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寺廟銀行開戶提供什麼證件
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宗教活動場所
和宗教院校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為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院校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錄入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的存款人類別為「其他組織」,宗教活動場所開戶證明文件編號為「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的登記證編號(宗場證字() 號)」。
例子
Ⅱ 寺廟怎麼開立銀行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宗教事務條例》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寺廟做為一個企業法人可以開設銀行對公結算賬戶。
可以去當地銀行對公業務的窗口辦理。
參考單位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所需資料:
基本戶所需資料一式兩份。
1、填寫《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及背面的《單位銀行賬戶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一式三聯),正面存款人蓋公章,背面甲方蓋公章及法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2、請提供下列證明文件的原件及2份A4格式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
(1)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
(3)稅務登記證正本(國稅、地稅)。
(4)法人、經辦人及預留印鑒簽章人身份證(若是第二代身份證,請正反兩面復印) 。(5)授權委託書(蓋公章及法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6)印鑒卡(基本戶一正七副,一般戶一正五副,印鑒卡背面蓋公章)。
(7)賬戶管理協議
Ⅲ 寺廟如何辦手續
你好請參考以下的廈門寺院建設和管理制度 ,雖然是某一城市的制度但是在其他地區也是大同小異
廈門市佛教協會關於廈門市佛教寺院的建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市寺院建設管理,提高寺院建設的質量保證寺院建築安全,做好寺院建設服務工作,明確寺院的權屬和管理工作關系,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建設管理范圍包括新建、重建、遷建、翻建、改擴建以及結構性重大修建項目。所指的寺院權屬關系包括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寺院管理權。
第三條 寺院房地產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為社會所有,由佛教協會登記。其產權證及建設設計圖紙、批准文件、設計建設合同、竣工驗收資料等原件檔案由佛教協會負責保存。寺院可根據管理的需要保存復印件和其餘有關資料。
第四條 寺院管理組織擁有寺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同時也負有管理維護寺院建築和籌資建設寺院的義務。市佛教協會對寺院建設管理負有指導、幫助和監督的職能 。
第五條 市佛教協會和寺院均不得自行對寺院建築進行轉讓、出售和抵押等處分,寺院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按法律法規辦理。
第六條 寺院建設方案由寺院管理組織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申請程序先向市佛教協會報告,市佛教協會要做好把關和指導工作,經組織有關人員論證和會務會議討論同意後,由市佛教協會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建設申請,申請具體工作以寺院為主,佛教協會協助,所產生的費用由寺院(建設使用單位)負責。
第七條 凡屬寺院建設涉及到重要結構安全的項目,皆須委託具有資質的能承擔建築設計責任的設計單位,並辦理正式委託手續(由個人設計的,應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重大的新建改建項目有條件的應採用設計單位招投(議)標方式。
第八條 凡是寺院重要建設項目,寺院在向市佛教協會提出報告之前,市佛教協會向寺院登記機關和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之前,應分別召開論證會,組織寺院民主管理組織和有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也可邀請專業人士參與。市佛教協會把關指導論證的主要內容著重在資格審查、建設規模、建築風格、建築布局、寺院定位、建築品位、功能設計、內外協調、環境保護、必要性與可行性等十個方面。討論必須記錄在案,以供查閱。
第九條 佛教寺院建設的申請首先應辦理行業主管的前置申請之後才向土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設手續,即經宗教管理部門同意後,按規定向規劃、土地、建設、消防等管理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申請手續先由寺院向市佛教協會提出,經同意後由市佛教協會按宗教活動場所登記管理的關系向區或市宗教主管部門辦理前置審批。
第十條 市佛教協會向寺院登記機關提出寺院建設申請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明確房屋權屬、土地使用權屬、建設用途、建設規模、建築風格、功能布局、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申請理事、請求事項等。同時應附上相關論證說明材料、初步設計方案和資金籌措方案。
