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清哪家證券公司好炒股股票開戶怎麼樣辦
證劵公司找大的比較好,中銀、國泰、信達之類的。每個公司的傭金是不一樣的,規定的是千分之1.5,但是你可以找經理談到最低。這個時期股票不景氣,開戶的話比較劃算
『貳』 福建福清市社保網
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相關比例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五險」: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基本特徵 社會保險的五大特徵: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項目內容 A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新的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個人形式參保的其他各類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實行的是差別費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B 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賬戶構成。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6%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及搶救、急救。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其中個人也要按規定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額,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段。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個人,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並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C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對於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的徵收費率高於一般標准,一方面是為了保障這些行業的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可以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是通過高費率徵收,使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工作使傷亡事故率降低。
職工上了工傷保險後,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另外,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參保職工的工傷醫療費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輔助器具等、工傷康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都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D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基金主要是用於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無固定工資額的單位以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招用農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當前我國失業保險參保職工的范圍包括:在崗職工;停薪留職、請長假、外借外聘、內退等在冊不在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其它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建立勞動關系的臨時工和農村用工)。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職工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還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E 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及其利息以及滯納金組成。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都應該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在6個月以上,並按時足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經批准轉入有產科醫療服務機構生產或流產的(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繳費流程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叄』 福州開戶的公積金帳戶在福清市能提取嗎
應該不行,現在的政策好像是在哪開戶就得在哪提取
『肆』 高山中國銀行開戶名稱
中國銀行(高山支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高山鎮綜合汽車站3號樓
『伍』 股票問題,我想要買股票請問股票公司在哪兒
笨笨啊...
如果是想投資股票,步驟是
1.攜帶身分證到證券公司開戶,這樣子以後你才有一個買賣下單的窗口。
2.證券公司護要求你到一家指定銀行開戶,這是為了方便(買股)代扣(賣股)代收股款用的。
3.在第一步驟中找一位認真一點的接單營業員。看不順眼就當場要求換人。這個人將來必須對你提供所有的市場資訊,如果一開始找個懶散的,你將無休無止地痛苦。
