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二、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三、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由建设单位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具体交纳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主要有2%、3%、4%、5%这四种。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1)重点监控账户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拖欠解决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 网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⑵ 宣城圣联锦城资金由政府监管怎样的监管方式
截取宣城市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文件(网址:http://www.xcfdc.gov.cn),详情最好去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咨询(地址:宣州区地税局斜对面建设科技大厦)。
截取文件如下: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宣政办〔2013〕42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8日
宣城市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交易风险,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总房价款。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承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市公积金、人行、银监等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 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银行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监管资金分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对用于支付建筑安装、设施配套等建设费用的预售资金进行重点监管。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造价站结合区域、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后公布,并适时调整。对足额交存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一般监管资金,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方式提取。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初始登记止。
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
第六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备资金监管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后,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登录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监管账户申请表、预售资金使用计划书及企业基本信息等,并持以下材料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审核手续:
(一)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房屋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五)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六)其他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
第八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开户通知书,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选择商业银行开户行开设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应当按幢或多幢开设。监管账户开设后,登录监管系统打印《宣城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商业银行开户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监管协议。
第九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地址;
(二)监管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
(三)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四)监管项目范围;
(五)重点监管资金使用计划;
(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现金(包括定金和房价款)和通过其它账户收存购房人支付的房价款。
购房人凭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缴款通知书,通过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持商业银行开户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或pos机签单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取购房发票。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监管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前,应当查验并保存购房人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凭证。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开户行发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的,应在发现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应当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进度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三条 每笔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并留存重点监管资金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监管系统申请提取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一般监管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和支付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资金监管系统提交一般监管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市房地产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同意拨付证明,并持同意拨付证明到商业银行开户行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第十四条 重点监管资金使用计划以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作为编制依据,按照取得预售许可证、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二分之一、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房屋初始登记等五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在重点监管资金使用计划中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资金使用额度。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以下资金使用节点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
(一)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30%;
(二)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二分之一后,累计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50%;
(三)主体结构封顶后,累计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70%;
(四)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95%;
(五)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开具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交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的申请,市房地产管理局及时审核相关资料,并对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重点监管资金使用拨付。具体资料为:
(一)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二分之一的,提交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主体结构封顶的,提交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四)竣工验收合格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五)完成房屋初始登记的,提交《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书》。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提取重点监管资金,市房地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出具同意拨付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开户行应当依据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同意拨付通知书及传输的电子信息,于当日拨付监管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房地产管理局暂停监管资金的拨付,并组织依法查处。
(一) 已拨款项未按规定使用的;
(二) 未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三) 未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整改或履行处罚的;
(四) 未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给相关单位的;
(五) 存在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预售款行为的。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所辖开户行监管账户内的相关信息汇总后,及时提供给市房地产管理局。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一般监管资金中结算退款。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政办〔2010〕110号)规定交存项目资本金的项目,暂不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可暂停其商品房网上预(销)售,并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整改并消除影响后,市房地产管理局应及时恢复其商品房网上预(销)售。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并暂停监管资金拨付;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暂停其商品房网上预(销)售,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开户行未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及时入账、拨付监管资金的,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擅自拨付或者挪用监管资金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追回款项,市房地产管理局暂停与该违规银行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
第二十五条 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或采取其他方式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在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格式文本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人行、银监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对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的项目,可暂不按宣政办〔2010〕110号文件规定交存项目资本金。
第二十九条 政府承建的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和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检察院,宣城军分区。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印发
⑶ 一人多个证券号后为什么还要撤销指定呀
一人多户制度是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在多个券商开上海沪市和深圳深市,但是买卖要遵循在哪买的在哪卖,要跨证券公司跨营业部卖出,要申请办理股票转托管,和以前一样。
上交所解释,本次修改为落实已有事项,不涉及新的制度安排和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包括: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第三条,放开了投资者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的限制。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为其每一个证券账户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以及变更、撤销指定交易关系的,均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
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投资者单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将按照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并计算;二是将针对证券账户实施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改为针对投资者实施,从而覆盖投资者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三是删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限制以及相应罚则。
三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股票期权交易中的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删除
“一个资金账户下挂多个证券账户”的禁止性规定;三是删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的”的异常交易情形;四是将“监管关注账户”表述修改为“重点监控账户”。
四是《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投资者申报买入(卖出)的新股数量以及申报次数,将按照其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多个证券账户合并计算;二是将针对证券账户实施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改为针对投资者实施,从而覆盖投资者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三是明确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指定交易在自身名下的证券账户的新股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⑷ 谁有开展可疑交易监测的技术条件说明。谢谢!
