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内地游客能不能在澳门的银行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内地居民去澳门银行开储蓄存款帐户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银行柜台办理即可,开具储蓄存款账户。
申请条件:
在澳门银行开户只要是符合开户的要求就可以的,一般银行开户需要满足以下:有身份证;通行证;护照。
中国大陆居民在香港和澳门的银行开户一般都需要身份证明和住址证明,还有如果你是用港澳通行证过去的要出示港澳通行证。客户想在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开立账户,所需要文件如下: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通行证、护照、蓝卡(如在本澳工作)。
2、住址证明。最近三个月内的水电费单(或其他公共机构的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对账单等亦可),必须为申请人姓名。
3、有时在某个银行网点办不下来可以尝试其他银行,有些银行网点为吸纳更多客户会适当放松条件限制,但基本离不开以上两个要求。
(1)澳门联名户口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澳门国际银行于1974年在澳门注册成立。1985年因出现挤提而面临财政危机,及后得到厦门国际银行。
的资金支持才得以解决,厦门国际银行并在同年收购澳门国际银行全部股份,成为该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也是中国首家收购的外资银行。
2007年7月6日下午近3时,国际银行接获恐吓电话,匪徒声称在银行其中三间分行放置炸弹,勒索五百万元。因在电话中并无指明放置炸弹的分行,司警派员到各澳门分行彻底搜查,并无发现,司警怀疑是虚报。
2008年9月23日,在港澳坊间及网上有谣言指出东亚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及澳门永亨银行“出现财政困难,并持有雷曼债券,澳门金融管理局即将接管该行”,澳门银行公会、与该行副总经理亦当日下午召开记者会澄清该谣传子虚乌有
。但虽如此,翌日中午后部分分行(筷子基、青洲、三角花园分行)有比平常数倍之存户(过百人)办理业务,形成排队人龙并形成挤提,同日永亨银行亦有挤提状况;至翌日上午仍有市民提走存款(香港东亚银行亦因类似谣言而引致挤提)。
银行方面三天后公布结算:澳门国际银行被客户提走约三亿圆,而永亨银行被提走约五亿五千万圆,但并没有公布其中所占之港币与澳门币份额比例。
❷ 如何获得澳门户口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以上是澳门户口申请的条件。
(2)澳门联名户口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❸ 怎么办理澳门户口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第1、2项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参考资料http://www.mps.gov.cn/n16/n84147/n84211/n84273/n398937/2450956.html
❹ 要办联名户头需要什么条件
联名账户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个以下)个人客户共同开立,存款不受限制,支取须按约定方式办理的本外币个人活期结算账户或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开户申请:
1、联名账户申请人需提供全体联名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❺ 澳门户口入户条件
申请条件
一、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二、上述情形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三、上述情形第(五)项中“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指的是:
(一)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
(二)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首次发出日期距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
(三)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住满7年后的,期间因各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
(四)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在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也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发出的永久居留证。
❻ 开联名户口的步骤是怎样的
步骤一:
主要账户持有人个人资料:备注:中英文姓名必须和有效证件相同
*称谓:先胜/太太/女士/小姐
*姓氏(中)*名字(中)
*姓氏(英)*名字(英)
*出生日期(日/月/年)
*身份证/护照号码
*国籍
*居住国
省份
*地址
*联络电话(日)
联络电话(夜)
手机号码
传真
*电邮
第二账户持有人个人资料:备注:中英文姓名必须和有效证件相同
