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沙市企業如何開啟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
打電話聯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帶什麼資料,帶齊資料前往中心辦理 開通。
② 長沙如何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09年第15號)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四)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五)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七)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一)、(二)項情形的,應當在管委會規定的時間內提取。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或者轉移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同時注銷:
(一)退休或者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第二十七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八條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管理中心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準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申請人要求書面說明理由的,管理中心應當提供。
第二十九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貸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管委會規定的年限;
(二)購房首付款不低於管委會規定的比例;
(三)信譽良好,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關手續;
(五)提供擔保。
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符合前款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比例和最高貸款額度。
第三十條 禁止向非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禁止向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辦公或者生產經營用房。
第三十一條 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後,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補貼。具體辦法由管理中心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個人購房需求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
第三十三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書和相關材料。
管理中心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不準予的,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申請人要求書面說明理由的,管理中心應當提供。
第三十四條 企業在預售或者現售商品房時不得阻撓或者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銀行貸款的購房人,企業應當實行同等銷售價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不利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人的附帶條件。
第三十五條 管理中心應當在辦公場所、服務網站公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程序,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應當簡便、快捷。
第三十六條 管理中心應當按照審核和發放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管理制度,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貸款審核、貸款發放等工作程序。具體辦法由管理中心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七條 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風險防範機制,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貸後管理等制度,有效防範貸款風險。
禁止挪用住房公積金,禁止使用住房公積金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三十八條 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貸款申請人信用審查制度。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當查驗貸款申請人信用情況,貸款後貸款人出現違約記錄時,管理中心應當及時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 監委會應當採取聽取工作匯報、列席相關會議、定期檢查等方式,對住房公積金相關管理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情況。管委會、管理中心及其他相關單位應當配合監委會的監督檢查工作。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監委會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辦理建議的部門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書面反饋給監委會。
第四十條 市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向管委會通報。
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市財政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一條 管理中心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應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管委會審議。
管理中心在年度結算終了後,應當及時將有住房公積金資產負債、損益、增值收益分配等內容的財務報告報送市財政部門審核後,再向管委會報送;財務報告經市審計部門審計後,應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二條 市審計部門應當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依照職責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以及增值收益的取得、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十三條 管委會、管理中心及受委託銀行應當接受人民銀行駐本市分支機構、銀行監管部門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利率政策執行等相關情況的監督。
第四十四條 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實行交叉復核、內部稽核等制度。
第四十五條管理中心可以對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繳存單位不得拒絕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按管理中心要求如實提供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不得謊報瞞報。
管理中心可以記錄、復制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但對被檢查單位提供的信息應當保密。
第四十六條 職工有權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管理中心重新復核。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第四十七條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管理中心應當自接到投訴、舉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告知投訴、舉報人。
管理中心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管委會、監委會或者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有關機構或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③ 長沙單位如何申請住房公積金