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能否有效识别业已发生的可疑金融交易,并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洗钱模式做出预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识别方法、技术和手段的有效性。当把数据挖掘技术应用于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时,不单要选择适当的挖掘方法,还要结合相关领域知识对其进行优化和创新。由于金融交易方式的多样性,交易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和交易记录的时变性,使得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领域,单一检测方法往往存在适用性、效率和条件约束等问题,难以对金融交易的整体可疑度进行判断。要达到理想的识别效果,必须在深入分析金融交易信息的基础上,结合领域知识,选择科学合理的信息汇总判定方式,综合各种检测方法发现的可疑线索,对金融交易记录的可疑度作出快速准确的整体判定。
作为一种基于概率的不确定性推理方法,贝叶斯法则在处理不确定信息的智能化系统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朴素贝叶斯分类是一种基于统计学的分类方法,用于预测类成员关系的可能性。应用于海量数据分析,贝叶斯分类表现出高准确率和高速度。同时,贝叶斯分类具备自适应功能,通过学习新的洗钱交易及正常交易样本,贝叶斯分类能反映最新的洗钱交易手法变换,为反洗钱监测提供一种快捷高效的方法。
一、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反洗钱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起步较早,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反洗钱立法方面的研究,而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反洗钱领域的研究也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开始。Senator(1995)较为系统地介绍了FinCEN(Financial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金融犯罪执法网)的FAIS(FinCEN ArtificialIntelligence System,FinCEN人工智能系统)的系统结构、监测识别关键技术及其应用。FAIS综合采用各种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智能分析被提交的交易报告,发现各类可疑金融交易行为。FinCEN系统中的交易可疑度评价模块,采用贝叶斯模型判断可疑度,然后再对高可疑度的交易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调查。Stofella(1997)介绍了意大利中央银行监管部f-j(UIC)如何运用高性能数据库和数据可视化技术构建数据挖掘环境,对意大利整个金融系统的交易信息进行监测。Petrus C Van Duyne(1999)通过分析荷兰1994—1996年的可疑金融交易数据,指出可疑金融交易监测系统和反洗钱策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Kingdon J和Feldman K S(2002)设计了银行交易数据监测和分析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自动检测到支付欺诈和金融经济领域的洗钱活动。Kingdon J(2004)设计出一套可自动识别客户行为模式的人工智能系统,应用该系统可以高效识别出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unusual behavior)。针对传统的基于规则的洗钱监测系统不能适应洗钱手法的快速多变,误报率高,对海量交易数据健壮性差等局限性,国外学者展开了基于智能代理的反洗钱监测系统研究,指出该方法可以提高反洗钱监测效率,实现系统整合,增强适应性,同时还能降低监测成本。
我国对反洗钱的研究于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增多,目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技术在反洗钱中应用的研究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徐志春、肖伟平、何宏(2003)提出了基于数据开采技术的反洗钱系统的实现框架,介绍了反洗钱系统中用到的几个关键数据开采技术,包括数据集成、数据分类、关联分析、聚类分析和可视化技术。汤俊(2005)分析了我国现行交易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国内对于金融交易客户行为模式识别的技术研究处于空白状态,并提出了相应的框架体系。杨胜刚、王鹏(2005)在探讨数据挖掘技术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中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全面把握数据挖掘技术的各种主要算法及其在大额和可疑金融交易数据分析中的应用前景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实际,设计了一套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数据挖掘系统。