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武汉东西湖区注册公司要去什么地方
在二雅路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2. 社保开户,我们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在要办理社保开户,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名称: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3. 武汉市东西湖区户口怎么转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解读
二、购房入户新旧政策对比
原政策: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本市入户手续。(注:实际操作时主要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
新政策: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三、申办户口新旧政策对购房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细则规定,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具体为:
2、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 武汉个体户银行开户
可以在银行开户,需要带上个体户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还有财务章,私章,公章。
5. 武汉东西湖区的社保跟市内的各区的是不是统一的!
一般在同一个市,区是可以办理转移的,是可以和现在公司的一起连接的,..,中心的人这样说,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转走了指标,三也许是有其他原因,(退一步说,如果你不能办理转移,怎么和现在公司交的相接轨,他们是各受利益)(供你参考)
6. 东西湖区怎么注册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材料及流程
一、准备资料阶段
1.公司名字请提供5-8个(这里一定要多准备,通过率大一些,因为你想的名字经常会被别人占用);
2.注册地址(商用办公地址,尽可能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公司经营范围(你要开的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如果你提供了行业,经营范围一般都是固定的,除非你有特殊要求,可能需要审核);
4.注册资本(开公司准备承担多少金额的责任);
5.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哦);
6.公司监事人信息;
7.股权比例。
二、公司名称核准阶段
公司注册名称核准一般是指工商字号的核准,将预注册的公司名称提交至工商系统,对即将注册的字号进行工商、商标局、公众号等多个领域进行预核。
三、公司设立登记阶段
公司注册的信息提交至市场监督局进行工商审核,时间在5-10个工作日。
四、领取执照
纸质资料递交工商窗口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左右,工商通知领取执照。
五、刻章阶段
领取执照之后,根据回执去公安局刻公司所用三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章也可同步申请)。公章费自出,交个公安局。(1个工作日)
六、开设银行基本账户阶段
公司成立均需要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银行方面需要收取网银支付密码器和账户管理费用,具体需要咨询开户银行哦。
七、国地税报道阶段
公司成立后,一般要求15个工作日内去所属税务机关报到,超时未报到的企业会影响法人及股东的征信。税务报到后每月都需记账报税(没有收入支出也要报税)。
八、办理整个流程时间问题
注册公司注册大概需要20个工作日的时间拿到执照。根据客户需求,可提供加急公司注册服务,3个工作日领执照,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结。
九、后续事宜
公司成立之后,记账报税事宜一定要做!创业初期如果没有财力选择自己专职的会计,就需要找一家专业的代理记账机构来做。
7. 武汉东西湖区办理户口挂靠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户口挂靠亲友,实体上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符合挂靠条件的,不可以办理挂靠手续。户口挂靠的条件一般为: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其次,程序上办理挂靠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5)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2、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
(2)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
(3)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4)本人及被挂靠人的户籍证明;
(5)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6)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3、户口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集体户内的,凭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政策依据:
1、《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 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
2、《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朋友处的公民,在市、县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市、县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