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繳納浙江省直公積金才一年,可以申請貸款了,但是不知道能貸多少
各地政策不一樣啊
為嘛不打當地的公積金
電話咨詢
114可以查詢啊
B. 省直公積金什麼意思
省直公積金是指省直各單位、中央單位、部屬、省屬大專院校及其所屬單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
省公積金一般是鐵路單位,國家機關單位買的,一般的企業都是買市公積金。省公積金可以全省內用,可以先還商業貸款的部分,再還公積金貸款的部分。省公積金和市公積金在貸款額度上會有一定的差別,一般來說,市公積金可佔70%,省公積金則佔50%。
省公積金的提取:一般來說,在繳納公積金城市以外的異地購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是異地購房能不能公積金貸款,則因為城市不同和要求不同,需要到繳納公積金的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2)浙江省直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省直住房公積金主要職責
參保省直住房公積金的一般有省直各單位、中央單位、部屬單位或機構以及省屬大專院校;其主要職能如下:
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增值;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發放與收回。
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承辦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決定的其他事項;代管政府委託的其他住房資金。
C. 浙江省省公積金提取有什麼條件,有懂的嗎
浙江省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分為兩大類。
一、住房消費類公積金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租賃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類公積金提取:
離休、退休(退職);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出國、出境定居;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D. 怎樣將浙江省公積金轉杭州市公積金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4)浙江省直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職工住房公積金由管理部轉移到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時,必須在新單位先開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同時,新單位經辦人員在辦理開戶時,應要求所在銀行列印「住房公積金查詢書」(簡稱「查詢書」)並加蓋銀行印章後,交職工辦理轉移時作為開戶證明。
職工將「查詢書」交原單位,原單位經辦人根據「查詢書」的有關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監制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連同「查詢書」提交所屬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各管理部的轉移業務均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開出信匯憑證,劃撥到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E. 浙江省省公積金個人最高可以貸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F. 浙江省公積金如何轉到杭州市公積金,提供哪些材料
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外地轉入杭州市的,要求職工先向杭州中心提出委託轉賬申請,杭州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後,向轉出地中心出具轉移開戶確認單,轉出地中心在收到確認單後將資金匯轉,並同時要求提供該職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在杭州中心的個人公積金賬號、調入單位名稱、資金性質等基本信息。
G. 浙江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跟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有區別嗎
市民之家是辦理市公積金提取的,你交的是省公的,必須去風起路省直公積金提取處辦理提取。。省直公積金周末是不辦理的。。。謝謝了,麻煩你給我加分喔
H. 辦理省公積金按月轉賬需要什麼材料
業務說明
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按月轉賬業務(以下簡稱按月轉賬),是指在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正常歸還住房貸款本息的借款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以下簡稱「申請人」),因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向指定銀行網點(以下簡稱「銀行網點」)或者公積金中心網點提出申請,經中心審核同意後按月核定提取金額並轉賬支付到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按月轉賬業務僅為公積金提取方式之一,並非代為還貸方式,申請人每月仍應自行在還款日前准備足夠還款資金,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於還款違約而引起的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
辦理人員
還貸轉賬由申請人本人或委託人辦理。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1、委託直系親屬代辦,同時提供申請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關系證明原件。
2、委託其他人代辦,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提取公證書原件。
申請登記
辦理流程及提供材料按貸款類型分別如下:
(一)純公積金貸款
1、受理范圍
杭州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放的公積金貸款。
2、辦理流程
職工提供相關材料到指定銀行網點或指定公積金辦事大廳辦理 → 中心審核後辦結。(可登錄中心網廳辦理或支付寶APP辦理)
3、相關材料
(1)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系其他關系人的,另需提供關系證明(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
(2)證明材料:杭州市公積金貸款需提供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購房合同原件。
(3)主借人辦理請提供貸款銀行還款銀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辦理需提供本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借記卡。
(二)組合貸款
1、受理范圍
杭州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放的組合貸款。
2、申請登記
(1)辦理流程
職工提供相關材料到指定銀行網點或指定公積金辦事大廳辦理 → 中心審核後辦結。
(2)相關材料
①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系其他關系人的,另需提供關系證明(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
②證明材料:杭州市公積金中心組合貸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購房合同原件;杭州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組合貸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③主借人辦理請提供貸款銀行還款銀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辦理需提供本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借記卡。
(三) 商業貸款
1、受理范圍
在杭州市區范圍內(含七縣市)的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杭州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原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郵儲銀行、華夏銀行、渤海銀行、北京銀行、江蘇銀行、浙商銀行、杭州聯合銀行辦理商業住房按揭貸款的客戶(不含轉按揭貸款、最高額貸款和循環貸款)。
2、申請登記
(1)辦理流程
職工提供相關材料到指定銀行網點或指定公積金辦事大廳辦理 →中心審核後辦結。
(2)相關材料
①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關系證明(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
②證明材料:借款合同原件、購房合同原件。
③主借人辦理請提供貸款銀行還款銀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辦理需提供本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借記卡。
註:職工有兩套以上(含兩套)住房按揭貸款的,只能申請辦理一套貸款的按月轉賬業務。凡處於正常按月轉賬狀態的賬戶,中心概不受理櫃台還貸支取業務。
變更登記
還貸轉賬期間,申請人需變更約定轉賬賬戶、提前終止轉賬或發生借款人變更等情況的,需申報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提供相關材料到指定銀行網點或者指定公積金辦事大廳辦理 → 中心審核同意後辦結。
(二)相關材料
1、變更約定轉賬賬戶: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變更後的本人銀行卡折;
2、提前終止轉賬: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也可通過網上業務或者手機支付寶APP直接辦理;
3、變更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借款人變更審批表。
業務規則
1、每月1至2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記申請,當月審批,次月生效;26日至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記申請,次月審批,再隔月生效。
2、每月7日為約定轉賬日(節假日順延),至貸款結清次月轉賬後終止,無特殊情況2日內到賬。
3、申請人每月轉賬金額由中心按以下規則核定:
(1)轉賬金額不超過借款人上月實際還本付息額,且轉賬後賬戶余額至少為1元。如貸款結清,次月將會把不超過提前還款金額的公積金賬戶余額轉入申請人銀行卡內,如您需要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累積資金的,請在提前結清當月及時終止按月轉賬。
(2)申請人申請辦理按月還貸業務時,有住房公積金補貼賬戶的,住房公積金補貼還貸轉賬業務同時開通。按先住房公積金、後住房公積金補貼的順序核定轉賬金額,合計不超過借款人上月實際還本付息額。
(3)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辦妥還貸轉賬的,轉賬金額按登記先後順序生成,同時各類性質資金的合計轉賬金額不超過借款人上月實際還本付息額。
(4)屬貼息貸款的,上述轉賬金額需扣減中心貼息金額。
4、辦理過還貸轉賬業務的住房貸款,中心不再受理櫃面提取。
5、職工有兩套以上(含兩套)住房按揭貸款的,只能申請辦理一套貸款的按月轉賬業務。
6、申請人公積金賬戶轉入省直中心的,按月轉賬業務需要在原中心辦理終止業務後重新辦理登記。
7、住房公積金按月轉賬業務僅為公積金提取方式之一,並非代為還貸方式,申請人每月仍應自行在還款日前准備足夠還款資金,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於還款違約而引起的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
8、申請時仍有逾期貸款的,必須先還清全部逾期貸款後,才能申請辦理還貸提取按月轉賬業務。
9、由於申請人提供的客戶信息有誤或者由於申請人沒有及時辦理變更,而造成還貸提取按月轉賬未能操作,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貸款逾期等法律糾紛及一切後果由申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