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垫资注册100万公司花费
利息不超过5000 不过一般这样没人借给你
因为手续都在你手上 万一你把钱取出来呢 写借条人家也担心啊
而且这个5000的利息是按天数算的 万一因为你的原因 多用了几天 就要加利息了
还是找代理注册的一把抓好
不过友情提示你 你这样的行为叫抽逃注册资本 如果被抽查到会被处以抽逃数额百分之五左右的罚款 就是要罚你5万
『贰』 现在找人垫资注册一个五十万的公司要多少钱之间所产生的注册费用谁来负责这种注册形式有什么风险
首先要看你是准备新成立一家公司,还是已经有一家小规模的公司现在想增资到50万。如果是新成立的,建议你不要使用垫资这种形式,因为现在深圳工商局正在严查垫资等虚假注册行为,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你的所有资金流向都被税务局监控,如果发现短期内有大笔资金(超过注册资本的50%以上)从公司的基本户上流走而不符合常理的话,税务局就会要求查账,这样就遮不住了,少则花几千人情费,多则被罚款几万,赔了夫人又折兵。风险大不划算。
如果你是已经有一家小规模的公司,在你税务方面已经理顺的情况下,请人垫资办理公司的增资(即增加注册资本)手续,也是可以的。垫资的费用大约5000左右,政府行政收费在500元左右,验资费用最低500元,代理费用大约2000左右。垫资后,大约在7-8天之内分笔抽走。风险较小。以上这些费用都是要你负担的。
『叁』 新三板怎么垫资开户,要多长时间,费用是多少
费用一般是1.5-1.8万,需要有两年炒股的经验,
500万在账上放一晚,第二天开户
『肆』 新三板垫资开户的费用是多少,流程是什么
开户是免费,具体资料以及开户流程如下:
1、投资者提交户申请资料根据平台交易商要求投资者需要填写立账户相关申请信息
2、提供户证明文件OTC式交易双都通网络等通讯式进行交易所立账户投资者需要向平台商提供真实效证明文件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电邮件账号等
3、投资者申请户并提交限信息平台商审核信息并通电邮件形式告知申请
4、客服审核通投资者通查收电邮箱获交易账号投资者便向交易账户内注入资金入金额度要超平台商低入金限制
5、资金账平台商再通电邮件式发送通知函投资者需登录真实交易平台即进行交易
『伍』 新三板垫资开户费用最低要多少
办理全国各地新三板垫资开户,本人不用过来,就近安排证券公司
『陆』 注册公司垫资需要多少费用
特殊行业还是需要验资的,如果是一般行业现在都是认缴制,持法人股东有效证件,场地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直接去工商局填表格注册即可。如果是特殊行业,注册资金垫资的费用全部加起来1个点左右吧,但是会存在抽逃资金的风险。
『柒』 垫资开户垫资费用是多少
一万块 方便快捷 省时间
『捌』 注册公司垫资怎么收费
注册公司垫资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是违法行为,对于收费,根据地方不同,垫资人不同,收费也不同,这没有统一的规定,违法的事情是没有价格保护的。而且,垫资的注册资金,是需要归还的,这就涉及到“抽逃注册资金”问题。
成立公司后撤掉注册资金,是很容易被视为“抽逃出资”的。
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但是,这个理解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抽逃”。对此,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
表现形式如下:
第一、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转”。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表现形式就是公司在 “资产”项下始终以 “其它应收款”方式长期挂账,以达到资产账面上的平衡,而事实上股东并未与公司发生实际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因此对于这种财务挂账方式实质上是否属于抽逃对公司出资的行为,关键是与财务凭证记载的 “其它应收款”相对应的,是否有符合市场规则的合理、公平、公正的交易,从而来反映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若股东并没有公正、合理地向公司支付所转移资金公平的对价,则可认定为股东抽逃了对公司的出资。
第二、在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长期投资”记载,贷方则以“银行存款”反映股东出资的“移转”。这种财务记账形式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以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的形式将其出资转到股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之中,从而实现出资的抽逃。这种“长期投资”是否真实的核定,首先在于被公司 “长期投资”的公司在形式上是否对公司的这笔 “长期投资”开具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其次在实质上公司作为被 “长期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是否因这笔“长期投资”真正、公平地享有了投资权益。
第三、在公司财务上不记账,即公司“银行存款”项下账面上的公司注册资金并未减少,而实际资金已被划转给股东,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流动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只是一个虚假的夸大数字。这种情况,只有核对银行对账单才能发现公司资金的实际减少。这种行为在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偷窃”。因为股东出资后,按公司法有关程序注册成立公司,股东出资已不再是股东的财产,而是公司的独立财产,因此股东只是持有公司的股权而享有股东利益,资本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关键是对股东出资资金(或相应的资产)的所有权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移转”时,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即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等值的资产或权益。而判断是否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其主要依据是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比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记账凭证、长期投资账册及银行对账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