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開辦費和辦公費什麼區別,什麼時候記入辦公費什麼時候記入開辦費
沒有正式營業前的費用可計入開辦費,正式營業後則記為管理費用
現行稅法允許開辦費一次在稅前列支,所以兩者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上區別不大。
當然,開辦費還包括辦公費之外的各項費用,這個是基本常識就不多說了。
② 新辦企業開辦時費用一定要記入開辦費嗎
新辦企業開辦費計入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主要核算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2)開戶多久的費用可以入開辦費擴展閱讀:
管理費用主要核算的具體項目有: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董事會會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勞動保險費: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會費: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③ 營業執照日期以後的一段時間內的費用能進開辦費嗎如果能多久為合適
1、營業執照日期以後的一段時間內的費用能進開辦費,並在開始經營當月記入管理費用。
2、飯店用餐的發票,是員工消費的可以進福利費,是接待客戶可以進「管理費用——招待費」,但受稅收上的列支標准限制。
3、招待費列支標准問題:是按規定比例范圍內,據實扣除,超出部分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營業收入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營業收入凈額的0.5%,年營業收入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0.3%。
④ 開辦費怎麼做,開業多久後歸入費用攤銷
1. 在對開辦費攤銷進行會計處理的時候,是以第一次開發票取得收入為攤銷起始時間的。
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設備開始運作,開始投料製造產品或賣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為企業籌建期結束。
2. 在計算所得稅時,開辦費是從發生月份的次月開始攤銷的。
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實施條例對開辦費雖然沒有專門的具體規定,但開辦費應屬於長期待攤性質,你可以按5年進行攤銷。
3.由於納稅人在會計處理時應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性攤銷,所以在所得稅納稅申報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在發生開辦費當年的會計利潤的基礎上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在以後年度的申報時,應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⑤ 在新開辦企業中哪些費用可列入「開辦費」
1、稅政法規、《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都對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有明確的規定:首先,在《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前款所說的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2、其次,《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入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
3、第三,新准則的《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徵求意見稿)——企業會計准則解釋「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
4、電腦如果算固定資產那是不能列入到開辦費之中,進項稅額也不可抵扣。
⑥ 請問公司的開辦費可以從什麼時候開始做賬開辦費可以做多久分多久分攤
公司開辦費在公司成立開始籌建就開始記賬,所發生的費用作為開辦費,至於開辦費記多久,要看公司籌建期有多長,當公司開始生產經營了,才能結束,開辦費的攤銷,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可以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的當年一次攤銷,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頒布以前形成的開辦費可是按原規定執行,也可以一次性攤完,
⑦ 開辦費有時間限制嗎
有限制。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計入開辦費。籌建期結束,費用支出就不能計入開辦費了。 (1)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2)籌建期,是指企業從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期間。
⑧ 什麼時候計開辦費
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開辦費的具體內容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
(1)籌建人員的勞務費用: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如醫療費等福利性費用,如果籌建期較短可據實列支,籌建期較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予以解決。
(2)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等。
3,籌措資本的費用:主要是指籌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引進設備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
(2)印花稅
(3)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4)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文件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不列入開辦費范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籌建期的確定
企業籌建期的確定在我國受稅法影響較大。例如《外資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規定,「外資企業籌建期為企業被批准籌辦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止的期間」。以上所稱「被批准籌辦之日」,具體是指企業所簽訂的投資協議後和合同被我國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稱「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設備開始運作,開始投料製造產品或賣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為企業籌建期結束。其他企業可參照該規定。
開辦費的攤銷
開辦費一般按五年攤銷,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一次攤銷
⑨ 請問公司拿到營業執照之前多長時間的費用可以列入開辦費
在一個月內是可以列為開辦費的。
列支范圍: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
(1)籌建人員的勞務費用: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如醫療費等福利性費用,如果籌建期較短可據實列支,籌建期較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予以解決。
(2)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等。
3,籌措資本的費用:主要是指籌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引進設備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
(2)印花稅
(3)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4)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文件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不列入開辦費范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籌建期的確定
企業籌建期的確定在我國受稅法影響較大。例如《外資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規定,「外資企業籌建期為企業被批准籌辦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止的期間」。以上所稱「被批准籌辦之日」,具體是指企業所簽訂的投資協議後和合同被我國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稱「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設備開始運作,開始投料製造產品或賣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為企業籌建期結束。其他企業可參照該規定。
開辦費的攤銷
開辦費一般按五年攤銷,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一次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