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收取暖气开户费合法吗
开户费一般是向开发公司收取的,买房子的时候购房款就包含这个,是开发商交的。
如果还有乱收费的就到物价局举报。
也可以找报社关注。
希望能给你参考。
② 国家对暖气接口费收取有规定吗
燃气开口费是指城市煤气建设集资费,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
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文件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
取暖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1、居民住宅的取暖面积等于取暖房屋的建筑面积(产权面积)扣除有隔断阳台面积(不包括储藏间)、无暖气火炕间、无暖气楼梯间和管道间的面积之后剩余的面积。
2、商业用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会团体的取暖面积一般来说按照用热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
3、采暖建筑层高高于3米的,那么也是还有另一种收费,就是每超过0.2米(超过不足0.2米的,按照0.2米计算),这种取暖面积也是按增加10%计算。
4、坡屋顶建筑取暖面积计算方法如下:一般来说这种就是按照顶板下表面与楼面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入取暖面积,净高在1.2米~2.2米内的按照投影面积的1/2计算取暖面积,如果是净高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取暖面积。
(2)暖气开户费用有文件规定吗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法规
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
明确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建设集资,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不得再另行收取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规定,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
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热力公司一次性收取的暖气接头费与暖气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不缴纳增值税,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③ 暖气公司现在收初装费合理不,按啥明文规定的
暖气公司现在收初装费不合理,我国根据房产商收费混乱的各种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明确指出不应该收取相关费用的。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第三条:
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3)暖气开户费用有文件规定吗扩展阅读
现在有的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暖气初装费,已有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
许多报纸,电视和其他媒体都报道了这个问题,如“焦点访谈”和“为你服务”。
虽然所谓的各种暖气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等费用早已被明文取消,并将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但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已经在商品房开工前支付,并已经计入开发商的商品房的成本之中。然后开发商把这些开发建设成本转嫁给业主,属违法行为。
④ 暖气开口费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⑤ 收取集中供暖初装费,法律法规有没有相关规定
已经取消供暖初装费,而将之计入建筑总成本之中。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第三条:
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
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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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宝鸡市为例:
结合宝鸡实际,现就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分配问题通知如下:
1、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120元/平方米;不宜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各类建筑物,按工程总造价的4%收取。
2、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分配标准仍执行(宝政发〔2011〕43号)规定。即:天然气、集中供热、消防和其他公用设施分别按:8%、30%、2%和60%的比例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标准分别是每平方米9.6元、36元、2.4元和72元。
3、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⑥ 暖气开口费由谁出国家有明确规定吗
暖气开口(户)费是指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费;燃气开口费是指城市煤气建设集资费,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
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明确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建设集资,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不得再另行收取
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城市供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热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并获得由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现在各个城市基本都颁发了《xxx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也都规定了不得对热用户收取采暖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⑦ 暖气初装费的最新规定
这个接暖气的初装费各地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叫接口费。但有的接口费很。高,而有的低。高的价格达到三千元左右。开低的价格也在=千元左右了
⑧ 收取暖气开口费是不是违法行为
是违规收费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原因:
国家发改委早在2001年就下达了第585号文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暖气开口费。
根据这一文件,暖气开口费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所以开发商无权向业主收取暖气开口费,如果收取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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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暖气费用的方法
选对暖气设备材质是节省暖气费的开始。由于供暖水质对暖气设备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才开始的设备材质选择时就要有所注意。
在我们采购暖气设备之前,因对所属区域的供热系统是什么形式有所了解,根据供暖形式等因素挑选购买适合材质的暖气设备。比如,钢制设备为了避免被氧化,不宜在开放式无压锅炉或蒸汽供热系统中使用;而铜铝复合设备就没有这些要求了。
合适的暖气片数量是节省暖气的关键。通常情况下,每个房间只需要一组暖气片即可,而需要多少多少片的暖气片的计算比较复杂,在选购暖气设备时可向商家咨询暖气设备的工作效率,根据每个房间的大小来采购不同数量的暖气片。
因此,选择对了合适数量的暖气片,就像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不仅节约了暖气费用,合适暖气量还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好的品牌是节省暖气费的保证。消费者在选购暖气设备最好选择正规品牌的暖气设备。好的品牌的暖气设备不仅能给你一个温暖如春的冬天,也能给你一个完美家居环境,更能为你节省一大笔暖气开支。
小技巧节省暖气
一般的暖气设备不仅具有供暖的作用,还能提供生活热水,还有冬季/夏季两个模式供你选择。冬季模式时,设备提供暖气,并提供生活热水;夏季模式供暖功能处于待机状态,只提供生活热水。因此,我们在平时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在不需使用暖气的,但是需要生活热水时可选择夏季模式。
在你上班出门时可以将暖气设备设置为防冻模式,及通常说的“0”档,在该档位设备中热水处于低温状态,不仅可以节省暖气,还能再是回家后更快速便捷的得到暖气及生活热水供应。
在暖气设备如果散热不够充分时,例如加装暖气罩、在设备旁对方物品等行为,会供暖效果将受到较大的影响,所以,将暖气片直接裸露在外的方式能更好的供热并节省能源。
在新安装暖气设备时可在开始加大暖气量,将房屋家具等物品烤干,这样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暖气的消耗会大大减小。
在你的房屋较大或人口较小的情况下,可适时调整供气量大小,并关闭空闲房间的暖气设备,这样不仅能使供暖速度加快,还能大量节省暖气。
如果您长期不在家或一些为未能居住的房屋,建议将暖气设备内的水彻底放干净,这样不仅能保护我们的设备还能有效的节省暖气。
由于大部分的暖气设备时安装在墙壁上的,因此,安装部位会吸收大部分的热量,这样不仅对房屋建筑有影响,还浪费很多的暖气能源,因此,在设备安装墙面上贴上热反射板,这样不仅可提高散热效果,使供暖效果提高,还能节省暖气。
⑨ 暖气开户费标准
这个是由地方政策规定的,各地的具体政策不一样,一般来说都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掏钱上户的。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确哪些配套成本应计入成本,不再另收,哪些由业主承担,由开发商代收。 重庆市物价局对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十四条规定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费用。包括: (一)未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的天然气表安装费;(二)未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的闭路电视线安装费;(三)住户直接与经营单位结算的水、电一户一表的安装收费;(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户交纳的费、税;(五)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