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公司開辦前的驗資費、開戶費是否也應該列入開辦費呀
按照行業會計制度如工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企業會計制度沒有對開辦費加以規定。
上述驗資費、開戶費應該列入開辦費還是應由股東承擔,我覺得從上述規定中很難得出明確答案。不過我個人認為,上述費用是否應該列入開辦費要看企業籌建期多長,有的企業公司注冊之後時間很短、根本不需要過多的基建或者是跑很長的手續(具體時間長短就要由財務人員判斷了,一般需要一個月或者短短的幾個月)就可以開始經營活動,上述費用完全可以列作期間費用如管理費用。否則,就要列入開辦費用。如上位仁兄所述,如果列入開辦費,也可以通過長期待攤費用來核算。
㈡ 公司剛剛成立驗資、刻章等開辦費一共花了3000元左右,必須要記入長期待攤費用嗎
公司剛剛成立驗資、刻章等開辦費一共花了3000元左右,可以記入長期待攤費用;也可以選擇一次性攤銷。
國稅函[2009]98號文件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㈢ 公司驗資刻章的費用屬於開辦費吧
開業前的費用都可以進入開辦費
㈣ 新公司成立刻章及開辦費用怎麼做賬謝謝 ,請指教!
新的會計准則要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辦公費等
貸:現金
舊的會計制度則是先歸集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然後在開始經營的當月一次性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㈤ 管理費用--開辦費(刻章、注冊、驗資等
是的,購買鋼板怎麼會存在定額發票呢?一般賣鋼板的公司不應該是增值稅企業嗎?再怎麼說也應該開的機開票呀。反正不能抵扣的合法的購材料或商品的票,你銷售出去開出去的票是全額交稅的。而且你還要看是當月抵扣的還是隔月的。最重要的開辦費也要徵求下專管員意見。有些費用是不能入開辦費的。
㈥ 開辦費包括哪些
開辦費包括一個企業的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開辦費通常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
(6)刻章開戶費用算不算開辦費擴展閱讀:
不列入開辦費范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㈦ 企業的辦公費跟開辦費有什麼區別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你所指的計入「管理費用」科目的辦公費,是除籌建期間外,已經開始生產經營後發生的管理部門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印刷品、報紙雜志費、圖書資料費、郵電通信費等支出。
前者,生產經營之日起,計入當期損益;後者,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㈧ 我單位是新成立的公司,請問哪些費用屬於開辦費,急急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於新成立公司,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在籌建期一定會涉及到許多的開辦費用,主要包括:
一部分是裝修維修費、原材料等金額較大的費用支出,如果直接將其餘額轉入當期損益對企業的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的,並且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我們可以將該筆支出轉入到「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具體的會計處理如下:
1)支付開辦費用時,以實際支付費用入賬: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原材料
現金
銀行存款等
2)每月攤銷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一部分是籌建期的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用等金額較小的費用支出。如果我們直接將其餘額轉入當期損益對企業的利潤無重大影響的,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可將其餘額直接一次性轉入當期損益。具體的會計處理如下:
1)支付開辦費用時,以實際支付費用入賬: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
2)2002年1月 一次性轉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
1.開辦費不包括:①應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②不屬於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購建所發生的支出③籌建期內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總損溢、利息支出。
2.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
或者簡單點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前款所說的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第五十條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其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同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有抵觸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
綜上所述,對於開辦費,納稅人在會計處理時可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性攤銷,但在當年的所得稅納稅申報時,應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在以後年度的申報時,應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㈨ 開辦費的包含
《企業會計制度》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科目核算,應當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稅務上還是按照5年攤銷的。
采購的原材料如果用於以後的生產,應記入原材料科目,小規模納稅人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