第十一條 重大建設項目獲得土地、規劃、建設許可證後,寺院應徵求建設主管部門同意情況下舉行內部議標或公開招標,參加議標或招標的施工建設單位必須有符合項目要求的資質。招議標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合法。市佛教協會應加強對招議標工作的指導,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招投標方案幫助審核。
第十二條 必要時,寺院應選擇有相關資質的建築監理單位負責對建築施工的質量監理,聘用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施工管理。寺院建設所用建築材料應采購合格產品,消防安全器材應在指定的相關專業機構采購。寺院要保存和建立完整檔案,包括建築申請建設圖文資料、現場施工管理登記資料、建築材料消防安全器材產品合格證書、工程驗收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寺院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會同施工建設單位加強施工安全教育,嚴格按要求組織施工,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若施工對寺院的香客、遊客或舉辦宗教活動存有安全防患,寺院和施工建設單位要共同做好防範措施,不宜舉行大型宗教活動。遇到台風等特殊的情況,應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工作,採取預防措施。
第十四條 為了加強對寺院建設資金的管理,保證資金使用的合理、安全、有效,寺院對重大建設項目一般建立專賬。有條件的要設立專戶,做到專款專用。寺院財務要保留重要承包合同、采購合同原件或復印件,財務人員和財務主管對建設資金使用負用監督的職責。
第十五條 對於已批準的建設方案進行變更,應按要求向相關部門申請,並對宗教管理部門報備。涉及到規模擴大應按寺院擴建的要求補辦申請手續。
第十六條 施工完成後,寺院應先自行組織專業人員按要求進行建築驗收,再按規定辦理完整驗收。寺院新建、翻建、擴建以及進行重大維修後的建築,必須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 為了做好跟蹤管理,寺院建設實行事前報告制。寺院建設開工前,應向市佛教協會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辦理申請手續的進度情況,並附上的建設審批手續的復印件。寺院重大修建項目竣工啟用前,寺院應向市佛教協會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建設進展情況,報告時須附上建築驗收的有關手續復印件。
第十八條 建築竣工驗收後,寺院應及時上交有關檔案資料並配合市佛教協會辦理產權登記。市佛教協會應加強寺院建築檔案管理,為寺院提供檔案的查閱、復印、借用的便利。使用寺院建築檔案,應辦理借用手續。
第十九條 市佛教協會應高度重視寺院建設,要定期檢查指導寺院建設工作。寺院法定代表人是寺院建設的第一負責人,對寺院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經辦人員負有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條 在寺院建設中,如出現以下情況應追究寺院法定代表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不按要求辦理審批手續擅自建設被相關執法部門處理的;
2、不按要求進行設計、施工、質量監理的;
3、因管理混亂,造成質量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4、由於管理混亂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5、不按本規定要求向市佛教協會或登記管理機關報備的;
6、不按要求辦理驗收手續的,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出現安全隱患的;
7、不及時辦理檔案資料移交導致材料丟失無法辦理權屬登記的;
8、拒不接受市佛教協會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的。
第二十一條 出現第二十條1、3、4款的情況情節嚴重的寺院負責人必須向佛協提出辭職,市佛協也將追究其他人員的相關責任。出現2、5、6、7、8款的情況,市佛教協會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對寺院相關人員作出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必要時可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停職檢查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適應於廈門各寺院。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2009年8月28日市佛教協會會務會議通過生效
滿意請採納不滿意請追問。
Ⅳ 開個寺廟都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第一步:建造寺廟手續最開始的一步,寺廟寺院內部住持大師等負責人要統一思想,確定好是寺廟改建,寺廟擴建,還是需要新建寺廟。要確定好思路。這好比是在做建設工程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報告。
(4)宗教寺廟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中國寺廟建築則恰好相反,它有意將內外空間模糊化,講究室內室外空間的相互轉化。殿堂、門窗、亭榭、游廊均開放側面,形成一種亦虛亦實、亦動亦滯的靈活的通透效果,所蘊涵的空間意識模糊變幻,這與中國天人合一、陰陽轉化的宇宙觀有深層聯系。
