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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開戶經辦人網上辦理北京

發布時間: 2021-04-28 22:34:53

『壹』 北京地區給員工在網上申請社保的詳細流程是什麼

分4步,具體如下。

『貳』 北京朝陽區社保網上操作步驟

具體網址可查看:北京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
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static/articles/catalog_64300/2010-11-05/article_/.html
網上申報業務辦理
一、網上申報人員增加
(一)職工新參統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新參統信息時,須分別選擇四險和醫療相應的增加原因。
四險增加原因包括:新參加工作、外省(行業統籌、軍隊)調入、機關事業轉入、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其他新參統。
醫療增加原因包括:新參統
2.參保單位於申報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網上申報系統職工新參統信息的導入情況,導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後重新提交。申報五險新參統的人員,五險均導入成功後,參保單位從網上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並攜帶相關資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相關資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的復印件;新參加工作和其他新參統的還需攜帶《招工表》或《勞動合同書》、《商調函》;外埠參統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的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員轉業軍人還需攜帶《復員轉業通知書》或《復員證》、《轉業證》;外省市(行業統籌、軍隊)調入還需攜帶《轉移單》。參加醫療保險的還須按規定攜帶兩張一寸照片。
3.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進行職工新參統增加的單位,在辦理完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後再辦理四險的審核增加。
4.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辦理職工登記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並蓋章,同時連同其他相關材料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單位在辦理人員增加業務前可先查詢該人員繳費狀態確認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當月導入成功符合新參統條件的人員,如當月未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提交新參統表格及相關材料並辦理審核的,則當月新參統職工未增加。
(二)參保人員的轉入及恢復繳費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增加信息,並選擇相應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業轉就業、外區轉入、本區轉入、其它。
2.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增加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並蓋章,同時須留存《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轉移情況表》、勞動合同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備查。
特別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員增加業務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網上申報人員的減少(一)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減少信息時,須選擇相應的減少原因。
減少原因包括:農民工解除合同、轉外國籍、轉往本區、轉往他區、轉外省市申請中斷、判刑、勞教、參軍、出國、非帶薪上學。
(二)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辦理減少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辦理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轉出成功後,無需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網上申報業務管理崗辦理轉出審核。辦理以下減少業務的,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及相關材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網上申報業務管理崗列印相關表格:
※選擇減少原因為判刑、勞教、參軍、出國及非帶薪上學的,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
※選擇減少原因為轉外國籍的,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
※選擇減少原因為轉外省市申請中斷的,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辦理網上申報的單位須留存《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農民工解除合同的還須留存《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關系證明》;判刑、勞教的須留存法院判決書復印件;參軍的須留存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出國的須留存本人申請、護照復印件;轉外國籍的須留存本人相關證明;非帶薪上學的須留存入學通知復印件。
辦理醫療減少的按規定留存相關資料。
特別提示:除上述減少原因的其他人員減少業務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三、網上申報信息變更(一)單位信息變更
1.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單位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單位簡稱、單位電話、單位經營(辦公)地址、郵政編碼、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支付業務經辦人姓名、支付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支付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法人聯系電話、單位電子郵件地址、單位網址、單位傳真號碼。
2.參保單位在辦理變更業務成功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二)個人信息變更
1.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個人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聯系)地址、居住地(聯系)郵政編碼、選擇郵寄社會保險對賬單地址、個人身份、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參保人聯系電話、參保人員手機、聯系人姓名、聯系人電話、聯系人EMAIL地址。
2.參保單位在辦理變更業務成功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項目的單位及個人信息變更仍需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五、網上申報職工繳費工資收入(一) 網上申報系統繳費工資申報時間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 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錄入本單位參保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已辦理過「四險」和醫療繳費中斷的人員可勾選「減員標識」不再申報繳費工資,單位須錄入本單位所有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後才可提交。
(三) 參保單位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繳費工資申報結果,對於申報不成功的人員可查詢不成功原因並重新申報。
(四) 參保單位在查詢反饋結果同時可定製查詢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於次日查詢反饋結果。如反饋結果存在此類人員,單位可於下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其進行繳費工資申報。
特別提示:如定製查詢出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單位可於下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其進行繳費工資申報,或通過企業版及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等方式辦理繳費工資申報。
(五) 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完成所有人員的繳費工資申報後,可查詢並列印辦理成功人員的《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蓋章後報送所屬社保經辦機構。
六、網上申報職工補繳(一) 網上申報系統職工補繳申報時間為:
1.每年3月份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為全月均可辦理。
2.系統特殊維護期間不可使用,具體時間見網上申報系統公告。
(二) 網上申報補繳模塊可辦理本單位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補繳業務。
(三) 參保單位須認真閱讀《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系統補繳業務辦理須知》,並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需補繳人員的基本信息及繳費情況,確認補繳人員的補繳險種及補繳起止月。
(四) 網上申報系統補繳業務辦理流程:
第一步:錄入補繳明細並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反饋結果。如果補繳明細通過系統校驗,可預覽補繳金額並確認提交,確認提交後補繳明細不可修改;如未通過系統校驗,需要查詢申報失敗原因,修改相關信息後重新申報。
第三步:補繳金額確認提交後,可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反饋結果,反饋不成功的人員需重新申報,反饋成功的人員須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如果申報的補繳明細包含歷年補繳,則須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業務。如果申報的補繳明細只包含當年補繳,則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或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並現場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
第四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後,須於列印一至兩小時後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業務。
(五) 通過網上申報辦理補繳業務的,須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報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完畢補繳業務的繳費手續。
(六) 出現以下情況,申報的補繳記錄作廢:
1.未按第五條中規定時間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業務。
2.因補繳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補繳不成功的。

