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手续流程 » 中国银行企业外汇开户流程
扩展阅读
渭南市天然气开户手续 2021-12-16 12:20:24
井冈山期货开户 2021-12-16 12:02:48

中国银行企业外汇开户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5-14 13:04:37

1. 中国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中国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办理条件(一)境内机构、驻华机构的下列项目外汇,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的境内机构,在其业务项目进行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外汇;2、从事代理对外或者境外业务的境内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3、境内机构暂收待付或者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铁路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4、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国际海洋运输业务的远洋运输公司,经外经贸部批准从事国际的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的业务往来外汇;5、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结算的保费;6、根据协议规定需用于境外支付的境外捐赠、资助或者援助的外汇;7、免税品公司经营免税品业务收入的外汇;8、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大型机电产品出口项目,该项目总金额和执行期达到标准的,或者国际招标项目过程中收到的预付款及进度款;9、国际旅行社收取的、国外旅游机构预付的、在外汇局核定保留比例内的外汇;10、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的经常项目项下外汇;11、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利息及费用的外汇;12、驻华机构由境外汇入的外汇经费;13、境内机构经外汇局批准允许保留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其他外汇。(二)境内机构、驻华机构的下列项目外汇,可以开立资本项目外汇账户:1、境内机构借用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2、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本金的外汇;3、境内机构发行股票收入的外汇;4、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5、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为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外汇;6、境内机构资产存量变现取得的外汇;7、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股的外汇;8、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的外汇。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2. 我要办理中国银行单位外汇账户开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办理中国银行对公外币结算账户开户,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开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成立证明文件原件;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国家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文件或备案表或登记证等;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6、预留印鉴:应在银行留存的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3. 企业办理外汇业务需要哪些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应办理下列手续:
1、 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须经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凡经批准者,均可通过其外汇存款户办理收付。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以外币计价结算销售其产品:
(1) 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国家计划内需要进口的商品;
(2) 企业向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外商投资企业销售其产品;
(3) 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内生产企业需要用外汇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配件。
3、企业申请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销售其产品时,应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文件:
(1) 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销售产品的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写明理由、产品名称、数量、金额、期限等内容;
(2) 在我国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如期缴足资本的验资证明;
(3) 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凡属下列情况者,一般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销售其产品:
(1) 企业违反合同、章程或批准文件,不履行外销或返销责任,不按期达到国产化程度的;
(2) 属国家不鼓励投资的企业或产品。
五、外国驻华机构及常驻人员兑换外汇办理下列手续:
1、 各国驻华的外交外表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以及驻华的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外交管、领事官以及各驻华机构所属常驻人员(以下简称常驻人员),由外国或港澳等地区汇入或携入的自由外汇和人民币外汇票证,可以自行保存,也可以卖给或存入中国银行及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2、 银行为驻华机构开立外币存款帐户和人民币特种存款帐户,并监督开户单位收付。驻华机构从其帐户提取外汇兑换券时,由开户行在水单上加盖"不可兑回外币"戳记,其未使用的外汇兑换券不得兑回外币,只能在中国境内继续使用。
3、 银行为常驻人员开立外币存款帐户和人民币特种帐户,常驻人员从其帐户中提取外汇兑换券时,由开户行在水单上注册"常驻人员存款户"。离境时,如要求将未用完的外汇券兑成外汇汇出或携出境外,银行凭本人出境证明或收音机票和有效期内的兑换水单方予兑给部分外汇(最多不超过原兑换数的50%)。常驻人员不出境的,未用完的外汇券不能兑回外汇,只能在中国境内继续使用。
4、 凡与我国订有支付协定的国家,其驻华机构或常驻人员汇入的记帐外汇,只限提取人民币。
5、 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带机构,收取中国公民以人民币交付的公证费、认证费,如要求兑成外汇,须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批准的意见办理。
6、 驻华机构及常驻人员由外国或港澳等地区携入的或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各种物品、设备、用具等,如果出售,所得人民币款项,银行不予供汇。

4. 如何在中国银行开立企业外币账户

首次开立外汇账户,须事先到外汇管理局或银行进行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根据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不同,办理外汇账户手续所需材料和手续存在差别。按照目前相关规定,经常项目下如有合理付汇需求,可通过基本户或一般户办理售汇付出;货物贸易项下收入,则一般需先进入待核查账户。资本项下的外汇业务则需按照资本项目相关外汇政策规定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详询中行网点。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