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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社保开户网上录入

发布时间: 2021-05-15 12:22:12

Ⅰ 北京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普通增员、减员,每月5-25日,用数字证书在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上,输入身份证号,办理。不用去社保交材料。
新参保,操作方法同上,但是需要填更多的个人信息,在网上提交之后。打印增员表、个人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去社保交材料。领回临时社保卡,大约1个月左右去社保领正式卡,然后去北京银行领医保存折。
其他业务,等您遇到再问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北京朝阳区社保网上操作步骤

具体网址可查看:北京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static/articles/catalog_64300/2010-11-05/article_/.html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
(一)职工新参统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时,须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
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
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
2.参保单位于申报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行业统筹、军队)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参加医疗保险的还须按规定携带两张一寸照片。
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
4.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前可先查询该人员缴费状态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
(二)参保人员的转入及恢复缴费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业转就业、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其它。
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员增加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
减少原因包括: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办理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转出成功后,无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打印相关表格:
※选择减少原因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
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一)单位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二)个人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员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地址。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项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收入(一) 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 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单位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
(三) 参保单位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缴费工资申报结果,对于申报不成功的人员可查询不成功原因并重新申报。
(四) 参保单位在查询反馈结果同时可定制查询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于次日查询反馈结果。如反馈结果存在此类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特别提示:如定制查询出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或通过企业版及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等方式办理缴费工资申报。
(五)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后,可查询并打印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盖章后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六、网上申报职工补缴(一) 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
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二) 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三) 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四) 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 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 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Ⅲ 北京社保企业新成立网上登记银行信息无法输入

我也遇到了,一开始以为是浏览器的问题,结果换了三个浏览器还是不行,请问您现在知道怎么处理吗

Ⅳ 北京新办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首先,单位新参保业务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另外,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1.非某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2.提交以上材料后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打印出《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其次,办理人员五险参保手续

1.下载企业版软件:请通过北京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特色栏目—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升级补丁”—点击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并请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升级补丁。

2.社会保险征缴表格:请通过北京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特色栏目—下载中心—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征缴表格进行下载。注意:所有表格不能涂改、不能修改表格样式和边距。

3.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0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5)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

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相关信息录入及报表打印

单位通过安装企业版软件完成参保数据录入、信息报盘和报表打印工作。

1.录入单位信息(单位在录入信息时,要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打印出的《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内有四个页签(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保存(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的,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模块进行修改。)—打印

2.录入人员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选择单位名称—内有三个页签(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保存(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的,使用“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模块进行修改。)

3.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核对四个页签中显示的报盘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三、办理医疗单位开户及五险人员增加

单位完成参保数据录入、信息报盘和报表打印工作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以下手续:

提交的材料:

1.存有单位和个人信息的U盘;

2.由社保中心打印的《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复印有社保号和单位名称的页面);

3.单位录入信息后通过软件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新参统或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需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三份;

第三,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后,按要求领取医保存折、社保卡

Ⅳ 企业网上申报社保怎么操作

先在网上申报系统申请,然后缴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缴费单位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

2、登录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如图(广东省)

(5)北京企业社保开户网上录入扩展阅读:

(1)人员新增: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新增→输入身份证号码,户主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2)人员续保: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续保→输入身份证号码,户粮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3)人员中断: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中断→输入身份证号码按回车键→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Ⅵ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登记流程

北京社保办理登记程序:(供参考)
第一步:社保登记
1、带公章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注:无合同号、收款人全称: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XX社保中心)
2、到注册地所在区社保中心办单位登记
所带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同城特约授权书》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
注:最好带公章
第二步:做完登记后,社保会给企业一个社保号(110开头的)
回来从北京劳动保障网上www.bjld.gov.cn下载医疗采集软件v2.4.6版,把单位信息录入后打印表一、表一内附页、表二并盖公章。
第三步:增员
1、医疗增员
把人员信息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后打印表三(原来参加过社保的不用打印),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输入完所有人员的信息后,选择“个人变更登记”中的增员,设置好恢复原因,点击“增员”,打印两张表八(盖公章)。
再选择“数据交换”中的“信息报盘”,将生成的文件拷到u盘上。
2、四险增员
填写表十一(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如有新参保人员,还需填写表二(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注意:到社保办理增员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带好u盘),再办理四险增加。

Ⅶ 公司社保开户网上怎么办理

第一步:新注册单位办理社保开户登记

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A4纸左下角盖公章照片上传至电子邮箱 ;

办理流程:社保武清分中心将综合处理单通过邮箱回传给单位,单位依据“单位编码”进行第二步到开户银行签订协议手续。

第二步:办理银行账户委托扣款流程

1、依据综合处理单上的单位编码即ID号到开户银行签订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

2、将银行开户资料原件、扣款协议原件、空白A4纸左下角盖公章照片上传至邮箱。

温馨提示:委托扣款请到如下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步:办理网上申报电子认证(免费小钥匙)

1、社保用户可在线上进行数字证书的申请、更新、补办、U-KEY解锁等功能。(详见微信公众号“武清社保”-“为您服务”-“CA在线申请流程”,按要求办理)

2、流程:登录网址 -证书申请-天津社会保险-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日24小时邮寄给用户。

Ⅷ 社保开户网上操作流程

当企业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成功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去当地政府的社保局开通企业社保缴纳账户。社保缴纳方式可以是到社保中心的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办理,也可以开通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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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在网上登记,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主要有:

第一步:到开户银行签订(社保缴费合作意向书,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直接签订正式社保代扣协议);

第二步: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登记公司详细信息 打印登记表和银行缴费的表格 一式两份;

第三不:准备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人身份证 5.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 6.法人一证通 注:1-5为原件+复印件

第四步:约号 携带材料 每月5-25号间 到社保局柜台办理。

Ⅹ 北京单位社保开户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2、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与生成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以下简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参保单位依据基数采集的要求如实将参保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入《采集表》或录入采集软件并打印《采集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采集表》和采集数据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
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4月1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5?25日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新参保人员还须身份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附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表二十三?3),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少手续。
四、基金补缴
参保单位及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可选择银行扣款或零星缴费的收缴方式进行补缴,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复核后,录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生成补缴汇总信息,与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核对一致后自留一份,并将另一份签字后转同级财务收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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