陈云开(2006)提出分布式异构计算环境下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洗钱侦测系统体系结构,并从逻辑层次结构、系统基本框架和系统基本流程三方面对洗钱侦测系统的体系结构进行了阐述。孙景等(2008)根据逻辑回归原理与数据挖掘技术,建立了企业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识别模型,用于分析银行的企业客户洗钱概率及洗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并通过对具有洗钱嫌疑的银行企业客户进行识别和预测,为银行反洗钱提供参考。
从国外相关研究来看,由于洗钱与反洗钱间存在的博弈关系,各国洗钱监测手段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各类研究主要侧重于数据挖掘技术应用等方面,与反洗钱领域知识相结合的研究细节很少公开。同时国外的反洗钱实际上与我国的洗钱活动特征和反洗钱管理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外的研究成果无法为我国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提供一个有效的策略及方法。从国内相关研究来看,由于受我国反洗钱实践经验的限制,国内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很少有基于反洗钱实践的、应用真实交易报告数据进行验证的数据挖掘算法研究,同时,针对单一检测方法可能具有片面性,综合各类检测结果的可疑金融交易识别研究还很少见,可疑金融交易的自动识别研究则更为少见。
本研究以数据挖掘技术为手段,应用金融领域知识和反洗钱领域知识,通过对真实交易报告数据的层次分析,选择合适的数据挖掘方法对可疑金融交易进行多层次识别,同时针对单一识别方法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中的片面性,建立一套可疑金融交易线索整体判定方法,得出交易记录的整体可疑度,不仅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了各种识别方法的优势,而且可以为可疑金融交易的识别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目的在于提高反洗钱监测的效率和水平。相关阅读:金融危机下的就业观
二、可疑金融交易特征与识别方法
可疑金融交易藏匿于金融机构成千上万的海量交易数据中,对其甄别的难度很大。数据挖掘技术能够根据分析人员的需要,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模式和规律,它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其在识别可疑金融交易和挖掘洗钱线索方面的应用奠定了基础。同时,数据挖掘技术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中的应用离不开交易信息的深入分析和算法的合理选择。
1.可疑金融交易特征分析。
可疑金融交易是指金融交易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异常特征的交易行为。从反洗钱监测实践来看,可疑金融交易行为经常表现为以下几类特征:(1)交易金额、交易频率异常。例如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但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等。(2)交易流向或交易来源异常。例如与来自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等。(3)交易用途或交易性质异常。例如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等。
以上是从交易行为的角度对可疑金融交易特征进行剖析,借助反洗钱领域知识,从金融交易记录的角度分析,交易金额的异常通常体现在单笔或相关交易记录中,交易频率的异常通常体现在基于时间序列的交易记录中,而交易用途或交易性质的异常则通常体现在交易主体间的交易往来中。
2.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方法。
基于交易记录层面的交易金额异常,通常与交易数据异常点对应,可选择聚类算法加以识别。聚类作为一种重要的数据挖掘技术,通过无指导学习将数据划分成多个簇,聚类结果表现为簇内成员的相似和不同簇中成员的差异。对金融交易数据进行聚类分析,聚类结果中的孤立点多为交易金额异常记录。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中孤立点的检测成为发现和识别可疑金融交易的重点。基于聚类分析的这一特点,它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中被广泛应用于交易金额异常的监测。
