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證合一稅務開戶流程
一,三證合一後的發票章怎麼辦理流程。
三證合一新政策實施後,納稅人要開具發票,需要重刻「發票專用章」。一般納稅人稅號進行變更前,應將取得的舊稅號的進項發票進行認證。已使用舊稅號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盡快交由購貨方認證;變更稅號後取得的舊稅號發票,應及時退回銷貨方作廢或申請開具紅字發票,然後重新取得18位社會信用代碼的發票;並且及時告知各供貨方,新的發票專用章上應刻制新使用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三證合一後,新的發票專用章上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第一,對於手寫票的納稅人可直接填開發票。
第二,對於使用網路發票系統的納稅人辦理三證合一專用章:納稅人首先要將剩餘的空白發票在系統里作廢,作廢後列印出《發票使用情況報告表》,之後帶未查驗的發票到大廳繳銷,同時領取新的授權碼,重新安裝網路發票系統。
第三,對於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辦理三證合一專用章,要進行防偽稅控系統的注銷和重新發行。具體流程如下:
①申報期內報稅清卡。若持有空白稅控發票,可直接作廢,也可做空白發票退回處理。
②持工商營業執照和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③在辦稅服務廳的「發行崗」領取《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辦理「修改時鍾授權」,納稅人持授權後的稅控設備回去修改金稅時鍾為下月1日後,進行當期抄稅。
④納稅人持工商營業執照、已當期抄稅後的稅控設備、列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匯總表》、《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發票領購簿、作廢發票和全部空白發票到辦稅服務廳「認證報稅崗」進行注銷報稅和空白發票退票手續。同時辦理新的稅控發行事項。
二,三證合一影響巨大,下面是三證合一後其他注意事項:
第一,納稅人原有的15位稅號變為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在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當月應暫停開具發票。如當月已經開具發票的,應作廢沖紅後再辦理注銷;否則等到次月再辦理注銷。
第二,企業登記機關新設登記、變更登記(備案)後,將其基本登記信息、變更登記(備案)信息即時共享到省級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信息後,將該稅務主管機關全稱即時共享到交換平台。這樣,稅務與工商部門共享「一照一碼」注冊登記信息。
第三,一些涉稅信息如稅種、票種登記等需要稅務機關補錄,才能納稅申報和購買發票。
三,一般納稅人在辦理「三證合一」時的具體流程:
第一步: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上繳「三證」,換出「一照一碼」,再到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最後持相關資料到國稅部門辦理變更。
第二步:辦理國稅變更,國稅變更建議選擇開票和進項業務量少的月份辦理。
第三步:防偽稅控業務處理,主要是處理好專用發票問題。將收到的進項發票全部認證完畢,將手頭結存的專用發票全部開具完,如無法全部開具完,要在該月內作廢剩餘空白發票、製作核銷清單並拿到國稅窗口核銷。
第四部:變更。納稅人持金稅盤到國稅大廳窗口進行防偽稅控注銷舊號碼,發行新號碼操作。金稅盤注銷發行成功後,到登記窗口變更稅收征管系統的基本信息,重新簽訂銀稅協議,並跟蹤本月自動扣繳稅款是否成功。出口企業還要到出口業務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❷ 銀行基本賬戶去國稅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一、《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
首先需要准備《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但是此項報表屬於免填單業務,所以也可以不填寫申請表格,而是直接到稅務廳工作人員處,工作人員會將您口述的信息錄入稅務系統中。
二、開戶銀行許可證或賬戶、賬號開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本存款賬戶需要提供開戶銀行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其他對公賬戶需要提供開戶申請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原申請書上列印回執,簡單來說就是加蓋銀行印章的《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
如果納稅人簽訂銀稅協議的賬戶信息發生變更情況,稅務機關無法自動變更,這時就需要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賬戶信息變更手續。
❸ 新注冊的公司,營業執照剛剛領到。接下來貌似要去稅務局、銀行開戶。有沒有大仙賜教接下來的流程
1、取得營業執照後,去標准計量局辦理企業代碼證,支付代碼證費用——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
2、憑營業執照、代碼證去工商或公安局指定地刻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
3、憑營業執照、代碼證及其證件再去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支付開戶費用以及購買一些支票、匯票等結算單據——取得開戶許可證;
4、憑上述證件及基本記開戶證明,去國稅、地稅辦理稅務登記,支付稅務登記費以及支付刻發票專用章費用——取得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
5、稅務登記完成後,證件登記基本完成,此時要購置賬簿或者購買財務軟體,建好賬,准備稅務機關隨時來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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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安局登記備案,再申請刻章。
❹ 去銀行開戶後還需要去稅務局嗎
1、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基本戶)、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以上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章程復印件。
2、納稅人應到徵收分局(報稅大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稅務登記表》、《納稅戶數據採集表》。持填寫完畢的《納稅戶數據採集表》和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到所屬稅務分局進行稅收管理員分配,由稅收管理員進行實地核查,為納稅戶辦理資料填寫的核查、審核、涉稅鑒定等事宜。
3、稅務分局對《納稅戶數據採集表》經過審查,內容填寫齊全,信息准確的,並且分局局長及稅收管理員簽字蓋章齊全的,徵收分局工作人員受理並列印稅務登記證,並完成《納稅戶數據採集表》的錄入,納稅戶在此過程中完成稅收申報及繳納。
二、對公戶開完後還需要去稅務局簽訂三方扣稅協議。新成立的可以網上簽,三方協議可以晚些時間簽,沒有時間限制,就是不簽協議不能扣稅。
❺ 新成立的公司到稅務機關開戶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銀行賬戶證明;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5)稅務局銀行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稅務變更登記需要的資料:
納稅人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點(指不涉及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的,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1. 營業執照;
2. 變更登記的有關證明文件;
3. 國家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稅務登記表等);
4. 其他有關證件。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❻ 銀行開戶許可證去地稅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銀行開戶許可證去地稅備案需要的資料:
1、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
3、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一節的規定:
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

(6)稅務局銀行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簽訂稅務三方協議前置條件:
1、已辦理稅務登記且狀態為正常。
2、持有CA證書的單位納稅人已購買法人一證通,並開通電子申報認定及網站端開戶。
3、已辦理過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新增三方協議時,納稅人必須有有效的銀行登記信息。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後,閱讀重要提示後提交申請,自行列印一式二份協議書,按照要求加蓋印鑒,並持協議書至開戶銀行確認信息。
開戶銀行人工審核辦理,加蓋業務印章後將其中一份協議交納稅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納稅人登錄網上稅務局,根據協議書登載內容確認銀行賬號信息,並通過網上稅務局自助發起協議驗證,驗證成功後協議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