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能查到欠債人名下的股票嗎
可以的,但一般法院要你確定債務人有股票賬戶,而且是上海還是深圳的
⑵ 我有債務人身份證號,怎麼查詢他的股票賬戶謝謝!急!
無法 無天
必須依靠法律才行
⑶ 怎樣向法院申請查對方銀行帳戶
1.如果你能准確提供債務人的詳細銀行賬戶情況的話,只要反饋給執行庭就可以了。他們會出示查詢或凍結的書面通知給銀行。
2.如果你不清楚其在哪家銀行有何種賬戶,法院也會自己去查的。不過戶頭要是債務人的名字,否則很難查扣。執行難的原因也就在這了,很多人會及時或提早轉移自己的賬戶資金或以他人姓名開戶隱匿資金。
3.至於書寫申請書,如有必要的話只要去問下執行庭的人就是了,他會告訴你怎麼寫。關鍵是你要提供相對准確的債務人資產信息給執行庭,以免他們大海撒網式的去各家金融機構查詢,費力又費時還增加債務人轉移隱匿的幾率 。
⑷ 委託法院查詢被告銀行賬戶未查到而被告確實有該銀行賬戶法院承擔什麼責任
你要有相應的線索或者是有銀行賬號的話,直接到法院提供去啊,這個沒有查詢到,你怎麼說是法院責任呢?
⑸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1、如果賬號主人涉嫌刑事犯罪,檢察院和法院可以查。
2、如果牽涉到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院在當事人申請時有權查詢。
3、如果是執行案件中的被執行人:執行員有權查詢並劃扣。
⑹ 關於人民法院查詢和人民銀行協助查詢被執行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的聯合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 關於人民法院查詢和人民銀行協助查詢被執行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的聯合通知
法發(2010)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為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和國家司法權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等法律,現就人民法院通過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查詢被執行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人民法院查詢對象限於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被執行人,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二、 人民法院需要查詢被執行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的,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被執行人注冊地(身份證發證機關所在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深圳市中心支行應當予以查詢。
三、 人民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的,由被執行人注冊地(身份證發證機關所在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集中批量辦理。
四、 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匯總有關查詢申請後,應當就協助查詢被執行人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注冊地(身份證發證機關所在地)、執行法院、執行案號等事項填寫《協助查詢書》(見附件1),加蓋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章後於每周一上午(節假日順延)安排專人向所在地人民銀行上述機構送交《協助查詢書》(並附協助查詢書的電子版光碟)。
五、 人民銀行上述機構街道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協助查詢書》後,應當核查《協助查詢書》的要素是否完備。經核查無誤後,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名稱,根據查詢結果如實填寫《協助查詢答復書》(見附件2)。並加蓋人民銀行公章或協助查詢專用章。經核查《協助查詢書》要素不完備的,人民銀行上述機構不予查詢,並及時通知相關人民法院。
六、 被執行人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人民銀行報備,人民銀行只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報備的被執行人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進行匯總,不負責審查真實性和准確性。
七、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使用人民銀行上述機構提供的被執行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信息,為當事人保守秘密。人民銀行上述機構以及工作人員在協助查詢過程中應當保守查詢密碼,不得向查詢當事人及其關聯人泄漏與查詢有關的信息。
八、 人民銀行上述機構因按本通知協助人民法院查詢被執行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而被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
九、 人民法院對人民銀行上述機構及工作人員執行本通知規定,或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不應採取強制措施。如發生爭議,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人民銀行上述機構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及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人民銀行處理。
十、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原下發的《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清理執行積案期間人民法院查詢法人被執行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名稱的通知》(法發[2009]5號)同時廢止。
附:1. 協助查詢書
2. 協助查詢答復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
2010年7月23日印發
點評:1、上述通知限制了現行各級法院均有權查詢被執行人銀行開戶帳戶的調查權,將權利收歸被執行人注冊地(身份證發證機關所在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2、上述通知限制了現行法院有權隨時查詢靈活性高效性,改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另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集中批量辦理,每周一上午(節假日順延)安排專人向所在地人民銀行上述機構送交《協助查詢書》(並附協助查詢書的電子版光碟)。
3、上述通知改變了人民銀行接到法院《協助查詢書》後當場查詢當時答復的做法,改為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名稱,根據查詢結果如實填寫《協助查詢答復書》(見附件2)。
4、上述通知所作修改,將直接影響到現行民事訴訟法訴前保全和訴訟中財產保全的執行效果。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受理原告起訴後應當在5日內向被告發送起訴書副本。法院採取訴前保全措施後,當事人在15日內不起訴的,法院應解除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但按照本通知是審批程序,從基層法院向高級法院申請查詢到接到人民銀行的查詢結果,周期可能會達到1個月,尤其是地處偏遠的法院,收到查詢結果的周期更難保證,無法做得在被告收到起訴書副本前採取保全措施,由於申請訴前保全和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情況往往比較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會造成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申請查詢的環節復雜、周期過長顯然會影響財產保全的效果,致使財產保全的目的難以實現甚至或無法實現。
⑺ 知道被告有股票的賬戶,我如何可以查到
你自己去是沒用人,人家肯定不給你查,但是如果你帶上法院強制執行人員,可以凍結賬戶等。不過很多時候強制人員要等很久,可以帶律師去,一般律師都有辦法。
⑻ 法院怎樣查到被告單位帳戶的並且封帳號
去本地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都能查到企業的基本帳號。
⑼ 法院或公安局能不能查股票賬號
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調查,當然可以查股票賬戶;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訴訟,如果認為必要,依其職權,也可以查股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