『叄』 北京豐台區社保 網上申報開通流程

1、北京市單位數字證書申請表一式兩份,社保所提供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6、帶280元錢。
7、帶公章

『肆』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需要在網上登記,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流程主要有:

第一步:到開戶銀行簽訂(社保繳費合作意向書,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直接簽訂正式社保代扣協議);

第二步:北京社保網上服務平台 登記公司詳細信息 列印登記表和銀行繳費的表格 一式兩份;

第三不:准備 1.營業執照副本 2.公章 3.銀行開戶許可證 4.法人身份證 5.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 6.法人一證通 註:1-5為原件+復印件

第四步:約號 攜帶材料 每月5-25號間 到社保局櫃台辦理。

『伍』 北京市辦理社保是否只能在網上辦理呢

不是只能在網上辦理,也可以到社保中心的櫃台辦理。如果想在網上辦理,需要到社保中心繳費,買一個後台的管理系統。
新成立的公司要拿著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法人人名章等到社保開戶。

『陸』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登記流程

北京社保辦理登記程序:(供參考)
第一步:社保登記
1、帶公章到開戶銀行簽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註:無合同號、收款人全稱:北京市XX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簡稱:XX社保中心)
2、到注冊地所在區社保中心辦單位登記
所帶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同城特約授權書》及復印件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一式兩份
註:最好帶公章
第二步:做完登記後,社保會給企業一個社保號(110開頭的)
回來從北京勞動保障網上www.bjld.gov.cn下載醫療採集軟體v2.4.6版,把單位信息錄入後列印表一、表一內附頁、表二並蓋公章。
第三步:增員
1、醫療增員
把人員信息錄入醫療採集軟體後列印表三(原來參加過社保的不用列印),貼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輸入完所有人員的信息後,選擇「個人變更登記」中的增員,設置好恢復原因,點擊「增員」,列印兩張表八(蓋公章)。
再選擇「數據交換」中的「信息報盤」,將生成的文件拷到u盤上。
2、四險增員
填寫表十一(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蓋公章,如有新參保人員,還需填寫表二(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蓋公章。
注意:到社保辦理增員時,要先辦醫療增加(帶好u盤),再辦理四險增加。

