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來水及用電開戶費用應由開發商承擔還是住戶承擔
首先收取電和水的開戶費是沒有根據的。
自來水和電的費用,生產單位按照總表收取是符合規范的。
至於各戶的分表由物業或者自查讀數收取費用然後上交生產單位也是符合規定的。
一戶一表所產生的安裝費用由誰承擔,這個國家沒有規定,視當地政府決定,在北京市城區住戶沒有承擔。
順便說一句:水電是商品對吧?難不成去市場買東西我們自己要帶著秤?並且還依照我的秤收費?
❷ 自來水新開戶按國家規定需多少開戶費
國家沒有統一規定,各地的收費情況也不一樣,是當地的物價局定的。
根據個人所用水量的頓數來收入開戶費,比如個人用水每個月二十噸,開戶費一般在兩千元,以此類推!我
一般城市是1000-1200之間,具體還要到當地相關部門去咨詢。
❸ 自來水公司開戶收費標准清單,合不合理
如果有交城市建設配套資金,可以找有關單位協商,因為城市建設配套費就包含自來水管網配套。至於那個報價單 ,那個不是關鍵,關鍵是自來水廠就一家,你要是找不到協商的人,那麼愛裝不裝 ,那是你的事。
有200有水表,5000左右。這個收費和給你的施工成本沒有什麼關系。如果施工成本可能只有十分之一。現在許多地方就是這樣的,明著搞贊助。反正開發商有錢。開梯費是巧設名目的錢,意思就是從主管上接上200的管子的成本 。
對方是什麼性質的水廠,這個具體要看各個地方的政府態度,在我們這邊,工業園都是免費通水。政府為了招商不許收費。
拓展資料:
1.國家沒有統一規定,各地的收費情況也不一樣,是當地的物價局定的。
2.根據個人所用水量的頓數來收入開戶費,比如個人用水每個月二十噸,開戶費一般在兩千元,以此類推!我
3.一般城市是1000-1200之間,具體還要到當地相關部門去咨詢。
❹ 關於自來水開戶的問題
開發商這么做,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省錢,如果由自來水公司直接接入到戶的話,費用會高很多,所以開發商都不會這么做。但這給以後居民的用水可能會造成影響,一旦小區內管道發生漏水,造成較大的水損,物管不可能無止盡的墊付,最後造成的結果:一、將所有的水損分攤轉嫁給居民,等於是居民要為開發商的劣質管材和施工質量買單;二、如果無法分攤給居民,而物業最終無法承付這部分超出的水費,自來水公司按相關法規可採取停水措施,這將會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用水。
我們這已經發生過這種情況了。
❺ 國家規定水電開戶費是多少有沒有統一的徵收標准
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開戶費,但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
一般暖氣開戶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而且暖氣開戶費在每個地區都是不一樣的,例如在東北地區大約27塊錢一平米,而河北那邊差不多是20塊一平米,所以暖氣開戶費要以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而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國整頓住房建設收費項目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2001第585號文件)已將百各種名目的收費項目統一並入城市基礎建設配套費,水電表費用應該計入房地產的建設成本,歸入房價,再另外收費就屬於重復收費。
(5)水廠開戶費用前物業擴展閱讀
在很多地區為什麼同一轄區、同一水廠安裝供水的幾個村,他們收取的「入戶費」有的是1200元/戶、有的是1500元/戶、有的是1800元/戶。《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自來水按底度收費」之條款已於2002年修改執行。此條款的修改,意味著城市供水再也不能按底度(即最低消費額度)收費,水廠按用戶用水量在5噸以下的,若是按5噸的底度收費,以及向用戶收取的水價標准未申報上級物價部門審批是違規的。
據了解,農村自來水實行單一制水價,裝表到戶、抄表到戶、計量收費。農村自來水具體價格由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在制定農村自來水價格時,利潤部分按凈資產利潤率核定,一般不高於6%;供水過程中水損按供水量計算最高不超過20%。
❻ 物業有義務幫業主去水廠開戶嗎
物業是沒有義務幫業主去水廠開戶的。
❼ 物業交自來水入戶費,後來自來水公司說還要入表費,合理嗎
物業交自來水入戶費,後來自來水說要交入保費,我覺得是不合理的。
❽ 自來水開戶需要物業開證明嗎
您好,房屋無人寓居,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寓居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事項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花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紛爭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公司已經按照
❾ 關於自來水開戶問題
根據《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城市供水企業應推行一戶一表制。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計量標准和水價標准按時繳納水費。
第三十二條 居民住宅應安裝分戶計量水表。用水單位不得對職工用水實行包費制。
第四十五條 用水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機構或區、縣(市)城市供水節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限制其用水量,可處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或扣減百分之三十以下用水計劃指標:
(一)逾期繳納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的;
(二)對生活用水實行「包費制」的;
(三)不按規定進行企業水平測試或經測試發現用水浪費不整治改進的;
(四)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未按規定建設相應節約用水設施的;
(五)擅自拆除、停用節水設施的;
(六)直接排放設備冷卻水的。
你可以向自來水公司投訴該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