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保税区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和贷款品种 (一)个人资信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未婚证明等); 2、借款人及配偶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工资收入证明为准,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二)购房资料 1、 商品房期房按揭贷款 ① 全套网签备案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六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原章); ③ 售房人出具的《阶段性保证书》(原件二份)。 注:兰州市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过期)的商品房楼盘均可受理。 2、经济适用房期房按揭贷款 ① 全套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原件六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原章); 注:售房单位持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改部门经济适用住房批复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后受理。 3、集资建房期房按揭贷款 ① 全套购房协议(原件六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原章); 注:建房单位持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后受理。 4、“二手房”贷款 ① 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名下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②《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③ 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三份)。 5、“商转公”贷款 ①商业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②房产抵押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产权证原件存贷款银行的,复印件须由贷款银行注明并盖章); ④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年的还款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还须提供商业贷款还清凭证(一个月内有效)。 注:需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及个人公积金账号、月均工资额)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6、住房装修贷款 ① 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 ② 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资料。 7、其他贷款(所购住房不具备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条件用他处房屋所有权作抵押的): ①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③ 用于抵押的他处《房屋所有权证》; ④ 所购住房未封顶的,提供必需的建房手续。 注:以他人《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的,需提供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户口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等); 推荐阅读:
⑵ 天津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手续,通过中介怎么办理!
天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及配偶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额。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房行为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
(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手续:
一、柜台提取:职工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天津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出公积金即可。
二、委托提取: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自动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但仅限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
中介代理需要签订合同:
1、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借款抵押合同》;
3、贷款银行要求签订的与贷款有关的其他协议文书。
4、办理抵押登记。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5、审批发放。市资金中心对贷款进行*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资金,由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开发商账户内,并通知借款人。
6、还款、结清。借款人从发放贷款的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每月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结清*一次贷款时,借款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7、注销抵押。借款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原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天津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公积金租房单位提取流程
需要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注意: 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⑶ 天津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子呢
贷款条件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2.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市资金中心受理审批;
(4)交易过户;
(5)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
(7)发放贷款;
(8)按月还款;
(9)结清贷款;
(10)注销抵押。
更多信息请点击:天津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
3.商贷转公基金贷款:
天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4.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
天津公积金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汇总)
贷款材料
2017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贷款额度
①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③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④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最长期限均不发生变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⑷ 天津住房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如果是建行的,可以去最近建行问一下,你那个区的建行公积金管理处在哪个建行办公,然后直接去就可以了,南开的公积金管理在鞍山西道建行,其他区就不知道了。
⑸ 请问员工如何开通住房公积金的帐号需要提供什么文件去申请开通呢
不可以自己开通和缴纳 要是单位财务科做这个事情 因为公积金是福利性质的
但你可以和单位沟通 包括约一些同样情况的 要求单位给你们缴纳公积金 哪怕降低些工资
好处是 第一 公积金的钱也是你的钱 第二 可以公积金贷款
⑹ 天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关系
天津住房公积金转移关系的办理流程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⑺ 怎么办理公积金
个人不能购买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设立并缴纳
一、办理依据
1.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
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 30 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三、办理材料
公司携以下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两份以及电子版一份(电子版的需拷贝到移动U盘上)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文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积金缴纳额度
以个人工资比例为标准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以上资料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⑻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⑼ 天津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请问应该怎么
现在的公积金转移都是网上转移的
你直接去你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
他们会去帮你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