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辦理社區衛生服務站手續
申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手續可參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⑵ 個人開辦社區衛生服務站都需要什麼
能,凡申請個體開業行醫或參加聯合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須持正式戶口證明,並且持有足以證明其實際經歷的開業執照或離退休證件或資歷證明,到所在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辦理申請開業手續。
批准開業行醫,應根據申請人的不同情況,分別要求辦理下列手續:
停薪留職人員,必須與原工作單位簽訂停薪留職合同;有中醫一技之長的人員,須填寫《中醫一技之長人員考核審批呈報表》,並提交有關診療病例資料,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中醫一技之長人員行醫許可證》;中醫學徙,必須跟師滿三年,經技術考核,確已達到中醫士水平;自學中醫成才人員,必須經自學考試委員會統考合格,取得證書;鄉村醫生,須經地、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和閱卷評分,達到醫生水平,取得鄉村醫生證書。
經審查合格的個體醫生或聯合醫療衛生機構,發給開業執照。開業執照由省衛生廳統一規定格式,地市印製,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發,可按成本核收工本費。 個體醫生和聯合醫療衛生機構的開業執照每年送發照機關校驗一次,並加蓋年度驗訖印章。逾期不辦理者,視為歇業。歇業或開業人死亡,開業執照即自行失效。遷離發照縣時,應交回開業執照,換取衛生行政部門證明,到新地重新辦理開業手續;在縣境內遷移地址,應報請原批准機關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⑶ 開社區衛生服務站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去當地衛生部門衛生局辦理,攜帶身份證,醫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料去衛生局審批通過才可以!認識人很簡單,沒有熟人麻煩一點!希望你好運!
⑷ 申辦社區衛生服務站有哪些要求
一、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的配備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至少設口腔綜合治療台1台。
二、人員
(一)醫師: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從事口腔診療工作滿5年,身體健康的執業醫師。
(二)房屋設置要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光固化燈、超聲潔治器、空氣凈化設備、高壓滅菌設備。牙科治療椅(附手術燈1個、痰盂1個、器械盤1個)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裝置1套,吸唾裝置1套,三用噴槍1支,醫師座椅1張,病歷書寫桌1張,口腔檢查器械1套。其中,臨床檢驗、消毒供應與其他合法機構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由其他機構提供服務的,可不配備化驗室和消毒供應室設備。
三、具有國家統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制定診所人員崗位職責。
四、向衛生局提交申請申請,包括:設置申請書;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資格證書和考試合格證書。
五、衛生部門同意後,發放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憑批准書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核准和登記。
⑸ 現在辦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都需要准備什麼手續
我想在石家莊辦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可以嗎?怎麽辦?需要什麽條件啊?個人可以
⑹ 開設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條件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
一、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改善社區居民的衛生條件,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構築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新格局,必須把城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社區,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不斷豐富城市社區建設內涵。
二、社區衛生服務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須納入社區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要與城鎮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緊密結合,並充分利用中醫和西醫衛生資源。
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服務的綜合性基層衛生服務機構。
四、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地市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以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設置,服務人口約3-5萬人。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方便覆蓋的區域,以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補充。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應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擇優鼓勵現有基層醫療機構經過結構和功能雙重改造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床位、基本設備、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衛生人力應按適宜比例配置。
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要堅持社區參與的原則。
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立、運行應引入競爭機制。
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命名原則是:區名+所在街道名+識別名(可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命名原則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區名+社區衛生服務站。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四)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五)提供急救服務。
(六)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七)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八)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九)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十)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十一)提供康復服務。
(十二)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十三)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並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十四)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十五)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十六)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七)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一)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二) 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需求、社區資源等可設置適宜種類與數量的床位。
(三) 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設備,具體內容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四) 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的配備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科室設置
設有開展全科診療、護理、康復、健康教育、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信息資料管理等工作的專門場所。
四、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類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行為准則。
(二) 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 各類人員培訓、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四) 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各項技術服務工作規范。
(五) 家庭衛生保健服務技術操作常規。
(六)服務差錯及事故防範制度。
(七)會診及雙向轉診制度。
(八)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九)財務、葯品、設備管理制度。
(十)檔案、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區衛生服務質量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
(十二)社會民主監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關制度。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協助社區管理部門實施健康促進。
(二)開展免疫接種、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務。
(五)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六)提供雙向轉診服務。
(七)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八)提供康復服務。
(九)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工作。
(十)提供計劃生育咨詢、宣傳服務。
(十一)提供個人與家庭的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
(十二)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60平方米,至少設診斷室、治療室與預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傳欄等設施,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三、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學培訓、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制度
參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⑺ 社區衛生服務站申辦的條件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准
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社區基本醫療服務。
二、床位
至少設日間觀察床1張。不設病床。
三、科室
至少設有以下科室:
全科診室、治療室、處置室、預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員
(一)至少配備2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二)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能夠提供中醫葯服務的執業醫師。
(三)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注冊護士。
(四)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五、房屋
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體現保護患者隱私、無障礙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
六、設備
(一)基本設備
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心電圖機、觀片燈、體重身高計、血糖儀、出診箱、治療推車、急救箱、供氧設備、電冰箱、脈枕、針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葯品櫃、檔案櫃、電腦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教育影像設備。
(二)有與開展的工作相應的其他設備。
七、規章制度
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此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部分指標,作為地方標准,報衛生部核准備案後施行。
⑻ 如何開社區衛生服務站
社區衛生服務站是按照國家醫改規劃而設立的非營利性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實行以健康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半徑、需求為導向的服務宗旨。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提出設置申請。
第二步:市衛生局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申請作出同意設置的初審意見。
第三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後受理。
第四步:受理後,市衛生局組織專家評審。
第五步:評審合格,市衛生局在承諾時限內發證;對不符合條件的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