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池州鄉鎮道路施工造成居民建築物損壞該怎麼處理
一、違章建築認定的依據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這一規定有力地遏制了違章建築的生存和蔓延,保護了開發、建設單位的利益。但是,在實踐中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卻往往忽略對房屋的鑒定環節,直接以被執行人有無房屋證照作為界定違章建築的依據,即對無證照房屋一律視為違章建築。實際上,認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財產,必須以國家的相關法律為依據。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分別是處理城市和鄉、村莊違章建築的行政主管部門,擁有對違章建築進行處理的行政執法權,當然也是違章建築的確認機關,即便是人民法院也無權在審理和執行案件過程中確認違章建築的性質。我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筆者認為,對違章建築的認定應同時考慮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一)關於實體法依據實體法和程序法是根據法的內容進行劃分的結果,法律對人們行為的調整是通過設定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權利和義務是法律的內容,以實體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是實體法,以程序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是程序法。從實體法看,目前各級地方政府部門界定違章建築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從屬性上看,建築物必須以土地為依託,離開了土地,建築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強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違章建築;從違章問題嚴重程度看,城市的違章建築確實要比其他地方違章建築突出,依照城鄉規劃法可以處理大部分違章建築。但僅僅依據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兩部法律所界定的違章建築,適用范圍較窄,事實上,我國法律對違章建築的限制很多,范圍也很廣。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水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在河床、河灘內修建建築物」;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的發展,公路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禁止在公路兩側的建築控制區內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還有,鐵路法第四十六條、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條、文物保護法第十一條、環境保護法第十八條、港口法第四十五條、防洪法第二十七條等實體法條款,分別從不同角度對相關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有關職能部門在界定違章建築時,必須充分考慮上述實體法。(二)關於程序法依據程序法是實現實體法目的的手段和方法,程序法、實體法一樣具有「獨立的價值」。法定的建造程序是加強建築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限制、引導建築符合城鄉建設規劃。因此,界定違章建築還應結合有關建築建造程序方面的法律規定。目前,我國有關建築的建造程序的規定,包括建築法、城鄉規劃法及國務院頒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建設部頒布的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其中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第二款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三十九條規定:「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准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准文件;佔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三款規定:「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款規定「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二、違章建築處理中的幾個問題違章建築作為違法行為人違法的結果,對違章建築的處理體現在對行為人的處理及對違章建築的處置上。違章必究是一法治原則,否則會放縱違章。正是因為對違章建築處置的軟弱,才導致了違章建築像毒瘤一樣蔓延。違章建築的存在有著深厚的社會背景,與我國人口多、就業崗位少、人均居住面積、經濟發展不平衡、有關建築管理審批不規范等因素有著密切的關系。鑒於這些原因,筆者認為,對待違章建築應當區分形式違法和實質違法。形式違法是指僅僅違反程序法的建築物的建造,實質違法是指違反實體法且情節嚴重的。對建築物的拆除是對物權的排斥,與物權法定相對應,屬於民事法律基本制度。對違章建築拆除處罰的立法符合立法法第八條第(七)項法律保留事項。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隨意擴大違章建築拆除的范圍,應屬於超越立法權。現筆者對涉及違章建築處理中的以下三個問題略陳管見:(一)對城市違章建築在拆遷補償中的處理在城市房屋拆遷中,有人認為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就是違章建築,違章建築就不予補償。筆者認為,這種一概而論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理論依據,更脫離我國實際。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即不動產的公示,通過公示使得該權利成為對世權,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反之,未經登記也不能因此否定其所有權。舊城區系歷史形成,它記錄著社會、經濟發展的軌跡。