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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關於優化企業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5-14 14:43:26

1. 公司賬戶開戶流程 公司對公賬戶怎麼開

公司賬戶開戶及對公賬戶開戶流程:

1、提前預約銀行客戶經理或直接帶相關材料前去;

2、在客戶經理的指引下簽相關文件、蓋章;

3、銀行會將相關資料報送央行,一般需要5個工作日,央行會下發開戶許可證;

4、等待客戶經理通知去取證、回單卡、U盾等;

5、在客戶經理的指引下進行賬戶存款等剩餘操作;

註:一般來說,在開戶和取證中,法定代表人至少親自到場一次。

所需材料:

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當地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人民銀行關於優化企業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公司賬戶的幾種基本類型:

1、基本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是企事業單位的主要存款賬戶,該賬戶主要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存款單位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該賬戶辦理。

基本存款賬戶的開立須報當地人民銀行審批並核發開戶許可證,許可證正本由存款單位留存,副本交開戶行留存。企事業單位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是企事業單位在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因借款開立的帳戶,該賬戶只能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的繳存.不能支取現金。

3、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外來臨時機構或個體經濟戶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該賬戶可辦理轉賬結算和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規定的現金。

4、專用帳戶

單把某一項資金拿出來,方便管理和使用,所以新開設的帳戶叫專用帳戶,但是開設專用賬戶需要經過人民銀行批准。

2. 取消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如何立身自身崗位職責,做好賬戶管理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提升銀行賬戶服務水平,對於支持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實體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做到「兩個不減、兩個加強」,即企業開戶便利度不減、風險防控力不減,優化企業賬戶服務要加強、賬戶管理要加強,積極穩妥推進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工作,以新支付、新金融為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注入活力。
2019年年內全部完成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堅持做到以下四項工作。

一是堅持服務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堅持服務實體經濟。根據客戶實際需求和風險水平採取適當銀行賬戶管理模式,便利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獲得更為優質、便捷和安全的賬戶金融服務。

二是堅持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全面強化企業賬戶管理。人民銀行將會同銀保監會明確並壓實商業銀行賬戶管理責任,人民銀行將結合打擊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企業賬戶業務專項執法檢查。

三是堅持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續優化企業賬戶服務。積極支持商業銀行開展有利於服務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的賬戶創新業務,鼓勵商業銀行利用金融科技和國際先進經驗,提升客戶體驗、降低服務成本、提高風控水平,建立優化銀行賬戶服務長效機制。

四是堅持推進部門合作,發揮監管科技防範賬戶風險作用。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建立涉企信息共享機制,提升銀行識別客戶身份的能力和效率,便利企業辦理銀行賬戶業務,對嚴重違規行為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嚴厲打擊利用銀行賬戶從事洗錢、恐怖融資、偷逃稅款、電信詐騙、地下錢庄、騙取貸款等

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以後,企業開戶交由商業銀行負責,銀行就要全面獨立承擔賬戶管理的責任,企業風險意識、內部控制、合規管理水平等因素會直接影響企業賬戶管理的質量。

因此,面對取消銀行賬戶開戶許可以後的新形勢,我們對賬戶的管理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一方面,取消賬戶審批後商業銀行存在的賬戶合規、合法的主體責任更加明確;另一方面,人民銀行要聯合銀保監會、公安部門等切實加強對銀行的監管,加大對賬戶違法活動的打擊。
2019年會開展賬戶專項執法檢查。懲處商業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人民銀行法、反洗錢法來實施處罰。強化企業信用懲戒,建立企業及法人違規開戶聯合懲戒機制,將企業及法人嚴重違規行為作為獲取信貸、行政審批、政府采購等情形的重要參考。

3. 公司在人民銀行開戶要准備什麼資料

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並刻制公章之後,即可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根據人民銀行關於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每個公司僅可開立一個基本帳戶,用以提取現金及日常結算支付等,並可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再開立其他的一般帳戶。

1、開立帳戶需要准備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副本及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留存印鑒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簽署相應的授權書;
5)公章、財務專用章及預留人名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7)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含國稅及地稅)副本的復印件(通常招商銀行需要);
8)房屋租賃協議(一般基本戶開戶行需要);
9)其他需要的證明文件。

2、辦理支票領購手續
1)經辦人的照片;
2)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3)設置開立帳戶的密碼(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3、購領支票
1)支票購領本(要經辦人照片,身份證復印件)
2)開戶許可證(工商銀行)
3)預留銀行印鑒,當時填寫手續費和工本費的單子(先從銀行取回,買時填好蓋章後帶道銀行即可,轉賬支票30元一本,現金支票20元一本,直接從銀行劃付)

4、支票的填寫
1)年月日的寫法,年必須用漢字的大寫,月日是個位的,前邊要加零,10月或10日,要寫「壹拾」;
2)數字的大寫: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
3)收款人處一定填全稱;
4)可以限定支票的最高金額。
5、辦理電話查詢
1)簽署電話查詢協議;
2)設置查詢密碼。

