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炒股到银行开户和到券商(证券公司)开户有什么不同那个更合算一些
您好:
股票开户是只能在证券公司开户,在银行办理,也只是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帮您到证券公司开的户,所以股票开户不管在哪办理的意义是一样的。只是在银行能找到客户经理,那样以后的服务能方便些,自己直接到证券公司,有可能没有专属的客户经理,只有综合的客户服务部门来给你提供服务。
② 朋友要我帮他到证券公司用我自己的身份证开户,借他炒股用, 这样真的没风险吗
只要你朋友不利用你身份证去做其他违法的事情,是没有多大风险的。
因为证劵所从业人员是不允许自己开户的。
③ 我准备开户炒股票,在选择好的券商和经验的客户经理。请留言合作。
您好:
选券商有以下几种方式,建议您进行考虑:
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需携带的资料:
1、证券开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证券账户卡原件(新开证券账户者不需提供)。
二、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须知:
1、16周岁以下自然人不得办理证券开户,16-18周岁自然人申请办理证券开户应提供收入证明;
2、办理证券开户,需由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柜台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证券开户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果委托人身份证为二代证需提供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开户时需填写《证券交易开户文件签署表》和《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4、如果客户从未办理过证券开户的,需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5、如果客户是投资代办股份市场的,需填写《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
6、办理银行三方存管,需填写《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同时证券开户本人携带本人银行借记卡去银行网点柜台确认,没有该银行借记卡者仅需在银行柜台另新办借记卡即可;
7、证券开户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证券开户费40元/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证券开户费50元/户,由证券公司统一代收;
8、证券开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5:00内办理证券开户的,新开户者可以当场取得两张纸质股东账户卡;其他时间段包括周末办理证券开户的,证券账户卡只能在下一个交易日取得或快递送到,不过这不影响正常的证券交易。这是因为证券开户申请办理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网,而中登公司周末都是休息的;
9、沪市A股一张身份证只能开一个证券账户,深市A股一张身份证可以开多个证券账户。
④ 我原来在证券公司开户炒股的…现在想换另外一间…是不是直接去开户就...
如果你现在还有股票,那就把帐户上的能取的钱全取出来,一分别留,股票可以留着,去原来的券商办转户。不过一般现在转户很麻烦,原来的券商会挽留你,给你谈好的条件。如果你没买着股票,我建议你把钱都取出来,用家人的名义在重新在另一家券商开户就好了,省去了你去原来的券商跑两三次的时间了。
⑤ 所谓你银行炒股是指可以在银行开户炒呢,还是得先去券商那儿开户再炒
你好,银行的是基金,炒股的话是需要先去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才能买入股票。
⑥ 亲戚用我的名字在证券公司开户炒股,现在还融资融券,请问万一亏了会找到我吗。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开户炒股,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由于该业务实施的是保证金制度,并设有安全警戒线,也就是持有股票跌到一定位置,则可能被平仓,因此不会产生“欠费”、“欠债”的现象。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登记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应以本人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和进行证券买卖,否则其权利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他人账户炒股对借入账户和借出账户的人都存在的一定风险:
1、借出账户人。对可能出现的非法证券价格操纵、洗钱等活动没法控制,但由于这些活动是在自己的名义下发生的,因此对可能出现的后果会有连带责任。其次,账户中产生的证券交易收益,由于是在出借方个人名义下,将会影响其纳税申报;如果开征资本利得税,出借方将要承担本不属于自己的税收。
2、借入账户人。对借用方而言,需要把资金打到借出方的股票资金账户上进行操作,如果借出方有债务需要清偿,借出方股票资金账户名义下的财产也将在被清偿范围内,这对借用方而言,是非常大的财务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⑦ 我要去证券公司上班,可是我开户炒股了,怎么办
可以转让给亲人,只要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直接持有、买卖股票就可以。
《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第一条就是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7)开户借在劵商炒股扩展阅读:
2017年5月,浙江证监局下发通知,因浙商证券在防范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代客操作等方面,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合规管理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浙江证监局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对公司全体员工是否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治,于2017年5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
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员工苏海明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从事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过程中,存在私下接受多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浙江证监局认为,浙商证券对客户金光华的异常交易监控预警信息处理不到位,客户回访工作未能起到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作用。
⑧ 朋友是证券公司的,问我借身份证开户炒股
反正记住一个真理:身份证不要乱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