計劃經濟時期,國家經濟還很薄弱,城市規劃和建設處於低層次狀態,但人口數量不斷膨脹,滿足住房需求總體靠居民自行解決,例如許多舊城區的「棚區」。這種自行解決的住房未經任何審批許可,或為居民遮風擋雨的居所,肩負著政府應當承擔但無力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也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將其作為違章建築在拆遷時不予補償的做法,無疑會出現難以調和的矛盾。1987年之後的房屋普查登記,由於多種原因,仍然存在遺留的無照房屋存有違章建築嫌疑的,應當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由城市規劃部門進行認定,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有權就該處理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筆者認為,對於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在拆遷時應區別對待:(1)1987年房屋普查之前建造且已經成為居民生活的必須,應當本著尊重歷史的原則,認定其合法性。(2)1987年之後建造,僅取得部分審批許可的,只要不屬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建築物,應當給予適當補償。這里的「適當補償,應當理解為假定合法的市場價扣除補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3)1987年之後建造,沒有取得任何審批許可的建築物,只要不屬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建築物,也應當給予適用補償。這里的「適當補償」,應當理解為假定合法的市場價扣除補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及罰款。(4)1987年之後建造,沒有任何審批許可且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建築物,拆遷時不予補償。(二)對違章建築行為人的行政處罰根據城鄉規劃法六十四條的規定,對違章建築的行政處罰包括限期改正並處罰款、限期拆除、沒收實物或者違法建設並處罰款。三種處罰方式看起來屬於行政自由裁量權,但是,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充分考慮比例原則,即違法嚴重程度與行政處罰輕重成比例。筆者認為,對違章建築行為人的處罰具體包括:1、相對人沒有實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僅違反程序法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限期改正並處罰款的處罰。2、相對人實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或者違反城鄉規劃情節嚴重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限期拆除、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三)關於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一般情況下,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具有違章建築處罰的強制執行權,更沒有規定強制拆除權。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權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又容易傷及無辜,因此,立法機關對行政強制執行權非常慎重,目前我國只有極少行政機關擁有行政強制性。行政機關對違章建築沒有強制執行權,並不代表不能依法強制執行。行政機關作出責令拆除的處罰決定後,被處罰人不起訴也不履行且已超過起訴期限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若干解釋》)第87條第1款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賦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業執行。」這兩條規定表明了具體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就具有執行力,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不停止執行包括當事人自願接受執行、行政機關責令當事人執行和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不包括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根據《若干解釋》第88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因此,當事人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且已經超出起訴期限是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雖然法律規定訴訟期間和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但是,人民法院不得在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尚存在司法救濟權期間受理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申請。一、凡屬下列行為之一者,則屬違章用地:(一) 使用的土地未經市規劃局(或被授權機關)批准,未領取使用土地許可證或臨時用地許可證的;(二) 擅自改變用地位置或擴大用地范圍的;(三) 轉讓、交換、買賣、租賃或變相買賣、租賃土地的;(四) 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的;(五) 臨時用地逾期不交還的;二、凡屬下列行為之一者,則屬違章建築:(一) 未經市規劃局(或被授權機關)批准,未領取建築許可證,擅自施工的;(二) 擅自改變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紙施工的;(三) 擅自改變建築物的規模或建築物使用性質的;(四) 臨時性建築物逾期不拆除的。三、違章處理法:(一) 經檢查確認屬違章用地或違章建築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個人在接到規劃、城管部門的違章處理通知書後,必須立即停工,聽候處理。