针对交易账户层面的交易金额、频率异常情形,可选择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加以识别。交易账户信息中所反映出的交易金额、频率异常,通常表现为交易记录时间序列的信号突变。小波分析是发现时间序列信号异常的有效方法。由Morlet提出的小波分析(wavelet analysis)是一种具有时频多分辨功能的调和分析方法,将小波分析引入可疑金融交易识别研究中,与可疑金融交易特征相结合,选择合适的小波函数,不依赖于经验模型,对金融序列进行小波变换,可多尺度揭示交易序列的变化规律,挖掘出隐藏于交易时间序列中的单笔异常交易和密集频繁交易,为反洗钱监测提供一种快捷高效的方法。
针对关联账户层面的交易流向、来源以及用途或性质异常情形,可选择链接分析方法加以识别。交易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是知识发现的重要方面,链接分析可用于识别不同交易主体间交易活动的联系,而交易流向及用途等的异常通常表现为交易变量之间的异常关联。通过约束性链接分析,可以更好地发现可疑金融交易信息的内在联系。由于链接分析不用构造频繁项目集,不用设置最小支持度和置信度阈值,同时具备可视化特点,因此在挖掘交易信息内在相关性方面独具优势。在反洗钱中,通过对交易主体与交易流向、交易编码之间的链接分析,可发现资金流向或交易性质异常的可疑金融交易。需要指出的是,链接分析的结果不代表交易信息中内在的因果关系,但从洗钱侦测角度来看,这种相关性能为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提供有潜在价值的线索。
运用离群点聚类、小波分析和链接挖掘技术识别可疑金融交易,这三种方法识别出的可疑结果不尽相同且相互独立,依据每种识别方法所得的结果对交易信息予以可疑度标识,设定三种可疑参数,分别为“Suspicious—Cluster”、“Suspicious—Wavelet”和“Suspicious~Link”,将每种检测方法认定的可疑金融交易参数值标识为“1”,其余标识为“0”,在此基础上建立以各可疑参数作为屙f生的新的数据集,作为下一步运用贝叶斯准则进行可疑度整体判定的数据源。
三、贝叶斯分类与交易可疑度整体判定
面对金融交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每一类识别方法都有其应用的约束条件,有其优点和缺陷。为了反映真实交易变化趋势,发挥各种数据挖掘方法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方面具有的优势,将各种可疑线索应用于反洗钱实践,需对交易记录的整体可疑度做出科学的判断。作为一种基于概率的不确定性推理方法,贝叶斯判定具备整体判定优势,可从总体和细节两方面把握可疑金融交易特征,将各类识别方法所采集的可疑金融交易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交易可疑度的整体判定结果,同时该方法可操作性强,能够为反洗钱决策较好的参考。
1.贝叶斯分类与交易可疑度参数设定。
贝叶斯分类有朴素贝叶斯分类和贝叶斯信念网络两种。前者是一种简单而高效的分类方法。由此,本文将利用朴素贝叶斯分类方法实现金融交易可疑度整体判定。
运用整体判定准则进行交易可疑度判定,判定准则的选择至为重要,直接影响可疑金融交易识别的有效性。本文选用贝叶斯判定准则作为整体判定准则,一方面在理论上是科学的,因为基于贝叶斯分类判定准则的分类方法有严谨的理论基础,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科学研究;另一方面,采用可疑度参数作为贝叶斯分类判定的源数据,完全满足朴素贝叶斯定理的“类条件独立假设”和“概率分布可知”的要求,在应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如果在以后研究中发现有更佳的可疑金融交易整体判定准则,可进一步优化可疑金融交易整体判定模式。
2.交易可疑度整体判定流程。
针对金融交易数据,基于三类可疑金融交易特征,分别利用基于CURE聚类的交易数据离群点分析、基于小波分析的交易序列突变点检测和基于链接挖掘的交易路径异常识别方法进行处理,得到金融交易记录的三项可疑属性数据集,然后利用贝叶斯准则进行判断。
四、实验验证
“可疑金融交易整体判定方法”对金融交易信息的处理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针对不同的可疑金融交易特征,利用适合的数据挖掘方法,识别出各类可疑金融交易,标识可疑金融交易记录;第二步将交易可疑标识量化成交易可疑参数,利用整体判定准则对交易可疑度进行整体判定,得到最终的判定结果。
通过这两个步骤,达到更好综合不同的检测方法对可疑金融交易进行识别的目的。本文运用真实的金融交易数据对整体判定模式进行实验分析。实验通过SAS 8.0工具软件编程和调用SAS EM(企业数据挖掘)模块来完成,最后对实验结果进行了评估。
1.数据准备。
本实验所采用的源数据是选取某省企业2003--2007年外汇账户交易数据,共计11939条记录,1274个账户,其中包括业已确认的犯罪线索记录210条。③从企业外汇账户交易数据中抽取交易序号、交易币种、交易发生日、企业代码、资金收付标志、交易编码、交易对象、交易对象所属国家或地区等信息形成客户原始交易数据,对客户原始交易数据进行数据预处理操作,将交易金额折合为美元,对当日没有交易发生的情形,设定交易金额为零。对每笔外汇资金交易数据的客户代码、交易金额、资金收付标志、交易发生日、交易编码、交易对象等重要字段做逐一检查,对一些错误和缺失值(missing value)使用经验值或背景资料进行补充,经数据预处理后的企业外汇交易数据集属性如表1所示。随机抽取70%数据进行综合识别方法训练学习,30%留作验证使用。
2.实验过程。
整体判定方法包括基于各种检测方法的可疑参数获取和基于贝叶斯准则的判定两个过程。
