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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開戶電子簽名法律問題

發布時間: 2021-09-04 14:11:09

❶ 電子簽名的法律要求

這是在總結了傳統書面法律要求的經驗教訓,而得出的方針。電子簽名法的通過,標志著我國首部「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法律」已正式誕生,已經於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法律規定,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使用電子簽名時,往往需要由第三方對電子簽名人的身份進行認證,向交易對方提供信譽保證,這個第三方一般稱之為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從事相關業務,需要經過國家主管部門的許可。 法律規定,電子簽名必須同時符合「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等幾種條件,才能被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法律還規定,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為保護電子簽名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偽造、冒用、盜用他人的電子簽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部法律規定,電子簽名人或者電子簽名依賴方因依據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電子簽名認證服務從事民事活動遭受損失,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承擔賠償責任。法律還規定,未經許可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電子簽名法規定,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文書,如果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並不適用於這部法律的調整范圍,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也不適用於這部法律的調整范圍。隨著這部法律的出台和實施,電子簽名將獲得與傳統手寫簽名和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意味著在網上通行有了「身份證」。專家認為,這部法律將對我國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的發展起到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 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也稱作「數字簽名」,是指用符號及代碼組成電子密碼進行「簽名」來代替書寫簽名或印章,它採用規范化的程序和科學化的方法,用於鑒定簽名人的身份以及對一項數據電文內容信息的認可。 電子簽名法主要內容 電子簽名法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法》全文 電子簽名法重點解決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確立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二)規范了電子簽名行為;(三)明確了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及認證程序;(四)規定了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措施;(五)明確了電子認證服務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 信產部關於貫徹電子簽名法四方面意見: 第一、要把貫徹實施《電子簽名法》當作推進信息化和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來抓。 第二、充分認識《電子簽名法》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第三、加強和完善電子認證服務業管理,為《電子簽名法》實施提供堅實保證。 第四、嚴格依法行政,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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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什麼是電子簽名,法律有什麼規定

電子簽名產生於互聯網背景之下。2005年,《電子簽名法》正式落地,從法律上為其「驗明正身」。《電子簽名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以下場景不能使用電子簽名: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同時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更多關於電子簽名的法律規定可以查看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❸ 電子簽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首先,電子簽名不一定具有與紙質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只有可靠電子簽名才具有。可靠的電子簽名需要符合《電子簽名法》對可靠電子簽名的四項規定才可以稱為可靠電子簽名,在可靠性、安全性、有效性上遠遠高於一般的電子簽名。領簽linksign電子合同簽署平台,安全、有效、防篡改。

所謂可靠電子簽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須符合四個標准,即真實身份、真實意願、簽名未改、原文未改。

為此,電子簽名產品須以身份認證、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手段實現。

真實身份和真實意願是通過實名認證確認的。目前實名認證主要有三種方式:

一是公安部人口庫的信息比對,就是通過身份證拍照,或是生物動態識別技術(人臉識別)確認身份。

二是銀聯用戶庫信息比對,就是通過驗證銀行四要素,或銀行卡扣款確認身份。

三是運營商實名用戶庫信息比對,就是通過輸入即時簡訊驗證碼確認身份。

❹ 電子簽名具有法律效力嗎

電子簽名並不是存在一二天了,電子簽名從2005年電子簽名法頒布實施以來,很多領域都開始廣泛使用。網上銀行、實體銀行、電子政務、電子合同的簽署以及電信、銀行營業廳等場所。

電子簽名的一項重要功能在於表明簽名人認可數據電文的內容,而要實現這一功能,必須要求電子簽名在技術手段上能夠保證經簽名人簽署後的電文不被他人篡改。否則,電子簽名人依據一定的技術手段實施電子簽名,簽署後的電文被他人篡改卻不能夠被發現,此時出現的法律糾紛將無法依據本法予以解決。

而目前國內的繪王電子簽名板通過電磁壓感筆實現了和紙上簽名同等理念,簽名筆跡唯一性: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❺ 電子合同中的電子簽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符合這些條件的電子簽名就具有和手寫簽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❻ 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在法律和技術上是如何保障的

《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那麼如何保障電子簽名的可靠性的呢?數字簽名作為電子簽名的一種, 其加這必技術已經比較完善。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一)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符合這些條件的電子簽名就具有和手寫簽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❼ 電子簽名有哪些法律規定嗎

電子簽名產生於互聯網背景之下。2005年,《電子簽名法》正式落地,從法律上為其「驗明正身」。《電子簽名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以下場景不能使用電子簽名: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同時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更多關於電子簽名的法律規定可以查看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7)證券開戶電子簽名法律問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十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數據電文需要確認收訖的,應當確認收訖。發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訖確認時,數據電文視為已經收到。

第十一條數據電文進入發件人控制之外的某個信息系統的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發送時間。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接收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接收時間。

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發送時間、接收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發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發送地點,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接收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發送或者接收地點。

❽ 關於可靠的電子簽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電子簽名技術就是通過技術手段實現法律認可的電子簽名。

關於「可靠的電子簽名」,我國的《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有明確的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是電子簽名合法有效力的三個條件,而這三個條件就需要通過技術手段來實現,數字簽名就是實現的方式之一。數字簽名技術是一種加密技能,可以有效力防篡改。

❾ 證券開戶的時候為什麼要填電子簽名約定書

電子說明書是買基金和一些券商的產品用的,只有在賬戶裡面簽約後才可以在股票賬戶買賣基金等產品。但是不開通不影響買股票。

現在開戶並不需要簽署電子簽名約定書,一般櫃台開戶會簽一些文件留檔,手機開戶只需准備身份證和銀行卡即可。

電子簽名約定書其實就是簽名的認證(這簽名就是你的)保密與防偽(別人不能冒用)接收提醒(收到你不能說沒接到)簽名的法律效應(簽完名後你不能否認)。

開戶是指客戶在銀行開設帳戶的簡稱。我國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在銀行開立有關帳戶,必須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之一: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單位或編報財政預、決算報表的獨立預算會計單位具有上級主管機關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有營業執照。

❿ 電子簽名的法律有效性是怎麼判斷的

不管什麼形式的電子簽名,其法律效力必須滿足《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合同法》 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根據《電子簽名法》第13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也就是說,電子簽名的簽約主體、簽約行為、不可篡改三要素確認之後,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