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苏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1、原单位工作帮你开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但是一直都是欠缴状态!几个月前我换单位,说明你与原单位已不存在劳务合同,可要求原单位补缴后再转移,可与原单位协商不再补缴,直接拿钱走人。2、因原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无法缴纳!可要求原单位注销你的公积金账户,新单位重新开一个公积金账户即可。
3、在欠缴一年多状态下不能办理转移手续,要把欠缴的钱补上才可以转移。
4、不补欠缴的,可以要求原单位注销,新单位重新开户即可。
⑵ 住房公积金销户开户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⑶ 江苏省的,,有没有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过贷款的去哪贷款办理流程有哪些,不是买房贷款作为别的用途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2.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3.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4.发放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采用转帐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的帐户内。 5.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6.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解除抵押登记。
⑷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4)江苏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时,由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变更个人结算账户,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时需要变更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按照《关于联名卡涉及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7〕4号)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业务涉及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会计〔2006〕21号)办理。
⑸ 在安徽省内买房,我在江苏省内工作,能提取江苏省内的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转移的。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⑹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批流程及时间是多久
一般3个工作日。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2、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3、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4、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⑺ 我是个体户,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怎么办
一、营业执照可以以店铺的名字缴纳公积金。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流程:
个体户住房公积金缴纳是需要一定的证件才可以进行办理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除了满足以上的几个条件之外,还要注意一定要开户,个体户是必须开户才能缴纳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7)江苏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自由职业者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事劳动职业说明;
3、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缴纳12个月以上(不含12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管理部受理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为其在管理专户中设立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答复。职工从原单位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条件的,可选择自主缴存。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市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我市当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4%,不得低于1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下一年度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的,应于当年的6月份向管理部提出申请,未在该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上年度缴存基数缴存。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月缴存基数的,如遇省政府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时,管理部将在下一缴存年度开始时,自动将职工执行月缴存基数调整为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扣划当月应缴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出现因停业、收入减少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经各管理部审核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待经济条件好转、收入稳定后可申请续缴。
⑻ 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在淮安买房该如何办理手续 [江苏]
在上海办理好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