(1)基于各种检测方法的可疑参数获取。运用基于CURE聚类的金融交易数据离群点分析方法对交易数据中资金转移异常进行检测。8357条观测数据中的8304条数据被聚为6类,另外有183条观测数据被归到可疑金融交易集合当中,对该集合中客户的身份特征进行分析,发现客户背景资料与交易特征差异较大,进行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大额频繁外汇交易,该集合被列为可疑外汇交易的重点监控对象,在相应交易记录中标记为可疑,即“Suspicious—Cluster”属性值为“1”。④运用基于小波技术的交易序列突变点检测方法对交易账户层面的交易金额、频率异常情形进行识别。针对915户账户信息,⑤根据每一个账户每天的交易信息构建金融交易时间序列,实现对金融交易时间序列的小波分析。从915个账户中提取出交易信号异常账户23个。由于交易主体的不同,针对筛选出的23个账户,结合企业的背景信息对小波分析结果进一步筛选,对带有普遍行业特征的属于正常交易的小波分解细节信号异常应予以排除,同时排除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出现的资金往来突然活跃情况,认定交易可疑度较大,需进一步调查审核的账户11个,将其包含的216条异常交易记录标记为可疑,即“Suspicious Wavelet”属性值为“1”。@运用基于链接挖掘对关联账户层面的交易流向、来源以及用途或性质异常情形进行检测。由于可疑金融交易相对较少,运用链接挖掘处理大量金融交易信息时,必须根据掌握的异常特征,给出约束性规则,对属性值进行筛选,从中挑选出感兴趣的交易主体加以分析。通过交易关系挖掘共发现可疑金融交易记录209条,其“Suspicious—Link”属性值为“1”。⑦
(2)基于贝叶斯准则的整体判定。利用数据挖掘方法对训练样本数据在不同交易层面的可疑情况予以识别,以各可疑标识作为集合属性得到新的数据集,将新数据集作为交易记录可疑度整体判定的数据源,运用贝叶斯准则予以推理判定。
经过训练学习,结合反洗钱领域知识,选定可疑度判定阈值K为0.49。K值为可疑度判定的下限值,K值的最终确定是挖掘方法和交易信息两方面综合的经验值。K值的选取犹如选择不同尺寸的滤网,K值越大,网眼越大,识别结果的可疑度越高,但同时可疑交易线索相对较少,遗漏率较高。K值越小,网眼越小,可疑交易线索较多,遗漏率较低,但同时识别结果的可疑度相对较低。因此,K值的选择需要在训练数据可疑与否的判断正确率与挖掘效率间做出权衡,在保证较高的挖掘效率的前提下,促使正确率尽可能高、遗漏率尽可能低。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选择不同的阈值对交易记录进行处理,一方面可以从中确定合理的K值,另一方面也便于从不同粒度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深刻理解和把握源数据特征。
实验分别计算出训练数据和验证数据的正确率和遗漏率作为结果进行比较。实验结果显示,在总共11939条金融交易记录中(包括1274个账户,其中业已确认的犯罪线索记录210条),选择源数据的70%记录作为训练数据(包括8357条金融交易记录,915个账户,其中业已确认的犯罪线索记录153条),通过贝叶斯分析确定的可疑金融交易记录为141条,相对于业已确认的153条犯罪线索记录,准确率为92.16%,遗漏率为7.84%;将源数据的30%作为验证数据(包括3582条金融交易记录,359个账户,其中业已确认的犯罪线索记录57条),通过贝叶斯分析和可疑度判定值验证,确定可疑金融交易记录为51条,相对于业已确认的57条犯罪线索记录,准确率达89.47%,遗漏率为10.53%。与之相比而言,仅用离群点聚类分析、序列突变点检测或交易路径异常识别所得结果的准确率分别为88.0282%、82.3944%、73.9437%。这说明利用贝叶斯分类方法,能有针对性地综合单一数据挖掘方法的分析结果,提高可疑金融交易识别的准确率。
五、研究结论
研究结果证明整体判定方法在综合三种可疑金融交易检测方法的基础上运用贝叶斯准则进行整体判定是有效的,比单独应用一类检测方法的效果相对更好。这是因为贝叶斯分类通过计算完整的后验概率分布,充分汇总了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中涉及的各类可疑特征的全部信息,相对于单一可疑金融交易检测方法,在推理预测的准确性上有明显提高。
基于贝叶斯分类的可疑金融交易整体判定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一是有效利用各类识别结果,整合技术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基于数据挖掘的可疑金融交易识别能力。二是借助概率模型,很好地处理了不确定性,具备整体判定优势,能为反洗钱监测提供快速准确的参考。三是通过自适应性的监督学习,充分借鉴既往经验,与相关领域知识融合陛好。四是对最新洗钱手法的变化反应灵敏,变被动识别为主动发现,在洗钱与反洗钱的博弈中争取先机。五是在大型数据库应用方面能达到高速度和高准确性较好的统一。基于以上五个特点,建立一种交易可疑度贝叶斯整体判定模式,能明显提高反洗钱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由于洗钱交易与反洗钱监测存在博弈关系,识别方法必须能跟踪反映洗钱手法的最新动态。数据挖掘技术在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中的成功应用离不开交易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算法的合理选择,更离不开反洗钱领域知识的熟习和理解。只有将丰富的反洗钱实践经验、权威的专家知识和数据挖掘技术优势相结合,才能建立一套基于数据挖掘的适合我国洗钱交易特征的可疑金融交易综合识别方法,基于贝叶斯分类的交易可疑度整体判定模式正是这方面研究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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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送,但不是今年的,希望能帮到你。
