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注销证券的账户,要怎么才能注销呢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证券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你之前开证券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证券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你的证券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证券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你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你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你的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你的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⑵ 股票账户如何注销
你这种情况不需要注销。可以办理股票交易帐户转托管到你要去的城市中你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办理前要把证券帐户上的资金全部转移到银行卡上。并且当天不能有交易行为。
到达目的地后,在券商指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办理资金帐户。
别忘记带身份证
⑶ 如何注销股票帐户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啊。不注销也无所谓啊,重新再开个啊。两个账户分仓操作,一个长线,一个短线,相互验证,互不干扰,不是更好吗?
我就是两个城市的账号,没有关系的啊 。
来回跑过去,麻烦的了啦。
当然如果除非你随时想把惠州哪个账号的钱拿出来用,自然会多点手续费的,其实用网上银行的,手续费也很低的。
个人观点,希望帮到您。
祝投资顺利 。
⑷ 在网上开了股票账户后,想注销了怎么注销
步骤如下: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注意事项: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时候只需要携带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就可以了。但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前提是在办理销户的当天不能够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否则是无法在当天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的。
(4)如何注销股票的开户行扩展阅读:
从2019年3月1日起将实现证券账户网上销户,具体要求如下:
一、为证券账户销户提供便利。
即在投资者已了结相关业务、清空证券资产、注销相关权限后,券商应当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提供便利。对于非现场开户(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的投资者,应当至少提供与开户方式一致的非现场销户(见证销户和网上销户)服务。
二、比照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网上销户申请,券商应当比照公司现行的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在通过密码校验、公安联网核查等方式确认投资者真实身份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见证方式准确了解投资者网上销户申请的真实意愿,并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对于需要注销证券账户的,禁止以撤销指定交易、解除托管关系等方式敷衍投资者注销证券账户的真实意愿。若投资者仍有意愿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则在办理转户业务时应避免注销其证券账户。
三、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
根据《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
四、不得收取销户费用。
按照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账户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向投资者收取销户费用。
五、明年3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需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六、无故拒绝、拖延销户的券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开户代理机构或网点的开户代理业务资格。
2019 年3 月1 日后,对于投资者投诉未按本通知要求或其他原因无故拒绝、拖延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手续的证券公司,一经查实,将视情节面临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证券账户
⑸ 证券绑定银行卡怎么注销
先去开户的证券公司办理证券账户与该银行卡的解绑业务,然后再去工行人工办理银行卡注销业务。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5)如何注销股票的开户行扩展阅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七条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第四十八条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本条所称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第五十条 存款人因本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原因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
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