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单位失业保险开户的办理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2、社保是按比例缴纳费用所以不能说到底多少!/>“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个人2%外加10元钱的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3、你说的是员工在别的地方办理过社保是吗?这样的话有两种选择:/>(1)、让员工把那边的社保转移过来,接着以前的社保去缴纳。转移手续如下,让员工自己去办理转移吧!/>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你公司帮员工重新开户办理社保就行了,就当他从来没办过社保一样办理,就是第一点的办理方法去处理!两边的社保加起来缴纳满15年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容易点,如果你公司一直有办理社保的,那就去社保局增员就行了,如果刚成立没办过社保的就按第一点去办理就行了!
『贰』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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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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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一般都是在月初(8号),月中(18号),很少是在月底发放的。你可以问问已经在领取的人,应该和他们一样的日子,统一发放的。祝你新年吉祥!万事顺利!
1、根据武汉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是金。
2、现行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分三大环节,一是用人单位申报备案;二是失业人员社区登记和求职登记;三是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3、一般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当月15日前开户的,失业保险金当月30日前到账,16日之后开户的,次月30日前到账。
4、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武汉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
『肆』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一、办理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
二、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开户用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参考资料失业保险_网络
『伍』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⑴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个人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出具《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解聘职工个人。 ⑵个人进行失业登记。
『陆』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1、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2、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柒』 申请失业保险金要办哪些手续
如果你要申请失业金,那么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还有你的身份证,银行卡,然后就可以申请领取了。
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二)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