「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來曰宙」,空間與時間的無限,即為宇宙。「宇」字本意為房檐,無限之宇,當然則以天地為廬。這個宇宙觀,把天地拉近人心,人與自然融合相親。「以天地為廬」的觀念古已有之,「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易·乾卦·文言》)、「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樂記·樂論篇》)、「以類合之,天人一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天地人乃一大調和,那麼藝術———「樂」,就應該體現這一調和。
所以,中國寺廟建築群才會有那麼多的室外空間,它並不把自然排斥在外,而是要納入其中,「深山藏古寺」,講究內斂含蓄。主動將自己和自然融合在一起,實際上是另一方式的自我肯定:寺既藏於深山,也就成了深山的一部分。「托體同山阿」,建築與自然融為一體,正是天人合一的體現,這就是中國的寺廟常選址於名山幽林之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寺院
Ⅳ 寺廟在銀行開公戶需要什麼手續
寺廟在銀行開公戶需要以下資料
1、政府頒發的臨時宗教場地活動證(一般是一年期的)。
2、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和法人章。
3、寺院公章。
Ⅵ 師父,不用愁,建造寺院寺廟需要什麼手續證件
建築寺廟,要辦理宗教場所審批手續、城建規劃審批手續、土地審批手續。要符合《城鄉規劃法》、《土地法》、《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相關要求。
Ⅶ 寺廟辦理銀行開戶需要哪些手續
寺廟的相關證照、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
Ⅷ 建築寺廟需要哪些手續和要求
寺廟建設屬於宗教文化建設,一般需要備案或者要上級領導批准。寺廟建設一般分為新建寺廟,擴建寺廟,改建寺廟,對於擴建,改建,原則上由於有原始的活動場地,一般手續流程相對簡單,如果是新建的寺廟,手續流程要稍微多一點,基本和房建類似,多一個宗教審批的流程。
建築寺廟的流程:
1、建造寺廟手續最開始的一步,寺廟寺院內部住持大師等負責人要統一思想,確定好是寺廟改建,寺廟擴建,還是需要新建寺廟。要確定好思路。這好比是在做建設工程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報告;
2、寺廟建設的資金是否到位,有充足的資金或者明確的資料來源,為了確保後期工程的連續性以及完整性,一般建議資金到位充足,寺廟建設工期為一年之內的,需要資金到位比率知識70%以上,建設工期為一年以上的一般資金到位至少為50%,方可以動工開始寺廟設計和施工,不然,風險太大;
3、寺廟建設的圖紙要明確,這里分為兩個層級,初步的圖紙需要寺廟效果圖,寺廟平面圖布局圖,也即是寺廟規劃設計圖,有的也叫寺廟鳥瞰圖設計,意思都差不多。寺廟效果圖的設計也有簡易的,和完整的性,具體看寺廟住持的要求。建造寺廟寺院設計施工哪家公司最好最專業?也就是基本需要你有寺廟圖紙,方可以走後面的審批手續流程;
4、當你有了寺廟圖紙之後,找宗教局,佛教協會辦理宗教場所審批手續。這些手續有點類似於房建的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等資料。需要寺廟負責人辦理;
5、找縣市規劃局,建設局拿寺廟圖紙,寺廟效果圖批城建規劃審批手續、寺廟施工許可證,寺廟規劃許可證。老夏提醒各位這一步的目的就是需要告知規劃局,在什麼地方需要規劃建造一個寺廟,需要你們提前有思想准備;
6、拿以上資料找政府,國土資源局批土地審批手續,解決寺廟土地產權問題。寺廟需要建造在什麼地方,需要多大面積,是擴建,改建,還是新建,需要政府部門給你劃撥土地。
(8)宗教寺廟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建造寺廟的手續流程相對復雜一點,但是基本沒有太大問題,一般都是會審批通過的,當然,這中間的過程,還需要寺廟住持師父靈活運用。要綜合考慮寺廟策劃,寺廟設計,寺廟施工,寺廟後期運營等諸多問題。這里有個好的技巧,給你參考,你可以問一問寺廟施工單位,或者是寺廟設計師,他們經常做寺廟的工程,對其中的寺廟開辦流程有的也很有經驗。 建造寺廟寺院事情終歸是積德積福的一件事,將被後世永久傳頌,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建議你一定要找一家專業的設計施工團隊,才能確保寺院寺廟工程建造設計施工的質量。
Ⅸ 個人投資建廟需要哪些審批手續請行內相關人士詳解!
申請建造寺廟要滿足5個條件:
①要有足夠的資金;
②實地考察新場所附近是否有足夠的信教公民有這方面的需要;
③申請方還需提供能夠主持宗教活動的專業教職人員;
④新建場所的布局不能影響到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⑤申請新建宗教場所的申請人,必須是一個宗教團體(如佛教協會),如果個人來申請的話,肯定是不行的。
(9)宗教寺廟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宗教事務條例》 第十三條規定 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由宗教團體向擬設立的宗教活動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並且層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根據規定個人是不具備申請設立資格的,只有當地佛教協會才有資格提出申請。
如果個人擅自建廟,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的,宗教活動場所已被撤銷登記仍然進行宗教活動的,或者擅自設立宗教院校的,由宗教事務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有違法房屋、構築物的,由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Ⅹ 我想開寺廟,但是《宗教活動場所證》該如何辦理呢在安徽哪裡可以辦理呢需要什麼條件
民間宗教管理辦公室辦理。如果你是出家的還要有相應的皈依證或居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