對不服從制止的,各有關部門應按規劃、城管部門的通知協同處理;基建施工管理部門吊銷其施工單位的施工證書;開戶銀行停止撥款;供水部門停止供水;供電部門停止供電;房管部門不予產權登記,公安部門不予入戶,工商部門不發或吊銷營業執照;規劃部門停止用地、報建業務,直至結案為止。繼續違章搶建的,要加重處理,強行拆除或按每平方米罰款一千元。對情節惡劣或造成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者,則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責任。(二) 凡違章用地,一律限期退出,並給予罰款,建築物給予沒收或拆除。罰款金額按用地面積每平方米三百元計算,並沒收其轉讓、買賣、租賃或變相買賣、租賃土地的全部違章所得。(三) 凡違章建築,視其對城市規劃的影響程度,分別給予限期拆除、沒收或罰款的處罰。1、經市規劃局審定認為可以保留的,經罰款後可補手續。違章建築罰款,按違章建築面積或長度計算。屬臨時性建築,每平方米罰款二百元;屬永久性建築,每平方米罰款六百元;永久性建築物屋頂違章搭建的每平方米罰款三百元。凡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後的私人違章建房,超過三層以上部分及擴大佔地部分,均應拆除,三層以下違章部分每平方米罰款五百元。逾期交納罰款者,每天加收百分之五的滯納金。2、經審定限期拆除,逾期不拆者,應強行拆除,以料抵工,並予以通報。如不能以料抵工者,拆除的全部勞務費由違章者負擔。3、對參與違章設計的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處理:對設計單位除沒收其全部設計費外,並給予每平方米罰款十元;對違章施工單位的罰款,按工程總造價的10%計算;今後再繼續違章設計或施工者,在半年內停止承擔任何設計任務和施工任務,情節嚴重者,由市基建吊銷其設計或施工證書,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四) 對違章用地的單位或建設單位的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或違章個人,視違章情節輕重和造成損失的大小,分別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對違章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罰款,每人五百元.四、各用地、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應接受規劃部門及城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被檢查的單位或個人須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不得阻撓或刁難。各管理區、街道事處、公安派出所,應對轄區內的違章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制止。五、各級規劃和城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直至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六、本法原則上適用於寶安縣。七、本法由市規劃局負責解釋。八、本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過去本市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規定,如與本法有抵觸的,以本法為准。宜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中心城規劃區違章建築清理整頓處理意見的通知袁州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市中心城規劃區違章建築清理整頓工作開展以來,市、區、鄉(鎮、街道、場)及各督查組對違章建築有關情況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摸底和分類統計,目前,清理整頓調查摸底階段的工作已基本結束,即將進入集中清理、重點整頓階段。為進一步搞好市中心城規劃區違章建築清理整頓工作,經市政府研究,現將處理意見通知如下:一、關於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章建築處理1、2003年8月25號以後出現的違章建築全部拆除。2、在近期規劃建設地段以及規劃道路及兩側50米范圍以內的建築,視為嚴重影響規劃的違章建築。主動拆除其違章建築的,按10元/平方米補償拆房勞務費;未主動拆除但近期可不拆的,按10元/平方米收繳罰款,同時簽訂協議,保證城市建設需要時自行無償拆除。二、關於城鎮居民違章建房的處理1、未經規劃批准,已了用地手續但未開工的,用地手續一律由原批准單位收回,不得建設。2、房屋已經竣工的,土地按375元/平方米的標准補交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手續;房屋按建築面積80元/平方米收繳規費和罰款。3、房屋還未竣工且不嚴重影響規劃的,可以完善手續,按標准補交出讓金、規費及罰款後繼續施工。4、在規劃控制區內、72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外(主要是宜湖路兩邊),城鎮居民建房按中心城區內的標准處理。還未完工的,停止建設,允許將在建房屋轉讓給本地農民,按農民建房的規定進行處理。三、關於農民(含菜農)違章建房的處理1、未經規劃批准了建房手續還未開工的,用地手續由原批准單位收回,確需建設的,按農民建房管理法重新審批手續。2、當地農民(含菜農)符合一戶一宅要求,房屋已經建成,並佔用非耕地的,按有關規定收取工本費, 佔用耕地的,按10元/平方米補佔用手續;所建房屋按建築面積20元/平方米收取工本費和罰款。還未完工的,按標准交納費用和完善手續後,方可繼續建設。3、當地農民(含菜農)超過一戶一宅標准,或者是外地農民在規劃區內建房的,按城鎮居民的標准進行處理。四、關於拆遷戶建房的處理經核實,確屬拆遷戶本人在規定的拆遷安置用地內建房的,土地按有關規定收取工本費,房屋按建築面積10元/平方米收取費用。拆遷戶不在規定的拆遷安置地內建房,或者不是拆遷戶本人建房的,不享受拆遷戶政策。五、關於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1、違章建築分類不明確的,各督查組要及時到市規劃局進行違章建築類別認定。2、未經規劃批准、有關部門了建房手續的,所建房屋一律由原批准部門負責按規定處理,需要拆除的,要按時拆除,需要補交費用和罰款的,必須及時上交市領導小組公室,否則,將由財政直接扣款,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3、所有違章戶必須按時接受處理,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費用,否則,一律進行加倍處罰。【蕭縣律師】/xiaoxian
⑵ 池州市醫保卡個人查詢
公積金查詢方法:
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櫃台或觸摸屏查詢機查詢;
持公積金聯名卡到開戶銀行的經辦網點查詢;
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聲訊電話查詢;
在詢網站進行查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池州市社保延遲繳納最長期限是多少
社保延遲繳納的期限不應超過三十日。如果超過三十日,就會影響勞動者醫保卡的正常使用。
具體規定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有關條款: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更多相關內容請參考:http://www.gov.cn/zxft/ft209/content_1748773.htm
⑷ 2019年池州市社保局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延遲繳納的期限不應超過三十日。如果超過三十日,就會影響勞動者醫保卡的正常使用。
具體規定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有關條款: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更多相關內容請參考:
⑸ 池州市現在注冊公司需不需要驗資
池州市本人剛注冊了一家公司,沒有進行驗資,官方的答復是可以先注冊後驗資,也就是可驗可不驗,雖然最終是通過代理辦下來的,但全程都進行了跟進,現分享下1、首先是通過深圳工商局注冊帳號,這裡面要實名的2、申請字型大小,一定要提交多個備選的名稱,也就是同時申請多個字型大小,哪個批下來了就用哪個,我最初就是只申請了一個,後面經過漫長的審核之後沒通過,沒了耐心然後通過代理機構去辦了一個3、申請字型大小通過之後就是列印材料,預約辦理,約到時間之後就是現場各種資料的簽字,要法人本人去4、簽完字之後就是等通知拿各種證件(也就是所謂的工本費啥的)要1705、然後是帶著所有的材料去地稅(保險起見待所有的材料)辦理申報用的光碟6、接下來是去國稅刻章登記,要200塊7、期間還要去銀行領開戶的資料和帳號開戶要400塊,也有的不要錢的說整個自己去辦的化要800塊左右,找了代理花了1999
⑹ 池州市社保網上查詢
社保延遲繳納的期限不應超過三十日。如果超過三十日,就會影響勞動者醫保卡的正常使用。
具體規定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有關條款: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更多相關內容請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池州市工商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池州市注冊一個新公司的流程如下:1、工商局名稱核准擬定企業的名稱(字型大小),字型大小要2個中文字以上(包含2個字),新規定相同行業字型大小有兩個字相就不可以注冊,因此要先擬定三到五個字型大小,以備選用。
選定字型大小在工商局檢索如果沒有重名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辦公室辦公室必須是商業或者辦公用途,現行規定居住用途是不可以注冊的,租房時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到當地房屋中心備案,提取備案合同原件和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合同上的名稱和地址必須和房產證一致。
3、驗資後,提交工商注冊受理填寫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
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書、公司章程、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等一起交給工商局受理,。
4、辦理組織機構代碼憑營業執照和相關資料到市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一般3個工作日可完成。
5、辦理國地稅登記領取執照後,15個工作日內必須到當地國地稅局申請辦理國地稅登記,並且每個月按時向稅務局申報稅,即使沒有開展業務不需要繳稅,也要進行申報。
6、辦理開戶許可憑營業執照、代碼證、國地稅原件到銀行辦理開戶許可,開立基本戶。
7、開始做稅務賬務工作公司成立後,必須按規定於每月15號之前完成上月報稅工作。
費用的話,那就得視您的注冊資金多大了,因為大小會影響出報告等費用,所以沒有指定的價格!但其中代碼局收費是一致的,都是412(不含數字證書)。
⑻ 現金支票上是池州徽商東至支行,在池州市裡的隨意一個徽商銀行都可以兌換現金
轉賬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客戶,用於同城交易的各種款項,均可簽發轉賬支票,委託開戶銀行辦理付款手續。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
轉賬支票是一種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結算業務品種,只能用於本地結算。
現金支票是專門製作的用於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
由存款人簽發用於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託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
一、大寫日期 貳零壹伍 年 零玖 月 壹拾 日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月:如果是壹到玖這樣的單數的話要在月份前加零 零壹月、零貳月
如果是拾月、拾壹、拾貳要在前面加壹 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
日:同上。 零壹日、零貳日……零玖日
壹拾壹日、壹拾貳日……壹拾玖日
貳拾壹日、貳拾貳日……貳拾玖日
叄拾日、叄拾壹日。
二、金額:大寫 比如 壹仟伍佰陸拾捌萬叄仟貳佰壹拾壹元伍角貳分 記住,金額到元要寫整,到角可寫可不寫,到分絕對不能寫。
三、密碼器產生的密碼不要寫錯。密碼器的密碼是根據開票日期、支票號碼、金額等輸入密碼產生的。
四、印鑒沒有蓋錯(和銀行預留印鑒一致、沒有油墨塗抹等)
五、銀行賬戶余額不能低於支票金額(不然就是空頭支票)
只要以上要素正確,銀行就會兌現。但是必須到支票上標注的銀行才行,比如你的支票是池州徽商東至支行,你到其他池州徽商××行都是不行的。支票目前還不是銀行卡那樣通存通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