*称谓:先胜/太太/女士/小姐
*姓氏(中)*名字(中)
*姓氏(英)*名字(英)
*出生日期(日/月/年)
*身份证/护照号码
*国籍
*居住国
省份
*地址
*联络电话(日)
步骤二
主要账户持有人职业资料
*职位:行政人员/经理/董事/文员/技术人员/自雇/已退休/失业/其他
*业务性质:政府部门/制造业/批发及零售业/进出口贸易/饮食业/酒店及旅游业/运输业/通讯业/金融业/保险业/地产业/教育服务业/福利机构/建造业/医院/其他
*雇主名称:
雇主地址
办公室电话号码
年资:少于3年/3-5年/5年以上
主要户口持有人银行资料
银行名称
国家
省份
银行地址
账户名称
银行户口
国际汇款代码
货币:美元/人民币/港币
步骤三
综合交易经验及财务资料
*年度收入:(美元),备注:如果年度收入低于美元50,000,请阅读《高风险投资告鉴》
<$50,00/$50,000-$99,999/$100,000-$149,000/$150.000-$199.999/200,000-$1000,999/>1000,000
*流动资产净值:(美元),备注:如果流动资产净值低于美元100,000,请阅读《高风险投资告鉴》
<$50,00/$50,000-$99,999/$100,000-$149,000/$150.000-$199.999/200,000-$1000,999/>1000,000
*总资产:(美元)
<$50,00/$50,000-$99,999/$100,000-$149,000/$150.000-$199.999/200,000-$1000,999/>1000,000
*投资知识:丰富/良好/一般
*阁下是否有其他投资经验?否/是
单选:外汇/期权/证券/期货/基金/债券/商品/其他()
年限:0/1/2/3/4/>5
*请问阁下预期投资之数额?(美元)
<$50,00/$50,000-$99,999/$100,000-$149,000/$150.000-$199.999/200,000-$1000,999/>1000,000
*请问阁下是否有介绍人介绍开户?
否/是,请列明英皇金融认可的介绍人号码:E82MB288
备注:为了保障您的利益,确保得到贴心、细致的服务和指导,请务必认真、正确填写(冠皇投资)介绍人号码:E82MB288
其他资料:
阁下是如何认识冠皇投资的?
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电视/报纸杂志广告/网上/邮递直销/电台/电邮/讲座/地铁广告/室外广告板/报刊报道/他人介绍/其他
是如何认识英皇金融的?
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电视/报纸杂志广告/网上/邮递直销/电台/电邮/讲座/地铁广告/室外广告板/报刊报道/他人介绍/其他(请注明)
步骤四
请细阅客户协议及其它有关文件并确保完全明白其全部内容。如有需要,请谘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是否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下文件:
风险披露声明:是/否
客户告鉴:是/否
介绍人披露:是/否
客户协议:是/否
❼ 联名户头的需要条件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可以。
开户申请:1、联名账户申请人需提供全体联名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到我行指定业务网点柜面办理联名账户的申请开立手续。2、联名户头申请人需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申请书》,约定相关业务方式,当约定增加授权办理时,须为被授权人设置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用于控制被授权人办理支取(转账)业务的最高额度,同时签订《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3、联名账户种类为定期时只能为“共同办理”。
注:该业务各地有所不同,具体请您向开户当地95588联系询问,并以当地回复为准。
❽ 要取得澳门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澳门没有大陆的户口制度
你讲的应该是申请定居澳门或申请永久居民
不知你是什么形式
婚姻?继承?我想应该不是投资,澳门已经取消投资移民了
如果上面的都不是
你只是单纯的想住到澳门
那劝你打消这个念头
办个港澳通行证来澳门玩7天就好了
补充回答:
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登记
我就按照你未登记来回答吧
1,去你户口所在区域的民政局办理半年内的婚姻状况证明
2,去你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局办理半年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将两份证明拿到公证处去公证,只出中文公证即可,每份大概100-150元RMB
4,用港澳通行证加护照签证的方式去澳门两次,第一次登记排期,第二次注册结婚
5,你澳门的伴侣要带上他/她的出生证明以及身份证件,并且要带两名澳门居民作为公证人
6,也可在大陆登记结婚,就需要多一份你澳门伴侣的公证文件
7,结婚后进入大陆排期阶段,大概4年多就可拿到单程证,然后申请澳门定居,拿到非永久居民身份证
8,之后再过7年拿到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可申请澳门护照
❾ 怎么申请澳门户口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第1、2项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