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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上的人開戶籍

發布時間: 2021-05-24 22:46:15

Ⅰ 在網上有人說可以輕松辦戶口是真的嗎

小心被騙 戶口這種東西一般只能是在國家的正規部門和官網才能辦理,不要相信其他的任何人,防止受騙

Ⅱ 身份證丟了被別人拿去開了戶口,我該怎麼辦

身份證丟了,被別人拿去開了戶口,應當報警。身份證被別人冒用容易給自己帶來麻煩。

《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Ⅲ 網上辦理戶口真實嗎

1、在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已經實行戶口「一站式」遷移,而當事人屬於本省內戶口遷移的前提下,可以在網(上)辦理該項的;
2、當事人可以事先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原件等,咨詢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以福建省為例:《福建省公安機關戶口管理規范》(閩公綜〔2014〕447號):
第八十一條
省內實行網上戶口遷移,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受理,經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核准,遷出地公安機關審核遷出後,憑《福建省居民戶口網上遷移業務受理單》、《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結,公安機關不再開具《戶口遷移證》和《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Ⅳ 在公安戶籍網上被標注工作對象是什麼意思,戶籍網上的內容是什麼人錄入警察都可以隨便錄嗎

你家水表一定漏水了。
公安工作就是打擊壞人。保護社會安寧。工作對象是職業說法。在未調查清楚之前,你只是偵查工作對象,一旦查明犯罪事實,你就是壞人了。那就不僅是工作對象了,而是打擊對象了。所以趕快改弦更張,改過自新,立地成佛。
戶籍網上的內容,肯定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錄入。而應當是負責此項工作的警察錄入。

Ⅳ 如果一個人犯了法被網上通緝了或者追逃了,去派出所改戶口頁會被抓嗎,如果沒被抓是不是就代表沒事

那你就牛了,斷也是在增加被抓的可能,除非這個案子沉了,敢問犯什麼事

Ⅵ 網上發別人戶籍身份證,辱罵他人違法嗎

名譽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維護自己名譽並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所謂名譽是對特定民事主體的品德、才幹、信譽、商譽、資歷、聲望、形象等方面的社會性評價。要准確判斷他人是否對自己的名譽構成了侵權,您需要了解以下知識:1.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方式包括侮辱和誹謗。侮辱,即通過文字、語言、圖片公然辱罵、羞辱他人;誹謗,即故意散布虛假事實貶損他人名譽。2.造成他人社會評價降低,這是名譽侵權的結果要件,必須存在這一損害後果。因此,只有導致這種評價降低,才構成侵害名譽權。3.是否造成他人社會評價降低的判斷標准,只要針對他人的誹謗和侮辱性內容已經為第三人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即已經公開或者可能被公眾所知,就可以推定出他人的名譽權因此遭受到了損害。這里的可能被公眾所知是指雖然無法證明該誹謗和侮辱性內容已經被第三人知曉但根據其所發布平台、發生場合的開放性、傳播性足以使第三人知道。因此,在網上發布侮辱他人的言論構成名譽侵權。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問:侵害名譽權責任應如何認定?答: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以書面或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Ⅶ 網路上被人曝光戶籍怎麼報警

未經本人允許,將該人的信息上傳至互聯網,這種行為是侵犯你的隱私權的。如果有侮辱威脅等方面的語言,公安機關是可以立案調查的。如果產生嚴重後果,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依法追究責任,要求停止侵權,刪除信息,賠償損失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Ⅷ 在網上能查到一個人戶口嗎

一般的互聯網是查不到的,只有公安的內部網路可以查詢。
戶口信息,主要指戶口本上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籍貫、婚姻狀況、文化程度等。
因戶口信息牽涉到個人的隱私等,一般公民不可以私自調去他人的個人信息,只有公安和司法機關,結合工作需要才可以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