4. 開戶許可證取消了嗎

全面取消開戶許可證
原文通知如下:
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中國人民銀行19日對外宣布,將於7月22日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較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的時間提前五個多月。取消許可後,人民銀行將強化企業賬戶事中事後監管,推進跨部門信息共享,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助力改善營商環境。
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去年12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9年底前完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人民銀行支付司副司長嚴芳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已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還有7個省將於7月22日取消轄內企業銀行賬戶許可,較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的時間提前了五個多月。
據介紹,在原許可模式下,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需要經過商業銀行審核和人民銀行許可兩個環節。取消許可後,商業銀行對企業開戶申請審核無誤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戶,無需再報人民銀行許可。企業開戶流程進一步簡化,提高了企業開戶效率,節約了企業賬戶管理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
「放得開」還得能「管得住」。嚴芳表示,央行將持續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壓實商業銀行責任,強化企業賬戶事中事後監管,遏制新增賬戶風險,控制存量賬戶風險。
央行表示,已會同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啟動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實現跨部門信息共享,方便銀行核驗企業信息真實性和有效性。下一步,該系統將在全國范圍推廣應用,為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防控賬戶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全面取消開戶許可證,意味著以後私戶轉賬要注意了!其實關於銀行賬戶的稽查工作,國家早已經開始!
企業在銀行完成備案後就可以開設基本存款賬戶,而不用等央行審批並核發企業賬戶開戶許可證了。
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央行決定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由核准制調整為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願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再需要央行審批。
早已發布《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79號),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將銀行開戶核准改為備案。
1、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對現有審批和許可事項要逐一深入論證,除關系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項目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盡快下放,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不再保留審批和許可。對一些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徵求意見等為名的變相審批和許可事項,要盡快加以整改。2、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減並工商、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銀行開戶核准改為備案,明年上半年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8.5個工作日以內,五年內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
3、優化企業銀行開戶服務,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將銀行開戶核准改為備案。
簡單地說,對企業來說,基本存款賬戶(基本戶)是經營所必須的,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戶,企業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

5. 人民銀行對公司賬戶開戶管理要求

首先開戶必須是實名制真實意願的開戶,不能冒名假名開戶,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其次必須有真實的經營業務,必須要定期對賬,每年年檢,最後賬戶不得轉借出售出租。

6. 開戶許可證取消了,用什麼證明

銀行取消開戶許可證辦理,投標的時候要求要開戶許可證該出具證明文件的方法如下:

在櫃面開立企業基本存款賬戶成功後,銀行除提供「賬戶查詢密碼」外,還會提供「基本存款賬戶編號」,該編號可代替原基本存款賬戶核准號使用。

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人民銀行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而以基本存款賬戶編號替代使用;基本、臨時存款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業務實行備案制,不再由人民銀行核准;企業在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起即可辦理收付款業務。


(6)人民銀行關於優化企業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試點原則

(一)服務優先,提升滿意度。以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為契機,優化企業銀行賬戶開戶流程,切實提高企業開戶便捷度和服務滿意度,不斷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二)放管結合,防範風險。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同時,強化銀行賬戶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督促銀行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切實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有效防範不法分子利用銀行賬戶轉移違法犯罪資金。

(三)分步實施,穩妥推進。為維護銀行賬戶管理秩序,按照先企業、後其他單位,先基本存款賬戶、後其他銀行賬戶,先調整事前審核、後強化事中事後管理的原則,分階段、穩妥有序推進試點。

7. 銀行開戶規定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一、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

二、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第十五條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 外地臨時機構;

二、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

第十六條 下列資金,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 基本建設的資金;

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的資金。

第十七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 企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第十八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

二、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第十九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 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

二、當地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第二十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有權部門批准立項的文件;

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第三章賬戶開立和撤銷

第二十一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並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賬戶。

第二十二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開立賬戶。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存款人,已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的,可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另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二十四條 存款人申請改變賬戶名稱的,應撤銷原賬戶,按本辦法的規定開立新賬戶。

第二十五條 存款人撤銷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賬戶余額,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後,辦理銷戶手續。

存款人銷戶時,應交回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和開戶許可證。

第二十六條 存款人撤銷基本存款賬戶後,可以按本辦法的規定在另一家銀行開立新賬戶。

第二十七條 開戶銀行對一年(按對月對日計算)未發生收付活動的賬戶,應通知存款人自發出通知起30日內來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

第四章 賬戶管理和責任

第二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協調、仲裁銀行賬戶開立和使用方面的爭議,監督、稽核開戶銀行的賬戶設置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負責開戶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

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製作。

第二十九條 開戶銀行負責按本辦法的規定對開立、撤銷的賬戶進行審查,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賬戶管理檔案,定期與存款人對賬。

開戶銀行對基本存款賬戶的撤銷,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的開立或撤銷,應於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申報。

第三十條 銀行不得對未持有開戶許可證或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銀行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強拉客戶在本行開立賬戶。

信用社不得超出規定的業務范圍,為存款人開立賬戶。

第三十二條 存款人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銀行的幾個分支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第三十三條 存款人不得因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執行紀律,轉移基本存款賬戶。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轉移基本存款賬戶的,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其核發開戶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 存款人的賬戶只能辦理存款人本身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和轉讓賬戶。

第三十五條 開戶銀行、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開設賬戶的,要限期撤銷多餘賬戶,並根據其性質和情節按規定處以罰款。

第三十六條 開戶銀行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應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第三十七條 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除責令其糾正外,按規定對賬戶出租、轉讓發生的金額處以罰款,並沒收出租賬戶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核發開戶許可證的,上級人民銀行應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第三十九條 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造成後果的,應由存款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人民銀行關於優化企業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企業在銀行的開戶需要的材料:

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當地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