⑹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为什么需要资金监管
二手房资金监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款支付,另一种是按揭贷款支付;
一,二手房按揭贷款,资金监管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 银行审核买卖双方的资质,并与买方签署贷款相关合同。
3. 评估该套房产,根据评估报告确定首付款金额。
4. 买方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5. 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6.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首付款。
7. 银行见他项权利证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二,二手房全款支付,资金监管的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 买方交易全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3. 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4.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购房款。
三,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原因:
1. 资金监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买卖双方因房屋权属转移或房款交付发生纠纷。
2. 房屋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资金监管买卖双方的转移申请后,只有买房人将全部房款存入专用账户后才会登记发证,确保卖房人能收到房款.
3. 如果房屋不能正常转移到买房人的名下,就会把房款退还给买房人,从而实现钱证两清,保证了房屋权属,防范了资金风险

(6)重点监控账户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的,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参考资料:网络-二手房交易
⑺ SEM竞价工程师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SEM竞价工程师主要就是做搜索引擎营销的工作。通过管理竞价账户,优化关键词,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及销售额,通过搜索引擎返回的结果,来获得更好的销售或者推广渠道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有:
一、统计前一天账户效果报表。
这个相对于管理整个账户的朋友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一个报表,报表包括展现量、平均点击价格、点击量、点击率,整个账户的咨询量,咨询成本。
做这个报表的目的在于与前一天(之前的任何一天)的报表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看展现点击各方面有没有比较明显的增长或降低,给自己一个比较明确的账户整体推广效果。
关注账户(项目计划)下线时间,每天账户的预算要控制好,防止提前下线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统计前一天推广计划报表负责不同项目可以根据自己管理的计划进行统计。
推广计划报表包括以下数据:各计划的展现量、平均点击价格、点击、咨询、点击率、咨询成本。首先,计划报表可以很明确的看出推广计划的推广效果,每个计划对话量有多少,计划消费了多少钱,咨询成本是否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每日报表做对比分析,消费,展现点击、一目了然。
其次,可以针对新增的临时推广活动有一个参考分析。再次,各计划对整个账户是有密切关系的,各个计划的变化导致整个账户的展现点击咨询的增加或降低,进而推论到整体账户的推广效果,从而对账户统计报表提供可观性的数据。
三、统计前一天关键词报表。
统计展现量多少(匹配有关),点击有多少,带来的咨询又有多少,这个词的平均每天对话成本。
四、实时监控账户(项目)消费前50重点关键词。
重点关键词排名情况的检查根据不同行业,消费的重点关键词数量可以多或少,20%的关键词消费整个账户的80%的费用,同时这20%关键词带来80%的转化,这就是竞价推广的28定律。时刻关注这些重点词的展现点击转化情况,关键词的质量度,排名的稳定性。
五、关注品牌词的保护。