申請住房公積金必須持有工商局辦法的營業執照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或者是企事業單位公務員等大型機構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一般是單位的財務人員幫你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戶,然後由單位財務給你統一繳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是沒辦法交的!
④ 長沙住房公積金開戶後怎麼交錢
按比例交錢。
⑤ 長沙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法及步驟。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以下基本資料原件:
1、本人身份證;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和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以上兩類婚姻狀況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簽訂《住房公積金業務聲明書》;
3、提取人本人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長沙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有效一類借記卡;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長沙行政區域以外自住房或償還其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近3個月出具的夫妻雙方全部房屋產權信息證明(含本套房屋備案登記信息)。
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需辦理賬戶封存的職工應提交《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申請書》。
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自購房增值稅普通發票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自契稅完稅證明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同一職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5)長沙市企業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金額,一次性付款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買該房屋的總價款,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享受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的,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已付購房款與貨幣補貼款的差額。
提取額度最高不超過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金額或總價款×職工所佔該房屋產權比例。共有產權比例依次以《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購房合同》約定內容為准,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共同共有確定。
⑥ 長沙住房公積金在哪裡辦理
芙蓉路2段128號您從西站坐348路公交車至識字嶺往回走十字路口轉南150米即周末辦理業務
⑦ 那個長沙住房公積金對沖怎麼辦理
在 職 公 積 金 提 取,離職公積金提取,電:==1865===1445===916,實 體 店,真實租房買房提取,手續正 規,速度快,無風險,安 全 可 信 」賴 大 公 司,成 功 到 」賬 後 再 收 」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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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量沒有完全耗盡前(即電量在5-100%),不要對電池進行充電,否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當電量為5~95%時應使用電池工作,如此時使用AC電源適配器會對電池進行充電(邊充邊用狀態)。 4.當電量為96~100%或電池已從機器上移出,可使用AC電源適配器開機運行,使用AC電源適配器時請先把AC電源適配器的直流輸出插頭插到機器上, 然後再把交流電源插頭插到220V~插座上;卸下AC電源適配器時則應先拔下交流電源插頭然後才從機器上拔除AC電源適配器的直流輸出插頭。否則可能會對 你的設備造成損害。使用AC電源適配器時,當把交流電源插頭插到220V~插座上,而機器上的電源狀態指示燈尚未燃亮前(註:其間約5秒時間)請及時按下 電源按鈕開機;關機或進入休眠時,除了綠色電源狀態指示燈外其他所有指示燈都已熄滅後,請及時從220V~插座上拔下交流電源插頭,交流電源插頭拔出後約 5秒,綠色電源狀態指示燈熄滅;(如果需要,可不從機器上拔下AC電源適配器的直流輸出插頭,此時電池不會通過AC電源適配器逆向放電。)否則都會對電池 造成過充電而損害電池。因關機狀態下AC電源適配器仍處非卸下狀態,則會對電池進行充電。如果暫停工作令機器進入等待或掛起狀態,則不要從220V~插座 上拔下交流電源插頭;因此時機器仍須電源維持。(建議不要長時間令機器進入等待或掛起狀態,以愛護你的機器。) 5.若電池較長時間(數個月)不用,應從機器上取下保存備用。建議每一個半月左右對電池進行一次放電和充電整理,以改善你的電池狀態來增加電池容量。 6.若電池長時間不用,應將其電量設置至30~50%後儲存,建議大約每年給電池充電一次,並將其電量設置至30~50%,以防過放電而損害電池。將電池 電量設置至30~50%的具體操作方法為:當電池的電量大於50%時,可開機耗電至30~50%。若電量少於30%,則先開機耗電至3%,再充電至 100%然後開機耗電至30~50%即可。 7.不要將電池放在高溫和寒冷的環境中,電池性能會暫時降低。應將處保存備用狀態和儲存狀態的電池放置於溫度較低的地方,對於電池,最佳的溫度范圍約為10~20攝氏度。 8.關於充電起始值的調整設置充電起始值,請單擊系統托盤中的電源插頭圖標(當你使用交流電開機時)或白色大電池圖標(當你使用電池開機時)/選擇 ImproveBatteryHealth/修改Startchargingwhenbelow的數值。不要為延長充用周期而刻意大幅度地改動電池管理程 序中所設定的充電起始值;因為當你把充電起始值設低(例如80%)後,雖然帶電池使用AC電源適配器的「充用周期」可能長達三四個月,但若在使用該電池時 勢必又要對其重新激活處理,否則該電池的狀態和容量都欠佳。這反而增加了充電次數,縮短了電池壽命。再者電池每一個半月左右需進行一次放電和充電整理,那 因充電起始值設低(例如80%)後所延長的充用周期便更顯得毫無意義。電池充滿電後因自放電現象而電量下滑至96%一般歷時約50天左右,而電池剛好每一 個半月左右需進行一次放電和充電整理,由此看來,IBM為我們所預設的充電起始值為96%,是不無道理的。然而隨著電池的衰老,電池充滿電後因自放電現象 而電量下滑至96%所需的時間可能會縮短,此時我們就有必要將充電起始值稍微下調,令該時間剛好在一個半月左右。
⑧ 長沙 住房公積金辦理所需資料
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申請書,他會給你三本,所需的資料都在裡面。
⑨ 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繳存人持提取資料和單位核實蓋章的《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2份到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2、審批人對《申請書》中名稱、賬號及其他信息填寫的完整性、准確性,個人身份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對繳存人提供的有關提取資料,按本辦法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後,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還繳存人。
3、符合提取規定的,審批人在《申請書》填寫提取金額、簽名並蓋提取審批章。
4、審批人將符合提取規定的繳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資料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上進行資料錄入。不符合提取規定的,審批人應將提取資料退還繳存人,並告知退件原因。
5、繳存人憑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提取承辦銀行辦理提款手續。

(9)長沙市企業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貸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管委會規定的年限;
(二)購房首付款不低於管委會規定的比例;
(三)信譽良好,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關手續;
(五)提供擔保。
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符合前款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比例和最高貸款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