有老師的輔導,安全也有保障,怎麼想都是一件好事情。

課後延時服務是學生自願參加,如果再加上老師自願,又有多少老師會自願呢?明明很好的一個舉措,並且100元的收費也十分良心,卻引起了爭議,這不得不說一些家長應該好好的思考下自己的教育觀。

㈣ 蘇州交住房公積金可以在民權縣貸款買房嗎

暫時不可以的,異地公積金暫時不能申請貸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出來公積金使用的。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戶口;
3.在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正常連續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
4.至少首付房款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6.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且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申請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到單位交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介紹本人情況、領取材料;
2.准備齊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資金管理
(分)中心審核,包括核驗借款申請表、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
3.初審合格,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具調查通知單,由受託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並指導借款人填寫有關貸款合同;
4.經受託銀行調查合格,受託行出具調查意見遞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批;
5.審批通過,住房資金管理
(分)中心簽發委託貸款通知單。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放貸手續;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託貸款基金賬戶,再由受託行將資金劃
入開發商賬戶;
7.借款人按照規定的方式按時歸還借款;
8.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關擔保解除,有關憑證返還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質人)住房公積金交存到中直、國管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銀行提出申請,並按照有關手續辦理。
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並填寫支取申請審批表。單位審核同意後在支取申請審批表加蓋行政公章,財務部門出具住房
公積金支款憑證,由單位指定專人,持支取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符合支取條件的,經管理中心審核批准後,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及 「 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審批表 」 去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3 .單位撤消、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封存,符合支取條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4 . 市屬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憑上述規定的相關材料先到當地受委託銀行進行初步審核,然後通過銀行將相關材料及復印件交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後,方可支取。

㈤ 民權縣人民醫院割包皮多少錢

割包皮只是一個很小的一個手術,不管採納哪種方法都能解除負擔。
包皮手術是一種常見的小手術,因此費用不是很貴,一般在1000元左右,但是包皮手術因為部位對男性比較特殊,所以男性做包皮手術還需慎重,不要因為包皮手術費用,選擇不當的醫院。
一般來說,包皮手術的費用主要由兩部分構成:術前檢查費和包皮手術費。
1)檢查費用。檢查費用幾十元左右,主要檢查男性包皮情況,以制定最佳的治療方案,確保手術安全。
2)手術費用。目前正規醫院的費用一般在幾百至千元不等。手術費用大概包括:手術中的一次性耗材、人力成本及設備磨損等,而如果採用韓式微創包皮環切術還需要採用進口麻醉葯。
包皮手術雖然是小手術,但是對手術醫生的技術要求高,因此男性做包皮手術一定要選擇一家正規的醫院,包皮術後的恢復情況要求很高,術後要做好護理保健措施。

㈥ 中山市民權路

你在中山港哪個位置啊,我假設了你在中山港口岸,建議你去坐車網自己查,網址是www.zuoche.com,很方便的
1.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1路(坐16站)到市政府站轉乘10路(坐5站)到民權路東站下.走到民權路

2.乘坐計程車:共行駛16.9公里,索納塔:費用49.00元.晚上22:00點以後,費用57.00元; 捷達:費用47.00元.晚上22:00點以後,費用54.00元; 注意:信息僅供參考,不可作為支付依據.本費用中不含過路費和過橋費,塞車等因素可能使費用顯著增加

3.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32路(坐19站)到市人民醫院站轉乘10路(坐2站)到民權路東站下.走到民權路

4.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1路(坐11站)到東區辦事處站轉乘31路(坐6站)到大麗苑站下.走到民權路

5.從中山港口岸走約19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總站坐48路(坐2站)到番中路口站轉乘31路(坐17站)到大麗苑站下.走到民權路

6.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1路(坐25站)到富華酒店站下,到馬路對面的富華酒店站轉乘10路(坐3站)到民權路東站下.走到民權路

7.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1路(坐13站)到紫馬嶺公園站轉乘12路(坐5站)、6路(坐6站)到大麗苑站下.走到民權路

8.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1路(坐17站)到社保局站轉乘66路(坐2站)到大麗苑站下.走到民權路

