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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开户手续

发布时间: 2021-05-09 21:31:46

① 如何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到哪些部门去办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有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2、申请书;(其内容应当包括:举办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成立的目的、理由、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筹备的基本情况等)

3、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登记表

4、场所使用权证明

5、章程草案

6、社团主要负责人名单;

7、拟设办事机构名称、职责、负责人材料;

8、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上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后,经审查,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于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书。

②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或资格,都走那些程序

以吉林省为例,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的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注册社会团体需要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省性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注册社会团体流程: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人到省政务大厅省民政厅行政审批窗口,对所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等内容进行咨询。

2、申请人根据省民政厅行政审批窗口指导的名称等意见,需找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查同意文件。

3、申请人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和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开设临时银行账户的通知,完成注册资金的注入,并做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筹备组起草社团章程、登记申请书,拟定领导机构人员名单,经省民政厅行政审批窗口指导后,在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5、社会团体筹备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草案,选举理事,召开理事会会议,选举领导机构。

(二)申请批准

1、申请人在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到省政务大厅省民政厅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2、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受理;受理后材料转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复核和必要性论证。

3、不予成立登记的,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书面说明理由,由审批窗口告知办事人。

(2)社会团体开户手续扩展阅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③ 社会团体开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农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在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可不出具税务登记证)。具体请以实际经办网点要求为准。

④ 社会团体怎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有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2、申请书;(其内容应当包括:举办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成立的目的、理由、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筹备的基本情况等)
3、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登记表
4、场所使用权证明
5、章程草案
6、社团主要负责人名单;
7、拟设办事机构名称、职责、负责人材料;
8、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上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后,经审查,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于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书。

⑤ 社会团体银行开验资账户需要带什么手续

到银行办理社会团体验资账户需要带的证件有:
1:民政局发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原件。
3:注册资金按出资比例存入各股东的银行卡。
代理相关证件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即可,因为各个银行的规定不同,具体以各个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⑥ 社会团体的二级机构银行开户需要哪些手续

请看以下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⑦ 社团组织银行开户需要哪些手续

社团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有)、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书等。另,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私章。一般是这些,具体应与开户银行先确认后办理

⑧ 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如何在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成立团体的政府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公司印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