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情大了!本人不慎將公章、開戶銀行許可證丟失!怎麼辦啊
登報遺失或者做個公證 然後去公安局重新備案刻新公章
然後帶上所有的章和證照去基本戶所在支行補辦開戶許可證
章包括新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機構信用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
如果開戶時有留存印鑒卡的,應該還要返還印鑒卡,順便把公章也改了。
基本戶受理以後,會幫你們送人民銀行的,等人民銀行做好新的證會發到你基本戶所在支行,到時候再去領取就可以了。
『貳』 財務章和法人章丟了,補完之後需拿什麼資料去開戶銀行更換印鑒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
1、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應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開戶行提交變更申請,表明更換原因,新簽章啟用日期等)、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公安機關的證明)。
2、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但無法提供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原印簽卡片、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司法部門的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具體細節的可以咨詢開戶銀行。
『叄』 去開戶行更換法人及印鑒需要帶什麼資料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等相關證明材料。
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但無法提供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原印簽卡片、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司法部門的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單位存款人申請變更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
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出具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四十五條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個人簽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應出具加蓋該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授權他人辦理的,應出具加蓋該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出具的授權書、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無法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的,應出具加蓋該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該單位出具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3)補辦開戶印鑒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辦理准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准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准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准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需要到外省、市、縣(區)刻制印章的,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有關申請材料,到刻制地同級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
第十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鑒備案後,方准啟用。
第十一條
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後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後,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第十二條
印章規格、式樣、印文和質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並刊漢字和相應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單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並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並刊印章的單位除持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外,還應提出書面申請,並到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
第十三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只能申請刻制一枚單位法定名稱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鋼印章的,依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印章實行年審制度。
第十五條
印章停止使用後,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印章全部交回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收繳。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對交回和收繳的印章要登記造冊,並於十日內送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交回和收繳的印章,需預存兩年,無特殊情況的,預存期滿後予以銷毀。
第十六條
有歷史紀念意義需要長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機構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公告,批准後可不予銷毀,由申請單位收藏保存。
『肆』 公司銀行預留印鑒更改需要什麼手續
開戶單位變更銀行預留印鑒,相關資料如下:
1、需要開戶單位出具《變更銀行預留印鑒申請函》,在《變更銀行預留印鑒申請函》中需要對以下原因加以說明:印鑒變更的原因;變更前的印鑒(加蓋印模)、變更後的印鑒(加蓋印模)、落款處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還要出示變更印鑒原因所指的公司文件(如單位人事任免決定);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介紹信/授權書;
6、公章。
憑以上手續,即可到開戶銀行櫃台辦理印鑒變更手續。
公司開戶的銀行預留印鑒卡蓋章:財務章、法人章。
印鑒卡是單位身份、賬戶的證明。印鑒卡分為正卡和副卡,均應加印防偽標志及編號(正、副卡編號一致),正卡一張,由印鑒初審人員保管使用,副卡二張,其中一張由印鑒復審人員保管使用,一張由銀行受理簽章後退開戶單位。需要增加副卡留作後台或會計主管、會計稽核人員使用的,由各一級分行自定,但每張卡用途要固定。開戶單位留存的副卡,在更換印鑒或銷戶時應予交回。
『伍』 補辦銀行印鑒卡要提供什麼資料
銀行有你的印鑒卡就可以了 你自己保管好印鑒 自己丟了印鑒卡沒必要補辦
你執意要辦的話也可以
寫一份情況說明 帶好整套開戶資料(營業執照 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開戶許可證 法人身份證 如果不是法人辦理的話要授權委託書) 向銀行申請更換印鑒卡
『陸』 求救!現要改對公帳戶的預留印鑒,銀行要提供開戶許可證,許可證找不到,請問怎麼補辦具體補辦程序是
你要到基本戶開戶行申請補發手續,具體手續是什麼就應該視不同銀行不同的規定了,建議咨詢一下你的開戶行!
『柒』 銀行預留印鑒掛失
銀行預留印鑒掛失補辦步驟:
(1)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行出具書面申請,並攜帶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並需要上級行主管部門公函證明;
(2)個人名章遺失,需有開戶單位公函證明,方可辦理更換印鑒手續;
(3)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文件;
(4)個人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印章或更換簽字人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經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以及原預留印章或簽字人的個人身份證件;
(5)銀行應留存銀行結算賬戶相應的復印件,並憑此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變更。
銀行預留印鑒又稱「預留印鑒」,即企業在銀行開設賬戶,開戶時所需要的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也就是財務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權的一個人)名字的印章(俗稱「小印」)。印鑒要蓋在一張卡片紙上,留在銀行。當企業需要通過銀行對外支付時,先填寫對外支付申請,申請必須有如上印鑒。銀行經過核對,確認對外支付申請上的印鑒與預留印鑒相符的話,即可代企業進行支付。
『捌』 銀行印鑒卡片丟失了怎麼辦
兩種方法:一種是先去補辦印鑒卡,再去注銷賬戶。另一種是給銀行出具一份承諾書,再申請注銷賬戶。
以下是承諾書格式與內容:
承 諾 書
我公司原有財務印鑒卡不慎丟失,現本公司要進行銀行賬戶銷戶處理,但現備用印章與銀行留存根印章不相符,又無保留的印鑒卡,無法核對印章真偽。特此聲明如下:我公司現有法人、財務、和公司行政印章皆為真實有效印章,如有不實之處,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XXX公司 法人: 承諾人: 法人、財務、行政用章 年 月 日
單位存款人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給開戶銀行,單位匯款、開出支票時,要在這些票據上蓋與預留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完全相同的章,銀行方可辦理。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這些就是所說的「預留印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