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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怎麼開戶口注銷證明

發布時間: 2021-05-18 18:15:54

❶ 怎麼辦戶口注銷證明

戶口注銷,包括因失蹤而宣告死亡戶口注銷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注銷登記。

如果派出所已經給你出具了戶口注銷證明,一定有存根和相關手續留存在派出所,可以讓派出所重新出具一份證明就行了。

如果是首次辦理注銷戶口需要注意: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

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注銷戶口。

(1)網上怎麼開戶口注銷證明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2、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3、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4、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收費標准:不收費。

❷ 怎樣開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啊

一、開死亡證明

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二、注銷戶口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

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准:不收費

(2)網上怎麼開戶口注銷證明擴展閱讀:

死亡登記和注銷戶口注意事項:

(1)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鑒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2)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3)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戶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5)辦理步驟及注意事項

死亡注銷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辦理注銷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保存,統一銷毀。

❸ 戶口呀戶口,怎麼開個戶口注銷證明

以河北省為例 。如果是死亡注銷,應當在一個月內,由親屬、所在單位或者居(村)委會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公安派出所應當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直系親屬簽字的書面聲明注銷戶口。公民非正常死亡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憑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注銷戶口。

《河北省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規范》
第一節 死亡戶口注銷
第四十三條公民死亡,應當在一個月內,由親屬、所在單位或者居(村)委會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
公安派出所應當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直系親屬簽字的書面聲明注銷戶口。
公民非正常死亡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憑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注銷戶口。
第四十四條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死亡登記的,利害關系人、發現人或者社區居(村)委會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後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❹ 戶口注銷證明是上哪裡申請

戶口注銷證明分以下幾種情況:

1、參軍入伍:憑《居民戶口簿》、《公民應征入伍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辦理注銷戶口;

2、公民出國或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定居的:憑出入境部門開具的《注銷戶口的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

3、死亡:正常死亡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辦理注銷戶口;不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進行戶口注銷。

拓展資料:

戶口注銷是個法律概念,是戶口管理中的具體表現,包括因失蹤而宣告死亡戶口注銷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注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網路:戶口注銷

❺ 戶籍注銷證明怎麼辦理

開具戶籍注銷證明要先准備好相關材料,包括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戶口本等材料,將這些材料提交給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死亡登記申報工作,其工作人員在核實相關信息無誤後就會給其注銷戶口,並在戶口本上寫明注銷戶口的相關事宜。戶籍注銷情況有:勞改或勞教注銷,參軍注銷,參軍注銷。對於被判處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人員,是有注銷戶口的規定的,而對於之前被注銷戶口的勞動教養人員,恢復戶口是行不通的,仍然要按照原有規定去執行。對於參軍人員,是要入軍籍的,因此需要將原本戶口注銷掉,將證明提交到派出所的戶口內勤辦事處去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原本的居民身份證也會被收繳。居民死亡肯定是要注銷其戶口的,一旦死亡就不存在法律身份了,其戶籍注銷手續一般是由家屬、鄰居、親戚等代辦。lt;brgt;lt;brgt;

❻ 戶口注銷開證明需要什麼

①、公民正常死亡的需持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死亡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
②、公民辦理出國境定居注銷戶口的,需持公安外事部門出具的注銷戶籍關系通知單、《居民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③、公民回國定居的需持本人護照或省公安廳批準定居證明、市局的落戶通知書、原戶口所在地注銷戶口證明、恢復戶口手續。
④、公民參軍入伍需持入伍通知書、《居民戶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
⑤、復員退伍戰士入戶需持市安置辦的退伍落戶介紹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戶口注銷證明、《居民戶口簿》,部隊軍官轉業入戶需持市人事局轉業落戶證明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和現分配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本情況證明,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
6、因重復申請戶口的注銷流程需要到當地民政局進行咨詢(各地規定略有不同)

❼ 怎樣辦理戶籍死亡注銷證明

以成都市為例,辦理戶籍死亡注銷證明程序如下:

戶籍注銷人員家屬攜帶戶籍注銷所需材料,前去公安辦證中心辦理死亡人員戶籍注銷。

所需材料:

1、《注銷戶口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並填寫提交)

2、《火化證》或《火化通知書》或《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第二聯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原件和復印件);

3、死亡人員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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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記和注銷戶口注意事項:

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

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注銷戶口。

(1)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鑒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2)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3)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戶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5)辦理步驟及注意事項

死亡注銷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辦理注銷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保存,統一銷毀。

參考資料:成都市公安局-死亡戶籍注銷指南

參考資料:網路-戶口注銷

❽ 關於戶口注銷證明

不需要出具證明。

1、居民死亡後,醫院會開具死亡證明,親屬拿著死亡證明原件及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核實信息後,留下死亡證明原件中要給派出所的那部分,並在和戶口本上寫明注銷戶口的相關事宜。

2、辦理死者後續事宜的時候,需要拿注銷戶口夜復印件和加蓋派出所鮮章的死亡證明復印件記辦理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8)網上怎麼開戶口注銷證明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2、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3、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4、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收費標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