『柒』 北京網上社保辦事大廳

具體網址可查看:北京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

網上申報業務辦理
一、網上申報人員增加
(一)職工新參統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新參統信息時,須分別選擇四險和醫療相應的增加原因。
四險增加原因包括:新參加工作、外省(行業統籌、軍隊)調入、機關事業轉入、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其他新參統。
醫療增加原因包括:新參統
2.參保單位於申報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網上申報系統職工新參統信息的導入情況,導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後重新提交。申報五險新參統的人員,五險均導入成功後,參保單位從網上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並攜帶相關資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相關資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的復印件;新參加工作和其他新參統的還需攜帶《招工表》或《勞動合同書》、《商調函》;外埠參統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的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員轉業軍人還需攜帶《復員轉業通知書》或《復員證》、《轉業證》;外省市(行業統籌、軍隊)調入還需攜帶《轉移單》。參加醫療保險的還須按規定攜帶兩張一寸照片。
3.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進行職工新參統增加的單位,在辦理完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後再辦理四險的審核增加。
4.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辦理職工登記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並蓋章,同時連同其他相關材料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單位在辦理人員增加業務前可先查詢該人員繳費狀態確認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當月導入成功符合新參統條件的人員,如當月未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提交新參統表格及相關材料並辦理審核的,則當月新參統職工未增加。
(二)參保人員的轉入及恢復繳費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增加信息,並選擇相應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業轉就業、外區轉入、本區轉入、其它。
2.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增加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並蓋章,同時須留存《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轉移情況表》、勞動合同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備查。
特別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員增加業務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網上申報人員的減少(一)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減少信息時,須選擇相應的減少原因。
減少原因包括:農民工解除合同、轉外國籍、轉往本區、轉往他區、轉外省市申請中斷、判刑、勞教、參軍、出國、非帶薪上學。
(二)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辦理減少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辦理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轉出成功後,無需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網上申報業務管理崗辦理轉出審核。辦理以下減少業務的,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及相關材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網上申報業務管理崗列印相關表格:
※選擇減少原因為判刑、勞教、參軍、出國及非帶薪上學的,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
※選擇減少原因為轉外國籍的,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
※選擇減少原因為轉外省市申請中斷的,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辦理網上申報的單位須留存《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農民工解除合同的還須留存《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關系證明》;判刑、勞教的須留存法院判決書復印件;參軍的須留存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出國的須留存本人申請、護照復印件;轉外國籍的須留存本人相關證明;非帶薪上學的須留存入學通知復印件。
辦理醫療減少的按規定留存相關資料。
特別提示:除上述減少原因的其他人員減少業務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三、網上申報信息變更(一)單位信息變更
1.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單位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單位簡稱、單位電話、單位經營(辦公)地址、郵政編碼、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支付業務經辦人姓名、支付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支付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法人聯系電話、單位電子郵件地址、單位網址、單位傳真號碼。
2.參保單位在辦理變更業務成功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二)個人信息變更
1.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個人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聯系)地址、居住地(聯系)郵政編碼、選擇郵寄社會保險對賬單地址、個人身份、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參保人聯系電話、參保人員手機、聯系人姓名、聯系人電話、聯系人EMAIL地址。
2.參保單位在辦理變更業務成功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項目的單位及個人信息變更仍需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五、網上申報職工繳費工資收入(一)網上申報系統繳費工資申報時間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錄入本單位參保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已辦理過「四險」和醫療繳費中斷的人員可勾選「減員標識」不再申報繳費工資,單位須錄入本單位所有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後才可提交。
(三)參保單位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繳費工資申報結果,對於申報不成功的人員可查詢不成功原因並重新申報。
(四)參保單位在查詢反饋結果同時可定製查詢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於次日查詢反饋結果。如反饋結果存在此類人員,單位可於下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其進行繳費工資申報。
特別提示:如定製查詢出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單位可於下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其進行繳費工資申報,或通過企業版及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等方式辦理繳費工資申報。
(五)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完成所有人員的繳費工資申報後,可查詢並列印辦理成功人員的《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蓋章後報送所屬社保經辦機構。
六、網上申報職工補繳(一)網上申報系統職工補繳申報時間為:
1.每年3月份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為全月均可辦理。
2.系統特殊維護期間不可使用,具體時間見網上申報系統公告。
(二)網上申報補繳模塊可辦理本單位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補繳業務。
(三)參保單位須認真閱讀《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系統補繳業務辦理須知》,並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需補繳人員的基本信息及繳費情況,確認補繳人員的補繳險種及補繳起止月。
(四)網上申報系統補繳業務辦理流程:
第一步:錄入補繳明細並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反饋結果。如果補繳明細通過系統校驗,可預覽補繳金額並確認提交,確認提交後補繳明細不可修改;如未通過系統校驗,需要查詢申報失敗原因,修改相關信息後重新申報。
第三步:補繳金額確認提交後,可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反饋結果,反饋不成功的人員需重新申報,反饋成功的人員須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如果申報的補繳明細包含歷年補繳,則須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業務。如果申報的補繳明細只包含當年補繳,則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或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並現場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
第四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後,須於列印一至兩小時後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業務。
(五)通過網上申報辦理補繳業務的,須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報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完畢補繳業務的繳費手續。
(六)出現以下情況,申報的補繳記錄作廢:
1.未按第五條中規定時間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業務。
2.因補繳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補繳不成功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捌』 單位社保經辦人網上申報流程