9.從中山港口岸走約240米到中山港客運碼頭站坐32路(坐2站)到番中路口站轉乘31路(坐17站)到大麗苑站下.走到民權路

㈦ 我想在家開一家幼兒園自己院長和房子,,,民權縣北關鎮吳庄砦村,,,請問我還需要辦什麼手續和交什麼費

要有師資證明到教育局辦手續帶歺飲的還衛生許可和健康證

㈧ 民權信合經濟互助農民專業合作社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登記, 提交材料:1、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5、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7、住所使用證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9、合作社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10、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費用。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 ,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收費400元上下。第三: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託代辦的,須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代辦委託書面證明。 收費內容:108元/證,工本費: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術服務費90元。第四:國家、地方稅務局申領稅務登記證 , 提交材料: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4、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復印件;5、成立章程或協議書復印件。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第五:辦理銀行開戶和賬號 , 提交材料:1、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其復印件;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及其復印件;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4、經辦人員身份證明原件、相關授權文件;5、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其復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費 。第六:當地農經主管部門備案,提交材料: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第五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編輯本段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設立和登記 第三章成員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六章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七章扶持政策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編輯本段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第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第六條國家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 第八條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 第九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依照本法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編輯本段第二章設立和登記第十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第十一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參加的設立大會。設立時自願成為該社成員的人為設立人。 設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過本社章程,章程應當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二)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審議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和住所; (二)業務范圍; (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 (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 (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十)公告事項及發布方式; (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六)住所使用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編輯本段第三章成員第十四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第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第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並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章程規定對本社實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盈餘; (四)查閱本社的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 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成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本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本社成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決權的成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成員。 章程可以限制附加表決權行使的范圍。 第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執行成員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三)按照章程規定與本社進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規定承擔虧損;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要求退社的,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其中,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退社,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自財務年度終了時終止。 第二十條成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訂立的合同,應當繼續履行;章程另有規定或者與本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成員資格終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對成員資格終止前的可分配盈餘,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其返還。 資格終止的成員應當按照章程規定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編輯本段第四章組織機構第二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本社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四)批准年度業務報告、盈餘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 (五)對合並、分立、解散、清算作出決議; (六)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 (七)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於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八)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成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作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並、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對表決權數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的召集由章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二)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 (三)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 第二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理事長一名,可以設理事會。理事長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設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由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對成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成員、理事、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或者理事會可以按照成員大會的決定聘任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理事長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經理。經理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理事會的決定,可以聘任其他人員。 經理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負責具體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九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佔、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經理不得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 第三十一條執行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有關公務的人員,不得擔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或者財務會計人員。編輯本段第五章財務管理第三十二條國務院財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三十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組織編制年度業務報告、盈餘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於成員大會召開的十五日前,置備於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 第三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成員的交易、與利用其提供的服務的非成員的交易,應當分別核算。 第三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從當年盈餘中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章程規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 第三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主要記載下列內容: (一)該成員的出資額; (二)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 (三)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 第三十七條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當年盈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餘。 可分配盈餘按照下列規定返還或者分配給成員,具體分配辦法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經成員大會決議確定: (一)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餘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項規定返還後的剩餘部分,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 第三十八條設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由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負責對本社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審計結果應當向成員大會報告。 成員大會也可以委託審計機構對本社的財務進行審計。編輯本段第六章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九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並,應當自合並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的組織承繼。 第四十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並應當自分立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組織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成員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 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原因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成員大會推舉成員組成清算組,開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組成清算組的,成員、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成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指定成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處理與清算有關未了結業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分配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代表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並在清算結束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如果在規定期間內全部成員、債權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組的公告義務。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不能辦理成員退社手續。 第四十五條清算組負責制定包括清償農民專業合作社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清償所欠稅款和其他各項債務,以及分配剩餘財產在內的清算方案,經成員大會通過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後實施。 清算組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第四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作為可分配剩餘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七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及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破產適用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但是,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應當優先清償破產前與農民成員已發生交易但尚未結清的款項。編輯本段第七章扶持政策第四十九條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 第五十條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准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 第五十一條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具體支持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國家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 第五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 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編輯本段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三條侵佔、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非法干預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生產經營活動,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攤派,強迫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接受有償服務,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向登記機關提供虛假登記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材料中,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編輯本段第九章附則第五十六條本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㈨ 學校收取延時費合法嗎

學校收取延時費是合法的,只要經過家長的同意即可。以成都為例,根據《成都市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實施意見》規定,課後服務工作經費可用於開展課後服務工作的水費、電費支出,消耗品購置,場地器材維護,購買社會服務和參與課後服務工作人員勞務補助等。各區(市)縣要制定課後服務經費管理辦法,依法依規使用相關經費。

代收費項目主要用於學校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開展課後服務的相關開支,可由有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確定收費標准。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減免費用。

(9)商丘民權縣開戶傭金擴展閱讀:

學校要規范辦學行為,完善管理制度,明確有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志願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責任;

學校不得強制或者變相要求學生參加課後服務;不得提前放學延長課後服務時間;嚴禁借機組織開展學科性集中教學;嚴禁以輔差培優等名義組織或變相組織集體補課;嚴禁在課後服務期間上新課;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㈩ 我們這里學校竟然公開收補課費,老師改稱是延時服務費,這合法嗎

全國都在收,叫做課後服務費

學校(英語: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的教育活動的組織機構。名稱起源於民國。

學校教育是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有計劃的以影響受教育學校教育者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並最終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達到預定目的的社會活動。

學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類學校內所接受的各種教育活動,是教育制度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教育的具體活動受到社會需求影響,必須符合社會發展趨勢,承擔著對社會輸送人才的職能。一般說來,學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

2016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 51.2萬所,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擁有校舍建築面積總量達32.6億平方米。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高等學校共計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職(專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學校265所。本名單未包含港澳台地區高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