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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开户口本手续难吗

发布时间: 2021-05-16 00:57:26

① 将我的户口页子从户口本中移出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条、公民自出生时起 至死亡止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 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从你描述上看,你父母肯定是打你了,但是能说说原因么?因为有些打可能只是父母在对于孩子教育方法上观点的不同。未必代表虐待。也许你本身有过错,逃课、不好好学习等原因。
我建议,如果你的监护人是你的亲生父母,并且虽然他们打你了,但是如果是你有过错,那只能说明他们的教育方法欠佳,在不构成对你进行虐待的前提下,不建议你彻底离开你父母。希望你们之间多沟通。平静的化解矛盾。如果对方真的是虐待你,天天无缘无故的殴打你,不关心你,你可以请求你的其他直系亲属祖父母 外祖父母或者民政部门,起诉对方,要求法院撤销对方的抚养权。
但是,这种情形的可能不大 应该,也建议轻易不要使用。

② 开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明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基本要求
(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9、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
11、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二)凡办理下列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1、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
4、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6、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
(三)办理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各环节的工作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1、对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户口责任书》应当包括“存根”和“回执”两部分,记载“申报人情况、申请事由、申报材料情况、办理时限、受理时间、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等内容;回执部分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据此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或者查询有关情况。
(五)对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要符合规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居民身份证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快证在七日之内,临时身份证在二日之内发给公民本人。

③ 户口本拆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户口本分(拆)户需要的条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④ 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⑤ 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大概多久可以办好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

一、市内户口迁入要准备的资料:

  1.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外省市迁入要准备的资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的人口应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三、老人投靠子女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四、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要分情况而论,如下:

1.所内迁移:

(1)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如果属于婚迁,需要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3)如果属于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需要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1)迁移人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如果属于婚迁,需要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3)如果属于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较后,迁移人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的时间: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拓展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 我的户口已经在原地迁出,现在需要户口本,而我现在没有,该怎么办我现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有独立的房产(房产证),可以直接申请分户。如果没有独立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原户主和拟分户的户主,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