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品房交房還要交水,電,天然氣初裝費嗎
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② 商品房交房時還需要交付管道燃氣和水電等開戶費嗎
商品房交易和產權轉移過程中,商品房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房價外收取水、電、燃氣等配套設施建設安裝費用。
③ 商品房天然氣入戶費是否要交
不交,新建商品房的管道燃氣初裝費納入商品房的建設成本里,不能再向業主收取。
南昌市燃氣初裝費的收費標準是居民按一戶一灶計算,每灶初裝費和庭院、戶內工程材料費累計不超過3200元。2015年11月11日,省發改委出台了《關於規范管道燃氣安裝費管理的通知》,其中第四條、第五條明確規定:
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氣安裝費,納入商品房建設安裝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價外向購房者另行收取,購房者不再交納與管道燃氣建設安裝有關的費用,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3)商品房交房時燃氣開戶費用擴展閱讀
「不交燃氣開戶費,就不給房子鑰匙。」近日,一名河南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發帖反映自己被強收天然氣開口費,網友表示,在其購房合同上已標明雙氣入戶,可在交房時被告知需繳納3000元的天然氣開口費,不交不給鑰匙。
網友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已不允許開發商收取開口費,為何交房時仍被強迫繳納,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保障居民的正當權益。
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關於此類留言並不少,多地網友反映被強制繳納天然氣開口費。據了解,早在2001年,《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重復收取的水、電、氣、熱、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
有網友表示,根據有關規定,各種開口費早已被取消,統一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但實際情況開口費仍需繳納。
④ 國家規定新房上房時所要繳納的燃氣初裝費是多少
燃氣開戶費早在2001年4月16日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 就已經嚴令取消。
根據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這些費用都屬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開發商購買土地時就已經由開發商繳納,否則按照國家規定不能辦理規劃、立項手續。這些費用已經計入房價,不得冠以任何名義重復收取(見發改委585號文件第二條或2008年1月10日焦點訪談),而開發商無視國家規定,反過來將這些費用轉嫁給購房者頭上,這顯然是偷梁換柱、推卸責任。
焦點訪談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難道坐火車的人除了購買火車票以外還得買下火車嗎?在中央電視台大量報道之後,特別是全國第一例拒交開戶費勝訴案以後,全國許多小區都相繼取消了開戶費,然而至今尚有許多小區繼續負隅頑抗、隱瞞欺詐試圖掩耳盜鈴矇混過關。
法律依據:
2001年發改委585號文件鏈接:http://wenku..com/link?url=--qVvHy3Ygp4_Xoi5rQeAfPq
⑤ 購買的商品房交房時要求交納燃氣初裝費
購房者不需要交納與管道燃氣建設安裝有關費用。
以江西省為例,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規范燃氣安裝費管理的通知》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氣安裝費,納入商品房建設安裝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房價外向購房者另行收取管道燃氣安裝費,購房者不再交納與管道燃氣建設安裝有關費用。
管道燃氣安裝費是管道燃氣庭院管網和室內管道建設安裝所需的費用。包括從進入居民住宅區或用戶庭院的支管(含調壓箱)始,至入戶燃氣計量表尾閥所需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管線材料、燃氣計量表具等費用。管道燃氣安裝費不含城市燃氣主管網的建設費用。
工業、商業等非居民用戶需要安裝管道燃氣的,其管道燃氣安裝費,由用戶和有資質的燃氣經營(或安裝)企業根據工程造價情況協商確定。未配套建設管道燃氣設施的居民住宅區新建管道燃氣,居民申請安裝管道燃氣的,需交納管道燃氣安裝費。
(5)商品房交房時燃氣開戶費用擴展閱讀:
2016年 1月 1日前,新建商品房購房者已經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且按合同約定已交納的管道燃氣建設安裝費用,不再退還。但2016年1月1日前,凡地方規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價外向購房者收取管道燃氣初裝費等費用的,按當地規定執行。
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管道燃氣安裝收費進行清理,抓緊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居民管道燃氣安裝費收費標準的測算、制定工作。同時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採取措施,切實規范管道燃氣安裝費管理。
⑥ 我買新房時開發商合同規定天然氣入戶,交房時還要收取開戶費合理嗎
這筆費用一般是代收,因此也沒有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⑦ 小區交房讓交燃氣安裝費也就是開戶費可是,聽說這個費用國家有規定是開發商承擔的是不是真的
根據國家發改委2001年頒布的《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文),這些費用都屬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開發商購買土地時就已經由開發商繳納,否則按照國家規定不能辦理規劃、立項手續。這些費用已經計入房價,不得冠以任何名義重復收取。
⑧ 燃氣開戶費,是由開發商承擔,還是業主自已承擔
1. 燃氣開戶費,由開發商承擔。
2. 燃氣開戶費早在2001年4月16日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 ,就已經嚴令取消。
(1)對居民用戶,收費名稱統一為「民用管道天然氣建設工程、材料費」(包括民用管道燃氣工程建設和工程材料安裝等費用,不包括燃氣灶具費用,下同)。
試行收費標准為:已建成小區為每戶2500元(IC卡氣表,下同),別墅住宅按上述標准2倍收取,新建小區按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25元收取,計入房價,與開發商進行結算,不再向居民另行收取。
(2)對府苑小區等交納過「管道液化石油氣建設費」的管道氣用戶,在你公司接管後進行天然氣供氣置換時,不再收取「民用管道天然氣建設工程、材料費。」對府苑小區等原已鋪設供氣管網的小區,物業公司接管後,住戶新申請安裝管道天然氣的,如無需進行管網改造,其建設工程、材料費按市場物價局原規定標准執行。
(3)對工商團體用戶,根據庭院管網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本著自願協商的原則,由申請安裝單位支付。
(4)對公司所收取的收費收入,應由市建設、物價等部門監管,實行專戶存儲,專門用於管道建設。
(5)管道天然氣建設工程、材料費為企業經營性收費,收費標准試行一年。一年後按規定程序重新核定正式收費標准。
3. 根據相關規定,商品房經營者銷售商品房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在房價外收取水、電、燃氣等配套。
