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死後銀行卡還能用嗎
人死後銀行卡還是可以用的。
1 、 銀行卡持有人去世以後、其合法繼承人,帶著本人有效證件、公證處開的合法繼承人證 明、還有死亡證明、可以先去辦理密碼掛失、3-5天後密碼重置、重置以後就可以取了。
2 、 沒有明確合法繼承人的、以配偶、子女、父母的順序方式、可以先去辦理密碼掛失、3- 5天後密碼重置、重置以後就可以取了。
3 、 配偶、子女、父母、辦理密碼重置業務、需要戶口本、身份證。和銀行卡持有人死亡證 明方可辦理密碼重置業務。
(1)涼山會東縣外匯開戶擴展閱讀:
《儲蓄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儲蓄存款的所有權發生爭議,涉及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應慎重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單持有人沒有向儲蓄機構申明遺產繼承過程,也沒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決書,直接去儲蓄機構支取或轉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儲蓄機構都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事後而引起的存款繼承爭執,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三)在國外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等在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
(四)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者),存入我國儲蓄機構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或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存款處理手續相同,按照上述規定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
(五)繼承人在國外者,可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系禁匯國家,按上述規定辦理有困難時,可由當地僑團、友好社團和愛國僑領、友好人士提供證明,並由我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後,向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再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未與我建交,應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居住國外的繼承人繼承在我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能否匯出國外,按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貳』 投資理財顧問這個職業好嗎
做這一行,需要你能承受住很大的壓力,包括經濟,精神
投資顧問這一行,底薪低,提成高(前提,你有客戶)
客戶是一個難題,也是你發展的空間,能學到很多東西
『叄』 理財顧問這個職業怎麼樣,誰知道,好乾嗎
告訴你,這是外匯投資公司,常用的招數,其實大家就這個問題探討多好多次了
外匯投資公司往往是借著招聘操盤手等等幌子,騙人入金,別說收40W了,現在的人,就是投資1W也都是很謹慎的,客戶也沒有那麼好找!!你找不到客戶,你還架不住5位數的月薪的誘惑,想做他們的工作,那麼你肯定會東挪西湊,自己開戶(心想,錢這么好掙,為什麼不自己做呢),人家早把你的心裡算進來了!
所以錢都是這樣賠的,希望你好好勸勸你朋友
另外還有一點,入賬資金這么高,外匯保證金業務在咱們國家目前並不受國家保護,小資金玩玩國外正規平台也沒有什麼,這么大量的資金,萬一再遇到一個黑平台,你就不怕他們跑了,或者算計你的錢嗎,那樣,你即使找到客戶,客戶嚴重虧損,一旦法律追究下來!最終你的朋友也脫不了干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