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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賬戶開戶費用賬務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5-01 15:27:23

㈠ 計提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

你是財務做賬?還有就是各個地方公積金中心流程不一樣。
3月開戶,5月正式繳存,則你需要補繳3月和4月份的公積金,首先你得把你們單位扣除職工個人部分公積金核對,如無誤,則填寫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表交公積金中心審批,若批准,則把個人扣款加上單位補貼部分款項一並匯至委託銀行或者公積金中心。
一般單位每天只調准一次比例和基數,你們才開戶應該不存在調基數,基本是和你們5月扣繳公積金數額一樣,除非有人員變動,則扣除人員變動部分。

㈡ 請問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單位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2)公積金賬戶開戶費用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㈢ 公積金會計分錄怎麼處理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㈣ 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主要有以下幾點:

1、計提時借:管理費用 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2、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

3、繳納社保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貸:銀行存款。

(4)公積金賬戶開戶費用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2000年1月1日,財政部以財會字〔1999〕33號印發《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1]》。該《辦法》分總則、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會計報表3章,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財會字〔19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范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現印給你們,請轉發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附件: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財政部

2000年1月1日

會計科目

編輯

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住房公積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 應收利息委託貸款 逾期貸款 國家債券

(二)負債類

7 201 住房公積金

8 211 應付利息

9 214 專項應付款

(三)凈資產類

10301 貸款風險准備

11311 增值收益

12321 增值收益分配

(四)收支類

13401 業務收入

14411 業務支出

㈤ 我公司開戶行在中行,公積金賬戶在建行,今年我公司開始繳納公積金,在做賬務處理時應該怎麼做謝謝!

公積金繳納分兩部分,一部分由員工自已掏腰包,一部分由公司繳納。這兩部分可以放在一起由中行轉往建行,也可分開轉往建行,中行的公司戶記減少(公司繳納部分),建行的公積金賬戶記增加(兩部分相加)。

㈥ 公積金賬務怎麼處理

1、繳納公積金的時候
借:職工薪酬-公積金 (公司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公司+個人)
2、發工資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個人部分)

㈦ 住房公積金的提起,賬務處理怎麼做

1、提取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等(應發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實發金額)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公司負擔金額)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金額)
應付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2、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應付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㈧ 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

其它應收款也沒有錯阿。職工薪酬不變。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
其它應收款(個人繳納)
貸:銀行存款

不過這樣就麻煩一些,特別是單位人多的時侯。

㈨ 怎麼計提公積金求賬務處理

計提住房公積金,需要分個人負擔部分和單位負擔部分記賬。


1、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2、單位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答: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

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