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佛山市公积金网上办理无房提现要什么资料
公司没给交吗
❷ 佛山的公积金在哪办理
住房公积金都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在佛山市内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办事处具体地址为: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34号财联大厦4层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地址:中山路249/251/253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❸ 佛山住房公积金如何再开户!!!!
一年前离开佛山是公积金办理了销户提取,但最近又回到佛山工作,新的公司说我之前的佛山公积金做了销户提取,
要把之前提取的钱存回去才可以把现在和以后缴纳的钱存到里面。
我暂时不想存呀
你只能存的
没有法子
当时 你办了销户手续,就应该想到这个问题
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需要开户,必须由单位办理.
2.很复杂,见下文
补充:公积金一般个人缴纳工资的6%-20%,单位缴纳工资的6%-20%.
两份加起来就是月缴存的总额.
最低就是工资最低线为基准的6%, 最高基准月薪20000左右的20%,两份加起来就有4-5千了. 第三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十二条 申请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按规定依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符合我市《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佛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试行方案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号)规定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只要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户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立即申请贷款,不受缴存1年期的限制。(二)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契约。(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六)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❺ 佛山无房公积金网上申请
这个要看你是按照什么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比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装修提取等等,需要的资料都是不同的。
购买商品房提取的话,需要的资料如下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❻ 佛山公积金的公众号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❼ 佛山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业务是通办吗,不管去哪个区都可以
公积金各个市的政策不统一,但同一个市里的是统一的,可以通办
❽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微信怎样绑定查询
具体你绑定以后按照步骤查询即可啊。也可以换其他的方法更好。
职工可通过5种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
方法一:网上查询
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各个地方不一致)。
方法二:自助式终端查询
职工可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输入查询密码,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折的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也可到发放联名卡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三:柜台查询
职工本人、职工配偶、受委托人、单位经办人、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要查询打印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向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所属管理处提出申请。
方法四: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使用人工服务或自助语音服务,可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五:短信查询
职工可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免费定制短信业务,接收公积金变动信息通知,同时职工也可使用手机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