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未在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能否在未开户的银行存入单位定期存款
如果要开立单位定期存款户,必须先要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论基本户在哪个银行开立,也不管你在哪个银行开立定期户都可以。
没有基本户和定期户不能在一个开户网点的限制。但是如果在一个网点开立了基本户,就不能在这个网点开立一般结算账户了。
Ⅱ 新注册的公司还没有银行开户跟税务开户,不住销有什么影响
即使只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也可能被列入工商黑名单。
Ⅲ 新注册公司还没有在银行开户还需要报税吗
只要拿到了营业执照的次月就要开始报税,开户是开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以支付款项的,签订三方协议,税款可以直接从基本户里扣。
Ⅳ 刚刚成立的公司,还没有开户行,可以直接开设资本金账户吗
注册流程是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其实就是名称核准后就要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后将原入资专户的钱转入基本账户,入资专户就取消了。
1.名称核准 2.入资 3.验资 4.办照、取照 5.公安局备案刻章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8.办理国地税登记 9.银行开立基本帐户 10.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
Ⅳ 银行还没开户,企业是否可以做账
当然可以做账了~偶教你.
第一步:工商注册了,肯定在银行有一个验资户!
摘要:收到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验资户(这个户肯定有,不然工商局注册不下来)
贷:实收资本-----A,B,C....
第二步:可能你的意思是还没有开基本户,但是有经费发生,这是正常的,这样做
摘要:股东垫付备用金(说明:新公司开业,暂无收入,但开支大,先由股燕垫付)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A股东
第三步:开办期(无收入的情况,所有的费用计入开办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
有收入的情况下,从有收入开始,就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
借:三大期间费用
贷:现金
明白了没?
Ⅵ 新注册的公司必须要开银行公司账户吗
新注册的公司必须要开银行公司账户。
Ⅶ 注册一家新公司,暂不经营,银行基本户可以暂时不开吗
可以的,但是做账报税还是要正常做的。
工商局不会因为你们没有收入而吊销你们的营业执照的,也不会因为你们没有收入而罚款的。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这个说的是未开业和自行停业的公司,你们公司一直开业,所以不适合这条款。
没有收入的企业也要按时报税,只是个别的地方税务局要求连续3个月没有收入的企业要做审计报告。
很多企业的经营模式都是前期没有收入的,甚至2-3年都没有收入的,一般像软件科技公司,只要有研究成果后才会有收入的,很正常。
(7)新建公司银行未开户能否交易扩展阅读:
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原因
不同类型的吊销营业执照,可有不同的吊销理由。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
(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皆有各不相同的规定,因为具体非法经营的情形显然是各不相同的。
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9—53条以及第56条便规定了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6种非法经营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也明确规定了9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此外,《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中皆包含有因非法经营而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