(8)商品房交房時燃氣開戶費用擴展閱讀:
1. 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中指出,取消「天然氣初裝費」,並不得以「安裝工料費」或者任何理由收費。該通知還指出,對不按規定取消或變相繼續徵收政府性基金項目的,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同時,按照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的規定,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2. 燃氣開戶費早在2001年4月16日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 ,就已經嚴令取消,根據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這些費用都屬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開發商購買土地時就已經由開發商繳納,否則按照國家規定不能辦理規劃、立項手續。
3. 這些費用已經計入房價,不得冠以任何名義重復收取(見發改委585號文件第二條或2008年1月10日焦點訪談),焦點訪談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難道坐火車的人除了購買火車票以外還得買下火車嗎?在中央電視台大量報道之後,特別是全國第一例拒交開戶費勝訴案以後,全國許多城市都相繼取消了開戶費。
4. 國家在2001年就規定水電氣等上戶費不用交了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布日期:2001/04/16實施日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01年06月19日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 近年來,各級政府針對住房建設領域收費混亂的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整頓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各地反映的情況看,住房建設收費過多,仍是當前影響住房建設和消費的一個突出問題,企業和群眾意見很大。
5.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加強房地產價格調控加快住房建設意見的通知》(國發【1998】34號)精神,切實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負擔,加快住房建設和銷售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報請國務院批准,決定進一步開展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工作。
⑨ 新買的商品房要交天然氣開通費嗎
不要,都應該是開發商交過
就是所說的一價清。業主交房後直接到燃氣公司申請開通:燃氣表、閥門、2米內的軟管都是不需要錢的。如果燃氣公司還說要交錢那是有問題的,除非房產公司違規交房。
1、所需證件
①天然氣入網費單據原件
②戶主身份證(與入網費繳費單據姓名一致)
③天然氣灶具合格證或說明書
2、報名安裝
二條件完全具備後,攜所需證件到天然氣綜合服務大廳辦理開戶手續。
報名後由燃氣公司安排工程人員安裝,並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商品房交房時燃氣開戶費用擴展閱讀
天然氣
天然氣是較為安全的燃氣之一,它不含一氧化碳,也比空氣輕,一旦泄漏,立即會向上擴散,不易積聚形成爆炸性氣體,安全性較其他燃體而言相對較高。
採用天然氣作為能源,可減少煤和石油的用量,因而大大改善環境污染問題;
天然氣作為一種清潔能源,能減少二氧化硫和粉塵排放量近100%,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0%和氮氧化合物排放量50%,並有助於減少酸雨形成,舒緩地球溫室效應,從根本上改善環境質量。
天然氣作為汽車燃料,具有單位熱值高、排氣污染小、供應可靠、價格低等優點,已成為世界車用清潔燃料的發展方向,而天然氣汽車則已成為發展最快、使用量最多的新能源汽車。
但是,對於溫室效應,天然氣跟煤炭、石油一樣會產生二氧化碳。因此,不能把天然氣當做新能源。
綠色環保
天然氣是一種潔凈環保的優質能源,幾乎不含硫、粉塵和其他有害物質,燃燒時產生二氧化碳少於其他化石燃料,造成溫室效應較低,因而能從根本上改善環境質量。
經濟實惠
天然氣與人工煤氣相比,同比熱值價格相當,並且天然氣清潔干凈,能延長灶具的使用壽命,也有利於用戶減少維修費用的支出。
天然氣是潔凈燃氣,供應穩定,能夠改善空氣質量,因而能為該地區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帶動經濟繁榮及改善環境。
安全可靠
天然氣無毒、易散發,比重輕於空氣,不宜積聚成爆炸性氣體,是較為安全的燃氣。
⑩ 開發商向業主要求交天然氣開戶費合不合法
如果合同里事先註明需要另交,是合理的,如果沒有,可以要求退還。業主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後,不應再承擔任何支付義務。而發展商在收取購房款後還要求業主支付上述費用,是重復收費,構成違法。
1、根據《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第九條明確規定:
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經營者需調整銷售價格的,應當在執行調整價格的24小時之前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
2、根據《城鎮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規則》第十條規定:
商品房經營者應當明確標示以下與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
(一)開發企業名稱、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
(二)樓盤的建築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
(三)當期銷售的房源情況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銷售狀態、房號、樓層、戶型、層高、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四)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10)商品房交房時燃氣開戶費用擴展閱讀:
《城鎮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規則》:
1、第十一條
商品房銷售應當公示以下收費:
(一)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代收代辦收費應當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二)商品房銷售時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准及收費依據、收費標准。
(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2、第十二條
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如果同時標示價格的,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
3、第十三條
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4、第十四條
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嚴謹。
5、第十五條
商品房經營者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6、第十六條
商品房經營者不按照本規定明碼標價和公示收費,或者利用標價形式和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