各地都不一樣,以深圳為例:

(一)企業已按有關法規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

(二)企業沒有拖欠社會保險費;

(三)具有符合網上申報的電腦設備以及具備上網條件;

(四)申請網上自助繳費的企業,還需在有關部門(如深圳市電子商務安全證書管理公司)申請數字證書(CA認證)。

為保證網上交易安全,建議所有網上申報企業都應具備數字證書。

辦理程序

(一)填報《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上服務意向表》;

(二)企業與社保機構簽訂有關網上申報服務協議書;

(三)參加有關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操作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四)經社保徵收部門核准後,分配網上申報服務密碼;

(五)參保企業持服務密碼,可在網上處理許可權范圍內的業務。

網上申報業務的內容

(一)辦理參保員工的增加(包括首次參保員工資料錄入、市內其他單位已參保人員調入、本單位員工停交恢復等)和參保員工的減少;

(二)辦理參保員工參保工資變更;

(三)辦理參保員工參保險種變更;

(四)辦理參保員工戶籍變更(僅限非深戶變更為深戶)。

(五)列印《單位每月台帳單》、《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單》、《個人歷史工資單》等各種參保資料;

(六)申辦或遺失補辦《深圳市勞動保障卡》,列印製卡清單;

(七)查詢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網上申報業務的時間規定

正常情況下,企業須於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過互聯網申報當月社會保險數據,並及時核對社保徵收部門對申報數據的處理情況,發現有誤立即與社保徵收部門聯系並校正。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社保徵收部門在當月徵收台帳生成後至下月19日對網上申報數據進行確認。

網上申報業務報送材料規定

企業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每月台帳後變動情況表》加蓋單位公章,經企業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字後,連同員工有關參保資料於每季度末10日內報送社保徵收部門存檔,有CA認證的企業可不報送。員工有關參保資料是指首次參保的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以及調令、招工表或畢業生介紹信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其它

(一)超出網上申報業務內容或遇通訊線路、系統故障等原因不能通過網上申報社保業務的,企業則需於每月15日前(含15日)採用書面申報方式辦理社保業務;

(二)企業社保專員如有變動,應立即通知社保徵收部門停止本企業的網上申報許可,並申請變更本企業社保專員。

(三)企業如報送磁碟資料,磁碟數據必須與網上申報數據一致。

『玖』 北京社保開戶需要的手續及流程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9)社保開戶經辦人網上辦理北京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條款資料:

第七條、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