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徽省内迁户口需要如何办理
安徽省内迁户口办理流程:
1、居民持符合迁入条件的相应材料,直接到迁入地户办大厅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2、窗口民警在核对迁移原因、迁移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无误后,当场办理迁入手续,直接将迁移人员户口信息从原户籍地迁移至本地,并打印户口本,同时在原户口本上加盖“迁出”章。
3、发现迁移人信息在原籍人口信息系统中无数据或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证重号的,需先在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录信息或核实更正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4、按照户籍档案管理要求,迁入地户籍窗口将迁入申报材料存档;迁出地户籍窗口将迁移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取出,在背面打印迁移记录信息并加盖相应印章存档。
5、原户口上户主迁出的,应由原户主当场提出变更户主申请并重新确定原户内成员关系;原户主无法到场办理的,应由其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书面提出变更户主申请并重新确定原户内成员关系;其他特殊情况由迁移人临时提出变更户主申请并重新确定原户内成员关系。
今后如对变更户主发生异议,公安机关按照原户主意见或现户内成员协商一致的意见更改。户籍窗口应告知迁移人通知原户内其他成员到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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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省内户口一站式无证迁移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实行全省户口“一站式无证迁移”办理,是落实公安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便民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规范户政管理八项措施》的具体措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这一便民利民的好事办实。
2、抓好落实,好事办好。
实行“一站式无证迁移”后,派出所户籍民警要在每天下班前盘点户口迁移业务。对已经被异地迁移的人员,要及时在其常住人口登记表上进行迁出打印,加盖户口迁出章,另册保存;对已迁入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和报表统计工作,并确认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已同步到派基系统中,督促相应的社区民警做好实有人口管理。
对户口迁移人员属工作对象的,社区民警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档案材料以机要件方式移交迁入地派出所,要求迁入地派出所及时做好列管工作。
3、强化培训,明确要求。
各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要立即升级常口系统软件,加强对户籍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熟练掌握“一站式无证迁移”办理范围、条件和工作流程。户籍民警在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核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避免因人为原因发生错误迁移等问题。
因失误发生错迁的,迁入地派出所应当在发现错迁当日将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书面说明函通过函询系统将原件扫描传送给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地派出所收到说明函后,按“一站式无证迁移”规定办理回迁手续。
4、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户籍窗口民警是落实这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关键,要加强学习、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对因停电或网络原因无法办理业务时,户籍窗口民警应向群众说明情况,先受理群众申报的业务,待条件具备时尽快办理并通知迁移人。对不负责、不担当且让群众来回跑的民警,各地除督促立即整改外,省厅还将全省通报。
❷ 合肥市内同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相关材料到房产派出所咨询并办理
❸ 合肥市内户口迁移跨区要开准迁证吗
合肥市内户口跨区迁移,要开准迁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❹ 合肥户口可以从经开区迁至政务区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意义不大,都是属于合肥市区户口,没什么区别!
❺ 合肥新站区可不可以迁户口到经开区
合肥新站区迁户口到经开区,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经开区相关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合肥新站区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经开区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❻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合肥市户口迁出办理指南
延伸阅读:合肥本地市民户口迁移、户口信息变更等办事指南大全 合肥本地市民户口迁移、户口信息变更、新生儿落户、户口注销等一直是居民关注的问题,为此小编整理了合肥本地市民户口办理指南。本文将为您解读:合肥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合肥市户口迁出办理指南、合肥市户口信息变更办理指南和合肥市户口恢复和迁回办理指南。 详情请点击: 【合肥本地市民户口办事指南大全】
❼ 合肥户口迁移怎样办理
一、农村地区如何分户,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经批准后,可以办理分户手续。
农村地区,如是祖居户,且有合法固定的宅基地,申请人已结婚成家、单独生活,并居住在本地的,如无本人房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有其父辈相关证明和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亦可办理分户手续。独立成套住宅或者违章建筑,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未成年人及挂户人员等不得在同址分户
二、城中村分户所需材料:
1、村委会、乡(镇)、街道二级证明,证明申请人为XX村XX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婚,其所在村民组未享受拆迁安置,住宅不是违法建造的房屋且实际在本村民组单独居住;
2、建房执照;
3、土地承包责任书;
4、结婚证;
5、社区民警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实际在本村民组单独居住;申请人所住房屋未拆迁实际存在);
6、户口发生变动的祖居户人员还需提供迁移证等证明材料;
三、申请(城中村分户)样表;本人XXX(姓名)系XX街道XX社居委XX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于XX(时间)结婚且已独立生活,在XX(村民组名称)有独立合法住房并长期在此居住,此村民组暂未拆迁安置,为了方便生活,申请将本人及XX(跟随一起分户的配偶子女姓名及家庭关系,如:妻子张三)与户主XX(姓名)户口分开单独立户。 情况属实,同意分户
❽ 外地户口迁入合肥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条件:
(一)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
(二)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
(三)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等3人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
(四)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购房迁移户口的,可同时迁移购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户内的子女;购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限制)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
(五)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
(六)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公安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8)合肥市经开户口迁入手续扩展阅读:
购房落户合肥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4、迁入人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网-外地户口想要落户合肥需要什么条件
❾ 合肥市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时间需要多久急~~~~·
正常程序大概要4个月左右吧,具体可以和我沟通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