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立市级行业协会都需要什么手续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
行业协会发起人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决定后,还应当在一个月内,通过报纸和网站(区级的行业协会一般为珠江商报)向社会发布筹备公告,并接受同行业经济组织的入会申请。
二、成立阶段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一)申请成立登记社团时提交的材料
1、申请成立登记申请书;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二份);
4、会员名册:行业协会的会员,不得少于50家。
5、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6、办公住所证明
7、填写有关表格(行业协会一式两份)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8、筹备公告复印件、填写《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
9、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社团成立登记审查的时限
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于因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问题不予登记的,要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三、收费标准
1、申请费每件10元;
2、社团成立登记费每件90元(含证书费);
四、相关政策法规
(一)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B. 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如何在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成立团体的政府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公司印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C. 成立协会需要哪些程序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D. 成立一个协会 需要做哪些准备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4)协会成立开户手续扩展阅读:
成立流程
受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
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E. 协会的成立需要那些条件
这是标准,参考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批类)
----丰台区民政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
----审批项目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FTXSAMZ002-1-2002
----审批项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以下简称《社团条例》)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成立登记审批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丰台区民政局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区民政局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4)审批环节:
----受理: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
----初审: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定: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5)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2、成立阶段审批:
----(1)成立申请的条件
----①自丰台区民政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
----②完成筹备期间的各项任务,即: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丰台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③筹备期间没有以独立的社会团体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2)需提交的材料
----①成立登记申请书;
----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③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④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
----⑤其他应提交的文件。(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六、十七条)。
----(3)受理:
----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各种有效材料之日起,丰台区民政局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对于不准予登记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4)告知:
----区民政局应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向其说明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对民政局决定不服的,发起人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
----(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5)审批环节:
----受理: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
----初审: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定: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6)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3、成立后期:
----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已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完成提出刻章申请,刻制印章;办理代码证;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等工作,并到丰台区民政局备案;民政局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并及时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发布成立公告。
----(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和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工作标准:
----1、所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谎报、虚报;
----2、所有文字材料一律用微机打印,不得手写;
----3、所有填写表格不得复印;
----4、填写表格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
----(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
----本岗位负责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和权限:根据《社团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严格审批,按照工作标准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时限:30个工作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
一、成立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社团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程序及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分筹备申请和登记申请两个阶段。
筹备阶段: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申请筹备时,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发起人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筹备申请书。题名可为《关于筹建——会的申请》,载明成立该社团的宗旨、任务及筹备工作计划等。(申报3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题名可为《关于同意筹建——会的批复》。(申报3份) (3)验资报告。申请筹备时,应先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将筹集到的资金汇入帐户,并由审计部门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待社团成立后将临时帐户的资金划入社团帐户)。(申请1份) (4)场所使用权证明。应提交社团办公地址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注明邮政编码、详细地址、办公面积、电话号码。(申报1份)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包括发起人和拟任社团副秘书长以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身份证号码、在社团中拟担任职务、简历等。发起人可根据上述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填写。(申报1份) (6)章程草案。要求详见章程示范文本。(申报1份)
登记阶段: 登记管理机关在接到发起人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的,社团应在批复即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申请成立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题目可为《关于——会的登记申请》。申请书应说明开展了哪些筹备活动,筹备活动是否结束,是否召开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否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否通过了章程,申请登记是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等。申请书以社团筹备组织名义申报,并由社团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申请1份)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审查文件。题名可为《关于对——会的审查意见》。主要对社团筹备工作的合法性、会员的代表性、负责人任职资格等提出审查意见。(申报1份)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申报1份) (4)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等。(申报1份) (5)理事会成员名单。内容同常务理事会。(申报1份) (6)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名单应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称)等。单位会员应提交单位名称。(申报1份)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后,发给登记表格,自社团交回登记表格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违犯条例有关规定,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自此,社会团体的成立登记工作完成。
三、注意事项:
1、社团所报材料均应以16开纸打印成文,表格应以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
2、不要复印件。
F. 社团组织银行开户需要哪些手续
社团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有)、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书等。另,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私章。一般是这些,具体应与开户银行先确认后办理
G. 想注册一个协会都需要什么手续在哪个部门能注册需要多少钱
我是某地书法家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也是这个协会主要发起人和组织者之一,当时手续都是我办的,了解全过程。
按照《社团组织法》,首先要有主管部门(政府某部门),你注册的是省级协会,主管部门就要是省里的某部门,以此类推,首先要有它同意的批复文件。
再是要有会员50人以上(包括团体会员一个算一个);
三是有3万元开办费,在银行开户头,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一般至少要你300元——因为现在银行方面也很刁,不给他200元它就不给你出这个证明。你假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都有硬门子朋友也可以免了。
四是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理事以上吧,名誉职务不算)如果是在职领导干部,要由其管理的组织部门批准(如某副主席是副县长以上领导干部,他的管理在市委组织部,就要由市委组织部批准——以此类推)
五是选举出领导机构班子;
六是定协会章程。。。
七是会员名单。整个批下来以后,应当由民政局——也就是协会注册部门,省级协会到省民政局,以此类推-———颁发会员证书(即使是市级以下的协会,也是省民政局监制的统一制式证书,并盖有省民政局的红章,1.5元一本。这是最正规的合法的社团证书),个人会员证书上面的钢印等等,是本协会的。你注册了以后就颁发给社团法人资格证书,凭这个复印件到印章公司刻制橡皮印章和钢印。
主要是这些,办起来你就知道很麻烦的。
3万元是你的开办经费,不用上交。
办证费之类,由于我就是机关领导干部出身的老干部,民政局的不好意思要。所以是多少我也不清楚。
还要有协会办公地点。
刻钢印一套240元
刻橡皮图章至少两三枚吧:协会,协会秘书处,协会财务专用,每枚四十元,共计120元
H. 协会到银行开户需哪些手续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第二十六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办法》第二十七条所称“填制开户申请书”是指,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附式3),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款人有组织机构代码、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应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如果是商业商业协会在银行开户要营业执照。
开通个体、或者企业、和公共银行账户、需要如下证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章、 企业、公章、企业印鉴 章、企 业财务章.、填写开户申请表。
商业银行、报人民银行批准备案。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I. 成立行业协会开立验资户需要什么资料
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元件
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负责人的人名章
注册资金按出资比例存入各个股东的银行卡里 如果你在工行入资就存当地工行的卡
J. 成立协会需要什么手续
工商、税务、公安、卫生、审计、消防等政府部门盖章后方可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