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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的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13 18:57:03

⑴ 建立企业年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⑵ 企业年金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证件

单位企业年金建立的流程如下:
1、决定建立企业年金:成立计划执行小组或管理委员会,选择受托人并与之签订受托合同
2、制定出年金初步方案
3、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年金方案
4、准备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文本
5、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养老金处)
6、劳动保障部门无异议后,分别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签订合同
7、向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处)申请年金计划登记号
8、按照指定日期和既定方案建立企业年金并开始运作
企业年金备案需提供的材料有:
1、《关于XX单位企业年金备案方案的函》
2、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文本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集体协商双方通过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的决议
4、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的说明
5、单位本年度和上一年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⑶ 建立企业年金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后,企业和职工(合称委托人)应当选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应当委托具有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投资运营和托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工协作,共同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依法合规运营和保值增值。

⑷ 建立企业年金条件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 一 )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 二 )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 三 )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的类型 (一)根据法律规范的程度来划分,企业年金可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两类。 1.自愿性企业年金。以美国、日本为代表,国家通过立法,制定基本规则和基本政策,企业自愿参加;企业一旦决定实行补充保险,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运作;具体实施方案、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由企业制定或选择;雇员可以缴费,也可以不缴费。 2.强制性企业年金。以澳大利亚、法国为代表,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其雇员投保;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筹资方法等完全由国家规定。 (二)根据待遇计发办法来划分,企业年金可分为缴费确定和待遇确定两种类型。 1.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其基本特征是:(1)简便易行,透明度较高;(2)缴费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经济状况作适当调整;(3)企业与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免予征税,其投资收入予以减免税优惠;(4)职工个人承担有关投资风险,企业原则上不负担超过定期缴费以外的保险金给付义务。 2.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基本特征是:(1)通过确定一定的收入替代率,保障职工获得稳定的企业年金;(2)基金的积累规模和水平随工资增长幅度进行调整;(3)企业承担因无法预测的社会经济变化引起的企业年金收入波动风险。 企业年金投资范围 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目前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

⑸ 工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年金业务的开通条件是什么

企业网上银行企业年金业务开通条件如下:1.企业为员工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由工商银行提供账户管理服务;2.企业以“XX企业年金理事会”或“XX企业年金”或“XX企业年金基金”在工商银行开立账户;3.企业注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证书版);4.企业提供自己在工商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企业编码和企业名称,工商银行为企业开通网上银行企业年金业务。温馨提示:上述2、3、4项业务均可由工商银行年金业务人员全程协助办理。

⑹ 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建立企业年金条件:
( 一 )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 二 )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 三 )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延伸: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⑺ 建立企业年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⑻ 职工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企业年金,就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又被称为企业职工第二养老保险。
领取企业年金有哪些条件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员,在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时,可同步享受年金领取待遇。年金账户中积累的资金,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分期领取。
小编为您介绍,领取企业年金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算账】
月工资5000元35岁开缴企业年金退休后每月额外领2300元
有关人士算了一笔账:以一名35岁男职工上一年的月工资5000元为例,若从2015年开始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假设企业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的50%,年均投资收益为5%,不考虑工资增长,那么他在退休时年金账户累积可达35万元左右。
在退休以后,上述职工如果选择20年分月领取,那么他每月可领取2300元左右的补充养老金。如果考虑到工资增长的因素,退休后领取的年金将更高。依据《企业年金办法》,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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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某央企职工周某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他所在单位5年前就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他想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本人的全部企业年金,随子女出国定居。可是单位告诉他,企业年金只能按月领取。周某想知道,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吗?

答:本案中涉及的企业年金的领取条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职工或者其继承人要想依法领取企业年金,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是本人是出国(境)定居人员;三是职工本人死亡。

其次,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直接领取,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享受保险待遇。但具体到企业采取什么方式支付职工的企业年金,要依据企业年金方案的约定。

最后,为了维持本单位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和可持续增长,一般企业都倡导按月领取。但是企业年金方案另有约定的,按照方案执行。

本案中,如果该名职工在退休前就随子女出国定居,那么企业也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企业年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24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⑼ 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第一款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以建立企业年金来替代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款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企业借建立企业年金之名,私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三款所说的集体协商机制是指集体合同谈判制度。企业年金合同属于专项集体合同。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中国养老金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中国养老金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email protected]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