4.你得有一筆小錢,至少足夠買第一張股票。
5.等行情來就開始買賣。一般說來先看成交量,指數大跌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時,買進風險很低,這叫九生一死,此時買股賠錢風險只有10%。反之,指數上漲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時,買進風險很高,這叫九死一生,此時買股賠錢風險高達90%。大抵狀況如此。細部狀況可以跟營業員請教。
6.別貪。可以不停利,但一定要設停損。就是輸錢到20%(或25%,自己訂一個標准),一定要砍倉。20幾年來我在市場看過多少賠大錢的人,都是因為沒有停損。只要有停損觀念,永遠能東山再起。如果沒有停損觀念,或訂了停損點但沒有認真執行,很可能一次栽跟頭就把你打出股市20年,永無翻身之日。這句話,你先記著,20年後再說我是不是危言聳聽!
『陸』 我是92年出國留學,後拿到了當地永久居住權,長期旅居國外,身份證丟了,目前只有有護照,如何辦二代身份證
華僑是中國公民有權申領國內身份證
2010-01-22 09:32:38
郭仲仁(作者單位:福州市僑辦)
近些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祖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華僑回國投資置業。華僑回國戶口落戶和取得國內身份證的問題,越來越引起廣大華僑的關注,反映愈來愈強烈。特別是在福建等較早出現出國潮的地區,這個問題十分突出。筆者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接到華僑要求簡化落戶手續,允許被注銷戶口和身份證的僑胞恢復戶口、給予辦理國內身份證的訴求。但由於種種原因,這個問題始終是一個難點。本文擬就華僑歸國定居的有關情況,華僑國內身份證的法律地位,簡化華僑落戶的法律性、必要性、必然性進行探討,以推動這廣大僑胞極度關注的問題盡早得到解決。
一、華僑是中國公民,理應具備與生俱來的身份證,有權在國內定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的法律定義,毫無疑問,華僑作為中國公民只要他們願意,就應該和國內其他公民一樣,有在中國居住的權利。
中國公民持有戶口特別是中國身份證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對華僑來說也是如此。但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在戶籍管理這一滯後於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制度還必須執行的情況下,在相關配套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出國人員包括華僑在國內卻不能有戶口和身份證,在事實上還不能享受公民待遇。究其原因,一是由於在很長的時間內,辦理護照必須注銷戶口;二是1990年和2000年的全國第四、五次人口普查,把許多不在家鄉生活的人員的戶口(即使是旅遊臨時出境)注銷了;三是各地為完成和做好計劃生育工作,避免計劃生育的一票否決,將出國、出境人員的戶口注銷,造成當地「非正常」的人口滅失。由於這種種原因,華僑或出國人員回國後,辦理身份證、恢復戶口就成了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
華僑作為中國公民,必然應該有自己的身份證件。將出國定居的華僑的身份證(戶口)取消的做法,顯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對華僑的歧視。2003年前後,辦理護照或出國定居在許多地方已經不存在注銷戶口的問題。這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深入的體現、是進入正常法制軌道的體現。但對已經被注銷戶口、辦護照時收繳了身份證的要恢復戶口或辦理身份證的華僑來講,卻被邊緣化了,各部門設立了許多規定,有許多關卡:這些華僑要辦理身份證必須上繳包括護照、國外有效居留證在內的國外合法居留的所有證件;還要符合各種規定,否則,不能回國定居,不予辦理中國居民身份證。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二、華僑的國內居民身份證對僑務工作的意義和對僑胞的重要性
在政治上,給予海外僑胞這部分中國公民應有的公民權利——國內居民身份證,是黨的一貫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的僑務工作的最好體現。有許多華僑說,只有犯罪人員要到邊遠地區服刑,才有注銷、轉移當地戶口的政策,在海外生活的中國人在戶口上的待遇居然與犯罪人員一樣。這怎麼體現出一個開放的國家的政策?就我們基層僑務工作者來說,同樣有這種感覺:不發放居民身份證是對海外僑胞的政治歧視,既與黨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僑務工作總方針相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也不適應中國的現代化進程的新情況、新要求。
在生活上,沒有居民身份證給華僑在國內經商、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在中國經濟已經融入世界經濟大環境的情況下,許多華僑由於投資貿易、旅遊、探望父母子女、祭奠祖先等各種原因來往於居住國和中國之間,許多華僑在國內居住的時間往往不少於在國外的時間。國內身份證對他們在國內投資、銀行開戶、旅遊住宿、購房購物提供了護照所無法提供的方便和便利。甚至提供了影響一生的條件。比如,近兩年高考時,由於沒有身份證,在國外又沒有達到國家四部委定的「最近四年在外住滿兩年」的華僑學生報考條件,一些在國內學校學習的高三學生既不能以華僑學生的身份參加僑、港、澳學生的統一考試,也不能以國內生參加國內學生的統一高考,這些人在高考面前無可奈何,只能放棄高考。這無疑將影響他們一生,甚至是華僑一家今後的生存狀況和對生活環境、生活地的抉擇。身份證對華僑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下面,舉幾個實際例子,說明國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落戶對海外華僑的重要性和他們在國內辦理過程中遇上的種種困難。