被竞争对手购买品牌词是再正常不过的啦,所以每天抽出一小部分时间进行品牌词的维护,一经发现竞争对手做自己的品牌词,可以和竞争对手沟通解决或直接向客服投诉,要求有关品牌关键词下线,如果对手还是不肯罢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六、根据统计工具进行无效搜索词的否定。
导出搜索词报告进行否词。不同的匹配模式会带来不同的搜索词,尤其是广泛匹配模式的关键词,针对的是广泛受众群体,带来的是比较泛的流量,点击访问的针对性不足。
转化率不如精确匹配和短语匹配。所以无效的搜索词必然会比较多,尤其是出现比较多的无效词,我们可以否定。
七、挖掘和拓展新词。
搜索词报告与有效咨询词相结合,找出转化好的关键词,网络下拉框,网络指数、从中挖掘出一些符合搜户习惯的词。
这个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行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数据量的大小,医疗行业可以1-2星期做一次拓展,其他竞争没有那么激烈的可以半个月或一个月做一次。
八、分时段关注账户的消费情况。
每个项目的推广每天都有高峰期,实时关注账户的消费情况避免短时间过多消费或者不能消费。与之前同时段的数据作对比,找出消费过高(过低)的计划对应的单元、关键词,检查匹配、排位、有没有问题。
一个热门炒作的关键词出现可能会在短时间触及投放的关键词(或广告创意)带来大流量的冲击,消费过多。
在管理账户过程中不小心的操作导致暂停或删除计划、单元及关键词导致消费不出去;关键词(高消费关键词)排位不稳定导致消费问题。
九、分时段关注商务通数据。
关注商务通,可以掌握推广效果,防止恶意点击,带目的性去关注流量走向。
十、关键词质量度,创意优化。
以最低的成本带来最高的投资回报率(ROI),关键词质量度好,出价就可以相对少点,质量度很大的决定因素就是创意的最好坏,好的创意可以带来好的质量度。
每天可以设定自己的一个目标,优化多少个计划或单元,首先重点优化消费高的重点词,后期一步步优化其他。(微信回复质量度,有质量度优化完全方法)。
高级竞价员每天都做什么?
十一、分析账户计划关键词周(月)报表。
一段时间的推广最能表现出推广效果,周/月报表非常有必要做,做完之后要用心去分析,为一周或一个月的时间里推广做一个总结,找出不足,加以改正;找出优秀的策略,继续保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营销学院——高级竞价员每天都做什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营销学院——竞价推广之SEMer日常工作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sem账号管理
⑻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在证券公司开户有什么风险
其实你只需要搞清楚经理带你开户的目的是什么
1、经理是证券经纪人(不可能是客户经理),他要完成任务或者帮别人完成任务
2、开户有奖,现在竞争激烈,开户就送钱,资产达到一定标准还送几百,甚至几千的实物,而且人家是只认账户的,也就是说他可以在你身上得几百或者上千;之后再把账户的资金转走,再重复一次,这样他可以反复得手,开一个户可能券商或者银行的返给他一定数量金额,这麽想他不开才怪
不过介于你的银行密码是你输的,我想他肯定不会把资金打到你的账户上去。所以更大的可能性是第一种。
至于你开户又没危险,因为所有的办理场所都是合法的!所以不会有任何问题,至于你觉得害怕是正常的,因为你对你办理的业务不熟,流程也不清楚。
证券营业部、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些都是证监会、银监会重点监控单位,绝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你大可放心。
对于你的损失一句话概括:为了领导的面子,违心的开了一个自己不懂得账户,目前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如果你要销户的话,可能要交90块钱。了解了么?
⑼ 广东省如何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日消息称,广东省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间联席会议近日印发了《广东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根据该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考核,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目标。

考核结果经广东省政府审定后,由省联席会议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通报,抄送广东省委政法委,列入广东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抄送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约谈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市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
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内容来源: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