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前加pt到底是什麼意思
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別轉讓)的縮寫。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
PT制度是指滬深證券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對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將其股票暫停上市,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在其股票簡稱前冠以PT。 監管機構對虧損公司實行ST、PT制度既是對虧損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對投資者的風險提示。ST、PT只能是一種過度性的制度安排,是一個完整的市場化的市場退出機制的一個靈活的有機的組成部分。 PT公司如果在法律規定或許可的寬限期仍然不能扭虧為盈或發生實質性改變,其後果就是被摘牌。
Ⅱ 什麼是ST和PT股票
當一個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者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的時候,在股票名稱前就會加上「ST」,意為「特殊處理」,每天的漲跌都不得超過5%。用於警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當第三年,公司的經營未有改善,依舊處於虧損狀態,股票名稱前除「ST」外還會加上「*」,意為退市風險。
Ⅲ PT股與普通股票有何不同
PT股與普通股票主要有以下不同點:
1.交易時間不同
2.漲跌幅限制不同
3.撮合方式不同
Ⅳ 股票學習中的疑問:PT股票現在為什麼沒有了
PT是為暫停上市流通的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所產生的股票品種,三板成立後,PT股票全部轉移到三板市場。
深、滬證券交易所根據1998年起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對因狀況異常的部分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英文名稱為Special treatment)。在「特別處理」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股票行情名稱前「ST」標志屬於上述情況。
「特別處理」包括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它異常狀況,導致投資者對該公司前景難以判定,可能損害投資者權益的情形,交易所將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特別處理」的內容包括:公司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中期報告必須審計,股票的行情顯示有特別提示。財務狀況異常的特別處理一般不少於12個月。
如果受到特別處理的公司下一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狀況已恢復正常,則可以向交易所申請取消特別處理。如果一家公司因連續兩年虧損被予以特別處理後,第三年仍然虧損,交易所將暫停其股票的交易,並向證監會提交暫停上市.
*ST是指由證券交易所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是在原有「特別處理」基礎上增加的一種類別的特別處理,其主要措施為在其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在交易方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的股票,其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PT股票: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別轉讓)的縮寫。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3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並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票。
Ⅳ 是不是有pT開頭的股票
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 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並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票。 現在是ST,也就是特別處理的股票
記得採納啊
Ⅵ 什麼是PT股票
你好,「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
(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
(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
(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
(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設專欄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Ⅶ 什麼是PT股 PT股與ST股怎麼理解有何不同
你好,「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ST股,意即「特別處理對象」(specialtreatment),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具體內容】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Ⅷ PT股和*ST股的區別
ST股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上述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遼物資」;(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PT股
「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文章來源:股市馬經 )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設專欄在次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