例一:2007年5月博士鄭先生作為「福建省緊缺人才」從日本回國,在福建省某廳下屬中心任職。2008年8月,在日本的鄭博士的太太、碩士林女士帶兒子回國定居。但在辦理定居手續的過程中,遇上了種種困難:即使有出生證仍被要求作親子鑒定;因為不符合部門規定的回國定居條件,被非僑務部門認定為不是華僑,不能以華僑條件落戶;身份證無法辦理,兒子上學遇上了障礙;欲購房,沒有身份證無法如意進行……由於落戶事宜,往返奔波,林女士在到我辦要求幫助時,可說是身心疲憊,淚流滿面。直到2009年8月,一年時間,找過許多單位,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人脈資源」,全家才得以落戶。這還是引進人才所遇上的問題,不用說其它自行回國欲定居的僑胞了。
例二:高考「被放棄」資格的華僑考生。柳某,2005年5月回國念高二,母親趙女士放棄在匈牙利的生意,專門在福州照顧女兒。2007年報名參加高考時,按照華僑學生身份,達不到國家四部委的「最近四年在外住滿兩年」的規定,按照國內生參加考試,沒有國內戶口和居民身份證,被迫放棄高考。
楊某,2006年從阿根廷回國念中學,2009年從福州的福清市重點學校高三畢業,參加省質檢考試成績達640分。可以說是一位學習成績很優異的高中畢業生,但同樣是既不能以華僑學生身份報考,沒有國內戶口和身份證也不能參加國內學生的高考。又是一個高考「被放棄」。高考「被放棄」將直接影響他們的人生和對祖國的信心。
例三:祖籍福州閩侯縣的劉先生,1986年出國前往美國,2005年在美國取得永久居留權(綠卡)。由於國內戶口被注銷,在中國駐美國使領館申請補辦中國護照時,被告知國內沒有電腦戶籍記錄,不能辦理。2009年10月回家探親時是持中國使館簽發的雙程旅行證。欲在國內恢復戶口,取得居民身份證,被告知必須收繳美國綠卡和使館簽發的雙程旅行證。劉先生英語不過關,無法加入美國籍,國內又「不要」他,他只能成為一個無國籍人士。劉先生告訴我,使館雙程旅行證兩年有效,兩年後不予換發。如果真是這樣,連回家鄉探望父母親人都不可能了。
例四:旅美華僑林先生,2005年擬在福州注冊成立公司,用護照和綠卡必須用外幣注冊。由於其資金大部分來自前些年在國內參與朋友投資的股份所得,必須用人民幣去兌換外幣。這中間各種限制不說它,個人在經濟上造成很大損失。借用他人的身份證注冊,不僅不合法,風險也大。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華僑回國落戶和要求具備居民身份證的合法訴求,既是華僑本身的一件重要事,也是僑務工作所面臨的必須解決的事。從吸引僑心角度,從依法維護華僑在國內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從適應新情況創新工作局面的角度都是一件亟待解決的事。
三、對華僑回國定居設置條件、關卡是一種歧視
在筆者見到的新的《華僑回國定居審批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目前實行的華僑回國定居管理規定的實際操作中,對華僑回國定居有許多限制條件,首先「必須在國外連續居住滿3年,每年在國外居留不少於10個月的華僑」,然後必須符合:結婚3年以上與國內配偶團聚的;或年齡不滿16周歲,父親或母親在國內長期居住的;年齡60歲以上,本人或國內直系親屬能夠解決生活問題的;被國內政府部門,縣級以上事業單位,或年納稅額三十萬元以上企業正式聘用且連續工作滿三年的;或在國內經商、投資,時間超過三年的;等等。不僅是條件上有諸多限制,而且在手續上也十分繁瑣。
在上述條件的限制下,有300萬海外僑胞的福州市,2006年到2009年3月底,福州市共有回國定居的華僑和出國人員266人,這一數字是很少的了。
毫無疑問,華僑在國內定居是中國公民的正當合法的權益,在這一問題上設置種種關卡顯然與相關法律相違背。在中國進一步融入世界大經濟的情況下,對自己國家的公民應當要貫徹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就提出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的僑務總方針,在現有的必須申報戶口的體制下,簡化手續,比如對回原國內生活所在地定居的僑胞,可以在基層戶籍管理部門直接申報戶口並辦理中國身份證,等等。實際上,在福建省,就是對在海外非法居留的人員,回國後在原居住地落戶,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也只要持相關部門(如僑務部門出具「非華僑」)證明即可落戶。
四、幾點建議
1、回國定居應與身份證辦理區分開來
華僑回國定居按照有關法律條文和國務院僑辦國僑發[2009]5號《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的規定,「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原駐在國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並依法辦理回國落戶手續。
國務院僑辦的上述文件是針對歸僑的身份認定而言。目前的狀況是許多華僑在國內投資置業,本身並未放棄僑居國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國內居民身份證對他們來說同樣重要。依據華僑是中國公民的法律定義,應當為這些華僑核發居民身份證,解決華僑在國內辦事的困擾。至於在國內的住址既可以以原居住地為准,也可以以其購房地為准。
2、簡化華僑在原居住地落戶和辦理身份證的手續和限制
對於在歷次人口普查和控制計劃生育過程中以及在早期申辦護照被注銷戶口,收繳身份證的華僑要求在原居住地(原籍)恢復戶口、申領身份證的要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華僑是中國公民」這一基本法律定義,積極、無條件予以辦理。不應設定種種條件限制、種種關卡。唯有如此才能把黨的僑務工作總方針落在實處,華僑的公民的權利才能得到真正體現。
對於欲在國內其他地方辦理落戶、申領身份證的,可以根據國內公民異地遷移戶口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如在異地已經購房的,可以根據當地購房落戶的有關規定,辦理異地戶口遷移及身份證申領。
3、「內」外應有別
在到中國定居這一問題上,對華人回國定居的政策應有別於其他國家人士來中國定居的政策。旅居海外的僑胞在一些國家,在一段特定的時間、環境里,他們可能不得不加入所在國的國籍,成為非中國籍的炎黃子孫。這部分人不管怎麼改變國籍,黃色的臉、黃色的皮膚不會變。隨著中國的經濟騰飛、社會發展,這部分人中有許多願意或已經實際上在國內定居。對華人回國定居和外國人到中國定居,在定居條件上、在程序上應有所區別,應該適當放寬些。對不願意改變現國籍,但長期在中國居住的華人,要降低在中國長期居住證(綠卡)的發放門檻。這樣,有利於吸引華僑華人中的中小資本,有利於鞏固加強海外僑胞的故土情結,有利於在海外長期保持對我友好的力量,有利於祖國的統一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